2022年11月12日上午,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理论国家重点学科、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的政法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在线上顺利召开。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吉林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高校的20余名学者参与了本次研讨会。
会议开幕式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教研室主任尤陈俊教授主持。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主任黄文艺教授在致辞中指出,加强对政法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构建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迫切需要。本次会议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系列研讨会之一,也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理论学科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的年度学术会议之一,致力于为法学界搭建政法研究的学术交流平台。
第一单元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龑教授主持。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主任黄文艺教授就“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政法理论”作主题报告,梳理出新时代政法理论九个方面的新范畴、新命题,并归纳出政法理论和实践逻辑的历史性转变、对古典政法传统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等鲜明特色。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法学》主编胡玉鸿就“论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的法治保障”作主题报告,重点阐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法治保障的必要性、制度载体和重要形式,强调应警惕和祛除人治因素的不良影响,防范“大民主”型的反民主建制,尊重少数人的权利和利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国家治理学院院长陈柏峰教授就“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干推动力”作主题报告,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干推动力既体现在法治中国建设必须坚持的各项原则中,也体现在推动原则落实的各类制度和体制机制中,并从六个方面对此做出详细阐述。
本单元由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教授、《法律科学》主编杨建军和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法学院教授程金华担任与谈人。两位与谈人在对上述报告进行精彩点评的基础上,分别从权力监督、实证研究与规范研究之间的关系等角度,进一步阐释了对政法理论与实践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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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单元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陈景辉教授主持。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刘星教授作了题为“中国政法模式中理性主义和浪漫主义的合作”的主题报告,在分别阐释理性主义、浪漫主义的内涵和历史的基础上,从法律上共识达成的角度探究两者合作的根基,由此对两者合作的中国意义及其话语基础即“群众路线”做出了深入讨论。
北京大学法学院强世功教授就“思考政法”作主题报告,通过将“政法”置身于清末法律改革以来的历史脉络之中,从承认政治与革命政治的关系角度探究了政法的根基,分析了从政法理论到新政法理论的发展进程,提出要在“大政治”与“小政治”、“大政法”与“小政法”的接力和对话中,建立起政法体系运作与整个文明秩序构建的内在关联。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侯猛教授以“政法的两个面向”为题作主题报告,讨论了政法委员会与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国家安全委员会的职能,探究了政法、依法治国、国家安全的关系,从中发掘出政法理论和实践新的发展面向。
该单元由西南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周尚君教授、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方乐教授担任与谈人。两位与谈人对上述报告逐次进行了精彩点评,都强调需要进一步提炼政法的规范性原理,重视并体系化政法理论的解释力、影响力和指导力,并分别从法治与政治、法治与治理、国家与法等角度,具体阐释了对政法研究的理解框架。
第三单元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主任冯玉军主持。
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教授、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院长汪世荣就“陕甘宁边区司法制度中的传承和创新”作了主题报告,从机构设置、领导体制、思想观念等方面讨论了陕甘宁边区对传统司法制度的传承,并从审判方式、监狱制度、调解制度、司法道路等方面分析了陕甘宁边区的法治创新。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田雷教授就“‘实际产生法律’——彭真‘从中国实际出发’立法思想的学理表达”为题作了主题报告,提出应当把“实际”放在历史的语境中加以理论化和学理化,并从客观、全面、本质三个方面对此做出解析。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邵六益助理教授就“政法体系中的党政关系——以党政合署改革为切入”作了主题报告,在追溯党政关系变迁的基础上,针对党政合署改革的类型、正当性和监督机制做出了系统讨论,并就党政关系研究如何推动党法关系研究做了分析。
该单元由复旦大学法学院刘忠教授和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百人计划研究员郭栋担任与谈人。两位与谈人从资料素材、历史发展等角度,对上述主题报告做出了精彩点评,并就政法研究中历史分析的意义、方法论分享了自己的观点。
第四单元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彭小龙副教授主持。
武汉大学法学院廖奕教授以“新政法理论中的党内法规渊源”为题作了主题报告,提出有必要超越形式渊源的角度来理解党内法规渊源,从思想、制度、实践、效力等四个层面揭示党内法规渊源的多个面向。
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晟教授就“为什么认真对待党内法规?——从宪制视角下的党政关系切入”为题作了主题报告,通过梳理党政关系的历史变迁,对党内法规建设为什么在新时代被提升到更高的高度、党内法规为什么不能完全被国家法律所吸收等诸多问题做出了理论分析。
清华大学政治学系于晓虹副教授就“以党领政:党内法规的溢出性效力”为题作了主题报告,致力于通过实证研究揭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内在结构及其变迁,并认为党内法规的“溢出性效力”是“以党领政”新时代党政关系格局的重要表现。
该单元的两位与谈人分别是吉林大学法学院李拥军教授和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清华法学》主编助理屠凯。两位与谈人在对上述报告做出精彩点评的同时,围绕党内法规的本质与内涵、话语与文本、概念分析与经验研究等关系问题分别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闭幕式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教研室主任尤陈俊教授主持。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彭小龙副教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总结。他对各位专家学者的精彩发言致以衷心感谢,并从对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政法理论的学理解读、政法的理论之维、政法理论的历史之维、政法与党内法规等四个方面简要回顾了全天的学术讨论,从中归纳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历史与现实相关照、国内与国际相关联等三个显著特征。彭小龙副教授认为,本次会议同时也彰显出今后政法研究的多重面向,可以围绕政法本身的概念、范畴和命题,政法与其他法治范畴、制度和实践的关系,政法的一般性和普遍性原理等不同层面,展开更为立体化的研究。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主任黄文艺教授最后指出,本次研讨会在政法理论研究上达成了许多共识,也展示了多元的研究视角、观点和方法,达到了深入交流、互相启发、共同进步的预期目的。今后,有必要构建政法学术研讨的固定化、制度化、常态化机制,推动国内学界和国际学界、法学学科与其他学科的交流互动。最后,黄文艺教授向各位与会嘉宾的精彩演讲和大力支持表达了诚挚感谢。
下午五时许,本次会议圆满落幕。
责任编辑:谭则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