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一体化高端法治论坛暨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法治论坛11月19日举办。论坛由华东政法大学主办,陈晶莹参事工作室暨区域经济发展政策与立法研究中心承办。
据华东政法大学党委书记郭为禄介绍,陈晶莹参事工作室是上海市政府参事室和学校共同成立、合作共建的,聚焦区域经济发展政策、立法理论与实践的前沿,致力于为新发展格局下区域经济社会创新发展提供智力成果。陈晶莹参事工作室主任、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陈晶莹表示,期待通过本次论坛的讨论与交流,广泛吸收借鉴立法、司法、执法在长三角一体化实践中的经验和理论成果,推进区域一体化法治理论创新,更好服务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论坛主旨发言和与谈环节分为三个专题。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立法的功能定位和模式选择”专题,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阎锐介绍了长三角协同立法的四个阶段和在实践中形成的协调互补、“三同模式”、专门章节等三种协同立法模式,提出将协同立法选题的精准化、协同立法与政府工作协同之间的关系、协同立法工作与人大主体工作的关系作为下一阶段探索的重点。安徽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吴斌认为,实践是区域协同立法之源,利益是区域协同立法之核,效率是区域协同立法的价值所在。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行政法规处副处长孙晋坤提出更加重视协同立法的实施问题,将协同立法内容走深走实。围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法治的价值基础和路径选择”和“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的司法保障与实现路径”专题,与会人员也开展了深入交流。
责任编辑:谭则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