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人权论坛在中国人民大学顺利召开
发布日期:2022-11-30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在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召开10周年之际,同时也是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通过30周年之际,20221126日,由中国人民大学主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国际组织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亚太法学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协办的“亚洲人权论坛”国际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召开。

论坛以线上形式举行,来自亚洲二十余个国家及地区的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论坛。论坛以环境、气候变化与人权为主题,总结十年来亚洲各国环境与人权保护的经验和成就,探讨了人权视野下的环境权及其在气候变化背景下的实现问题。


 

 

论坛开幕式由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轶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校长林尚立,全国政协委员、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副会长蒋建国,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联合国妇女署驻中国代表安思齐致辞。


中国人民大学校长林尚立在致辞中表示,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推动人权事业全面发展。”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中国不仅要进一步推动人权事业进步、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还要努力为世界人权事业发展贡献中国智慧、中国经验、中国方案。中国人民大学将坚持围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潜心钻研探索、组织协同攻关、作出科学解答,致力于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的光荣事业,大力支持人权理论研究和国际交流,不断深化与联合国妇女署、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组织以及亚洲各国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


全国政协委员、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副会长蒋建国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是全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发展指明了方向、规划了蓝图,为谱写新时代新征程的人权新篇章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亚洲人权交流和合作有优良的传统和坚实共识基础,我们要筑牢和平稳定根基、促进共同发展,秉持相互尊重原则、推动平等交流,坚持对话合作理念、维护公平正义,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建设清洁美丽亚洲,秉持亚洲命运共同体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以团结促合作,以合作促发展,以发展促人权,以亚洲智慧促进亚洲人民共同福祉,助推人类人权文明可持续发展。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指出,坚持依法保障人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是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石和路径,也是中国长期实践的经验总结。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公民环境权利保障是中国人权发展的浓墨重彩。严格落实有关国际公约是中国为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提供的范例,中国严格落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巴黎协定》要求,努力构建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体系。希望此次会议的召开,能够进一步丰富人权法学知识体系、推动环境权理论研究的深入,为人类有效应对气候变化、保护人权贡献亚洲方案、亚洲智慧。


联合国妇女署驻中国代表安思齐表示,性别平等和女性赋权是气候正义中的一项基本人权,但是结构性不平等和性别障碍使女性更容易受到气候和自然灾害的危害和冲击,并阻碍她们有效参与气候行动。女性赋权和女性的领导力在应对气候变化中是不可或缺的,要从加强数据统计、制定良好的性别平等保护法律框架、提升性别问题在环境与气候变化讨论中的地位、坚持公平正义以及让女性更多参与等五个维度来实现性别平等和女性赋权。


主旨发言环节由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韩大元主持。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吉林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鲁广锦,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徐显明,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东北亚区代表夏泽翰,日本一桥大学副校长、教授青木人志,尼泊尔普万查尔大学加德满都法学院教授兼执行主任Yubaraj Sangroula,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常健先后发言。


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吉林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鲁广锦围绕“气候变化与人权保障:中国的努力与贡献”的主题,通过展示气温升高、地理异常现象频发、生物多样性丧失等气候变化事实以及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揭示出应对气候变化和人权保障的重要性、紧迫性。同时,介绍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和人权保障的各种努力及成效,强调要善待自己、善待自然,不仅要提升今代人的幸福指数,也要对后代人负责。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徐显明围绕“生态文明新理念”的主题,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环境权保障制度化、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等三大发展成果出发,揭示出中国生态文明理念在主体观、价值观、权利义务观、保护方式观等方面的变化,从法学、哲学的角度分享了对生态文明新理念的思考。

 


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围绕“环境权与法典”的主题,指出在中国环境权政策与法律不断进步、基本形成了生态环境法律体系的背景下,环境权与法典化互相需要,提出要用可持续界定环境人权、融贯环境法典的价值体系,并介绍了环境权法典化的设想。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东北亚区代表夏泽翰围绕“环境保护权的国际与区域合作机制”的主题,展示了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在全球,特别是东北亚地区所采取的行动,强调联合国对人权的重视以及环境权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以可持续发展目标和联合国发展宪章为基础发展清洁环境和清洁能源,关注环境和可持续发展教育、职业技术教育,高度肯定了中国在水资源保护、生物圈保护、地质资源保护等方面所作出的努力以及取得的成就,高度赞扬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美丽中国建设。


日本一桥大学副校长、教授青木人志围绕“人的权利与动物的权利——从环境和社会的变化思考”的主题,介绍了日本动物保护的发展及相关法律法规情况,提出了人的权利范围会不会扩大到动物以及需要什么条件两个问题,指出现行比较法对动物一般作为客体保护,但在有人主张、共享价值和技术磨练的条件下,动物权利可能产生。


尼泊尔普万查尔大学加德满都法学院教授兼执行主任Yubaraj Sangroula围绕“对中国古代和中世纪以及南亚一些哲学家作品中的人性和人权概念和原则的思考”的主题,通过对中国古代的儒家思想以及南亚各国古代思想的分析,指出亚洲人将人权理解为人的内在特性,正义、法治是实现人权的工具,在21世纪发展成为全球人类共同体的"共享未来"概念,反映了可持续发展和人性化的全球治理理念,强调要从古代思想中汲取人权理念。


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常健围绕“亚洲国家人权共识建构的现实机遇”的主题,阐述了亚洲国家构建人权共识的必要性、紧迫行和可能性,同时指出构建人权共识需要消除宗教信仰、政治制度、意识形态分歧等障碍,以人权共同宣言和公约、共同需求这一更现实的基础、促进各国尊重和保护人权意识这一更合理的目标来构建亚洲人权共识。

1126-27日,十二个平行分论坛在线上举办,来自国内外的专家学者分别围绕相关主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论坛闭幕式由中国人民大学国际组织学院院长、国际交流处处长、法学院教授时延安主持,泰国朱拉隆功大学荣休教授、联合国前特别报告员、教科文组织人权教育奖获得者Vitit Muntarbhorn和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法学院教授陆海娜分别总结发言。


Vitit Muntarbhorn教授表示亚洲国家目前做了许多努力去实施国际条约,亚洲国家承诺实现全球可持续性发展目标也是非常有价值的。亚洲人权发展方向是以比较温和的方式逐步走向人权民主、和平和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并通过适用良好的法律与做法,以多元化的方式推动亚洲人权事业的发展。同时需应对相应弱势群体,做出相应举措,酌情考虑其相应的透明度与可及性,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确保人们为所有人的福利去负责,共同推动我们共享命运共同体。


陆海娜教授首先回顾了本次论坛的缘起,并总结了会议主要内容。她指出本届论坛选择以环境、气候变化与人权议题为开端,是因为该议题的迫切性,以及它给亚洲各国带来的共同挑战,我们希望通过本次论坛达到充分交流、凝聚共识的目的。论坛呈现了规模可观、内容丰富、跨学科交流等特点,每一位与会者积极参与讨论,推动了更深层次的思考与探讨,为论坛内容的丰富和深刻性做出了贡献。


责任编辑:谭则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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