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中国民法典》实施一周年系列会议第三场“亚洲民法法典化:成就与挑战”国际学术会议顺利举行
发布日期:2022-12-06 来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作者:胡婷

12月3日,庆祝《中国民法典》实施一周年系列会议第三场“亚洲民法法典化:成就与挑战”国际学术会议在武汉与顺化同步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与越南顺化大学-法律大学、河内国立大学-法律大学共同举办,并邀请了来自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学者,线上线下共同参与本次会议。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李俊副院长,顺化大学-法律大学国际交流部高廷令部长主持开幕式。


顺化大学-法律大学校长段德良副教授在致辞中表示,越南与中国相继编纂民法典,充分彰显两国法治建设的巨大成就。本次会议的举办是两国学术交流结出的硕果,希望未来进一步加强两校学术交流合作。


河内国立大学-法律大学校长阮桂英副教授在致辞中表示,中国民法典的颁行展现出中国法治建设的巨大成就,为越南民法典后续编纂修订工作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期待后期同中国同行有更深入的交流,寻求越南民法典实施修订的最优解。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助理、国际交流部部长兼港澳台办公室主任徐涤宇教授在致辞中谈到,在中越相继开启“民法典时代”的背景下,两国法学界专家学者们相聚一堂共同探讨亚洲民法法典化的成就与挑战,具有非凡的意义。希望本次会议能够进一步增进合作交流,为推动两国民法典的有效实施发挥重要作用。


河内国立大学-法律大学民法系主任阮碧草在介绍环节,对亚洲各国民法典的编纂进行了概览,并对本次会议的单元设置与报告主题进行了简要介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胡东海教授主持第一部分“民法典编纂的一般问题:中国、越南和其他国家的经验”主题发言单元。

中国政法大学易军教授对中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做了系统梳理,并深入阐述各项原则之间的体系关系。河内国立大学吴辉刚副教授对法典化以及越南民法典的编纂做了详细阐释。越南司法部国家担保交易登记局副局长阮宏海对2015年越南民法典的编纂人员组成与立法过程进行了简单介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虎教授对我国民法典中人格权单独成编的意义、内涵以及规范等作了全面阐述。加拿大公诉机关检察官塞巴斯蒂安·拉弗朗斯介绍了魁北克民法典与中越民法典的异同,并就其民法典编纂中涉及的主要问题做了阐释。

讨论环节,中越两国法学界的专家学者们分别就民法典基本原则的作用、人格权的规范与救济、不同法系制度在本国民法典中如何融合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李金镂老师主持第二部分“财产权与民法典编纂”主题发言单元。

河内国立大学阮芳簪博士对中越财产权的法典化做了比较研究。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龙俊副教授对民法典中的动产和权利担保制度进行了解读,并给出完善建议。河内国立大学-法律大学校长阮桂英副教授报告了知识产权法法典化的目标与可能的编纂模式。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张静副教授主持第三部分“债法与民法典编纂”主题发言单元。

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曹险峰教授论述了帮工责任在民法典中的体系定位,通过对用人者责任的体系化分析,对如何优化解释民法典帮工责任的规定提出建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李昊教授从侵权责任编与民法典其他各编的关联,以及公私法衔接角度对侵权责任编的外在体系做了全面阐述。河内国立大学-法律大学比较法中心主任陈坚博士对越南民法典债法编的优缺点进行了阐述。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姚明斌教授报告了《民法典》违约金司法酌减规则的新发展,评析了民法典相关规则的改进,并对违约金酌减排除特约的效力等问题进行了分析。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刘征峰副教授主持第四部分“后民法典时代的法律问题研究”主题发言单元。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院长张力教授主要从定位与进路两个方面阐述了民法典在推进家庭文明建设中的功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昝强龙副教授针对民法典实施中争议较多的、违反建设用地使用权管制规范的合同效力问题进行了分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吴震宇老师关注民法典实施后面临的新问题,对数字财产的应然研究重点做了理论上的澄清。顺化大学-法律大学阮丽绚博士对越南婚姻家庭法编纂中代孕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建议。

讨论环节,两国学者分别就民法典的编纂体例以及婚姻家庭法的规范设计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系主任陈晓敏副教授主持闭幕式。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麻昌华教授为大会作总结发言。他回顾了整个会议报告的主题与内容,认为与会各位专家学者从不同角度切入,对各自民法典编纂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就与面临的问题做了细致阐述,既有宏观层面的概览,也有具体问题的深入分析,对于未来推进各自民法典的实施与完善都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并期望今后与越南高校更多的开展交流合作,互相借鉴经验。



责任编辑:谭则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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