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治原创性范畴论坛”公告暨首届论坛报告人征集
发布日期:2023-06-21 来源: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论坛公告

法治不是西方的专属品。的确,在鸦片战争的坚船利炮打开国门,被动接受法律移植的近二百年时间里,我们曾追仿西方法治模式,对于法治的内涵和道路都犹豫不决、左右摇摆。但法治就其本质是一种服务于社会实践的规则之治,具有极强的实践面向。在这个意义上,中国法治必然要面向本土实践,并为中国道路寻求答案。中国自新民主主义革命以来独一无二的历史实践与中华传统中内涵丰富的道义学理、制度文物一起,使得中国法治的历程中诞生了有别于西方法治的概念、范畴和话语体系。

新时代以来,法治中国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开创形成,法治理论领域创新不断,涌现出了很多标识性概念、原创性范畴。2016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专门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我们提出的具有原创性、时代性的概念和理论。2017年5月,总书记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强调,我们不能做西方理论的“搬运工”,而要做中国学术的创造者、世界学术的贡献者。我们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正确解读中国现实、回答中国问题,提炼标识性学术概念。2023年2月,两办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再次强调,总结提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具有主体性、原创性、标识性的概念、观点、理论,把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构建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

有鉴于此,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拟从2023年起,每年发起   “中国法治原创性范畴论坛”,旨在丰富中国法治理论的学术意涵,促进中国传统优秀法治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推动学界对法治基本范畴的学理化阐释、学术化表达和体系化构建,为法学同行、尤其青年法学同行搭建高水平学术平台,努力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国家贡献智识力量。

论坛报告人将采取老中青相结合的方式,展现不同代际学人的思考和学术的传承。论坛尤其欢迎如下进路的研究:

一、 对原创性范畴的历史源流、社会背景和阶段发展进行梳理的研究(历史主义);

二、 对原创性范畴的内涵、构成和意义进行条分缕析式证立的研究(分析方法);

三、 对原创性范畴与国外的相关范畴进行共性和个性对比的比较式研究(比较视野)。

 

首届论坛:主题发布与报告人征集

首届论坛拟与2023年12月召开,论坛主题(范畴)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

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用“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这一新论断,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过去十年间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做出了精辟且深邃的总结。其中,“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法治理念和法治布局的重大创新。国家治理是一个重大而又复杂的问题,如何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是近百年来中国国家发展、社会转型中的重大命题。实践证明,法治化是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特征,国家治理现代化离不开法治化,国家治理法治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最为重要的内涵。

作为历史叙事的现代性同时表现出民族性、地域性和时代性。每一个大国在现代化的进程中都有对民族精神文化的建构,都在试图确立以什么样的姿态和面目走向世界,深入挖掘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要义对于选择道路、抵达目标具有关键性作用。在中国法治原创性范畴这一语境下探讨中国法治的现代化,意味着“返本开新”,在继承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兼收并蓄,有所发明,有所创造。

法治本身不蕴含着“现代性”因素么?“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在概念上究竟能否成立?“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与“法治中国”是何关系?“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观念滥觞于何种历史背景与政治叙事之中?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与世界各国法治现代化之间的“共性”是什么?其“个性”又何在?本届论坛拟围绕上述重要议题展开研讨和交锋。

 

一、论坛安排

本论坛将设计四个单元,除第一单元将邀请知名学者进行主旨发言外,其余三个单元将采取一位主报告人与4-6评议人评议,余者深度研讨的模式。

现公开征集主报告人3名。投稿应围绕“中国式法治现代化”这一范畴进行细致深入的研究,并于规定日期前提交报告论文。组织方将组织专家以严格的学术标准进行专业评审,并从中确定报告人。报告人的差旅费与食宿费由组织方承担。

评议人将采取定向邀请和在投稿者中遴选相结合的方式。评议人需于会前一周内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书面评议。

论坛将邀请理论界专家、学者担任各单元的主持人和总评人。论坛结束后,论坛组织方将与《中国法律评论》《法学评论》《法学论坛》《法制与社会发展》等刊物协商推荐发表报告人论文。

二、征文要求

1、征文对象:法学领域中青年教师、在读博士生、博士后研究人员。

2、投稿论文需为尚未在纸质或电子媒介上发表的原创性文章,字数不低于15000字,论文格式采用《中国法学》的注释体例。

3、文稿件请于2023年11月15日前以电子版方式(WORD文档格式)提交至电子邮箱: ycxfc2023@163.com

三、时间地点

会议初步定于2023年12月召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青春须早为,岂能长少年。诚挚欢迎海内外学人、尤其是青年学人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方: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协办方:《中国法律评论》编辑部

       《法学评论》编辑部

       《法学论坛》编辑部

                            《法制与社会发展》编辑部

                              2023年6月15日


责任编辑:谭则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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