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现代化与刑事辩护法治化研讨会暨 《刑事辩护八大学说》出版座谈会在广州举行
发布日期:2023-07-03 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蒋安杰

6月25日,“中国式现代化与刑事辩护法治化研讨会暨《刑事辩护八大学说》出版座谈会”在广州举行,来自学术界、律师界代表近50人出席会议。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卞建林,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顾问,京都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田文昌,当代中国出版社书记、总编辑,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冀祥德为《刑事辩护八大学说》揭幕并致辞。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法治时代》编委会副主任(执行总编)刘桂明主持,会议由当代中国出版社法治分社、广东格士律师事务所、北京长阅律师事务所共同主办。
  冀祥德表示,当前我国的刑事辩护,既有机遇,又有挑战,应当从刑事辩护法治化助推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助推中国式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关注和研究刑事辩护;河北侯凤梅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侯凤梅从刑事辩护专业化、刑辩的现状和前景、刑辩律师怎么做才能成功等方面发表了自己的见解;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开湘从控辩关系的四个维度,即控辩法定、对抗、平等、协商等角度谈了具体的问题;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政法学院院长王飞跃表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不仅仅是人无我有的问题,是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方位上,在公正司法的问题中发掘与研究更深层的问题。
  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周长军表示,在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里,刑事辩护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在权利保障的有效性和充分性,保障公民尊严、权利救济方面,刑事辩护无疑是非常重要的。
  与会代表认为,《刑事辩护八大学说》通过“木桶说”“车轮说”论证了刑辩律师在法治事业中重要的、不可或缺的角色和地位;推演了控辩关系发展的四个阶段,指出控辩关系历经无序到失衡、到对抗,最终将走向以合作为主、对抗为辅的良性关系。刑事辩护尽管不容易但仍然是向阳而生的事业,各位同仁应当共同努力,推进刑事辩护的发展,推进中国法治的发展与进步,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建设。

责任编辑:谭则章
本站系非盈利性学术网站,所有文章均为学术研究用途,如有任何权利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