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主办的沙滩青年论坛“法治与中国式现代化”第八场在京举行。论坛由法学研究所经济法研究室副研究员肖京主讲,法学研究所科研处处长张锦贵主持,两所青年科研人员30余人参加了论坛。
张锦贵在论坛开讲前表示,金融是事关国计民生与社会福祉的重要问题。2023年3月,我国金融监管格局迎来重大调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基础上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这是深化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促进实现金融监管全覆盖的重大举措。在此背景下,研究金融改革与法治完善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张锦贵处长主持论坛
肖京以“中国金融改革与法治完善”为题作学术报告。他表示,中国金融改革与法治完善是一个宏大课题,就当前金融改革的实际情况来看,由于金融改革涉及多方主体利益,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难度较大,亟须充分发挥金融法治的促进和保障作用。他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金融改革与法治完善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78—1991年,金融体制改革的重点在于改革银行体制、开放金融业以及建立和完善各类金融市场。这一阶段的金融法治虽然在体系上并不完善,但对当时金融改革的实施提供了重要保障。第二阶段是1992—2016年,这一阶段的金融改革正式确立了银行业与保险业、证券业、信托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金融体制。相应的金融法治建设成果显著,以《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票据法》《保险法》《担保法》《证券法》《信托法》《证券投资基金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为主体的金融法治体系正式形成。第三阶段是2017年至今,2017年召开的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对金融和金融安全进行了全新定位,拉开了新一轮金融改革的序幕。目前,这一阶段的金融改革与法治完善仍处于持续深入推进过程中。
肖京副研究员作学术报告
肖京表示,当前正在进行的金融体制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党的二十大报告对金融体制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从2023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内容来看,当前金融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七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统一领导;二是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是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四是统筹推进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五是将中国证监会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六是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七是加强对金融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统一规范管理。
肖京认为,随着新一轮金融改革的深入推进,对金融法治完善的需求进一步凸显。当前金融法治完善的重点应聚焦于三个方面:一是按照金融改革的总体要求,尽快对《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反洗钱法》等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完善;二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早日出台《金融稳定法》等配套法律法规;三是适应金融改革的实际需要,进一步推动完善金融执法与金融司法制度体系。
报告之后,与会人员围绕数字货币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影响、中小银行的监管与规范、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的平衡、对外开放对金融改革的促进作用、《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草案)》的立法背景等问题进行了讨论与交流。
论坛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