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由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主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学杂志社承办的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第四次会员大会暨法学期刊青年编辑论坛在北京举行。
7月22日上午,研究会第四次会员大会通过了研究会章程修正案,选举产生了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以及新一届研究会党支部委员会委员。
22日下午的法学期刊青年编辑论坛以“中国式现代化与法学期刊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论坛分为三个环节进行专题研讨。
专题研讨第一环节由《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主编马长山、《法律方法》主编陈金钊主持。
《法学研究》副主编冯珏作了题为“法学期刊的高度、深度与广度”的发言。她认为,首先,法学期刊要确立更高的办刊目标,我国法学研究在阐发中国立场、讲好中国道理、贡献中国智慧等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作为法学人才的发现者、法学成果的评价者和法学思想的传播者,法学期刊要为创新法治文明的新形态、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法治文明贡献自己的力量和智慧。其次,法学期刊尤其是法学学术期刊要推进法学理论研究的深度,法学理论有非常重要的社会价值,法学期刊要推动理论做深做实,构建我们自己的学术、学科和话语体系。最后,法学期刊要团结最大范围的研究者,研究最广泛范围的法学知识理论和重大实践问题,广泛融合借鉴其他学科的研究成果,共筑法学研究“金字塔”底边的广度。
《行政法学研究》副主编王青斌结合刊物举措,作了题为“打造作者友好型期刊”的发言。他指出,《行政法学研究》在打造作者友好型期刊方面采取了以下举措:一是稿件录用不唯身份,支持青年作者。2018-2022年共刊发30期、386篇文章,其中,教授和副教授的文章占比分别为30.31%和15.03%,讲师/博士后和博士后的文章占比为18.65%,博士生的文章占比为19.69%。二是规范审稿流程,所有投稿一般在2个月内回复。且尽可能地出具详细的审稿意见;三是规范编辑、校对工作,提升文章水平;四是缩短发文周期,一般在投稿后3个月左右可以网络首发;五是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加大文章传播力度。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编审赵玉作了题为“关注本土法治实践,打造原创学术观点”的发言。她指出,《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的选题聚焦于本土法治实践中的真问题,即“具有鲜明时代色彩的问题”“司法裁判中存在法律适用分歧问题”以及“尚待学术深入、充分讨论的问题”。在选择和采用文章论据时,应深入挖掘中华法治传统文化,及时总结本土法治实践经验,辩证剖析域外法律制度的得失,以开放心态取其精华为我所用。文章论证不能脱离本土法治环境,要置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内探讨问题、解决问题,推进我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建设、完善和发展。文章的价值导向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学研究的方向与目标是使原创的学术观点自然蕴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本质。
《法制与社会发展》副主编苗炎作了题为“法学理论创新与法学期刊高质量发展”的发言。他认为,推进法学理论创新并非仅是法学研究者的职责,也应当成为法学期刊的重要使命,成为衡量法学期刊是否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尺。法学期刊不应当被动反映法学研究成果、做法学研究成果的搬运工,也应当是促进法学理论创新的重要力量。法学期刊应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关于推动学术期刊繁荣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通过选题策划、栏目设置等方式,善于发现法学理论创新、鼓励法学理论创新、引领法学理论创新。
《地方立法研究》副主编谢进杰作了题为“法学期刊如何回应中国式现代化命题”的发言。他指出,法学期刊要理解和把握中国式现代化命题,从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进程和未来实践中发现具体命题和探寻答案;要树立学术脉络的概念和观念,定位好拟发文章在特定学术脉络中的理论突破与学术贡献,积极打造优质文章;要广开学术对话,激扬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与未来实践中的学术争鸣;要坚守对于中国式现代化命题的学术使命和社会使命,更好地发挥刊物对于发现有价值命题、发表新概念新主张新思想、塑造理论创新与推动理论发展的功能,处理好思想性与技术性的关系,推动理论与实践对话,在总体格局观下注重刊物间的学术分工,避免同质化发展;要立足长远、注重理论贡献,面向未来地认真对待每一篇稿件。
《法治研究》副主编陈罗兰作了题为“新时代青年编辑的成长与法学期刊的创新发展”。她指出,新时代青年编辑的养成,要注重三个层次能力的培养,一是最基础的编校能力,做到“认真、勤勉、精准”;二是知识学习能力,注重个体的知识体系构建,成为学者型编辑;三是宏观领悟力,拓展更宽的眼界和视野。新时代法学期刊创新发展一是要坚持“中国特色”,为中国法治进步和发展服务,围绕中国经验、中国话语体系、中国故事、中国价值、中国自主知识体系展开研究;二是要注重期刊内部的知识体系构建,为法治进程贡献更为体系性的学术成果;三是要有品牌特色,要从栏目设置、选题策划、文章选取、内容编辑、作者群体、理论层次等方面提高期刊辨识度,明确自身品牌特色和定位。
在评述环节,研究会副会长、《法学》主编胡玉鸿教授,研究会副会长、《当代法学》主编李建华教授作了精彩评议。
胡玉鸿主编对前三位发言人的发言进行了细致评议。他指出,冯珏的发言提出了论文的品性标准,即高度、深度和广度,反思了国内研究存在的不足,呈现了诸多精彩的论点,如论文要有历史的纵深感、穿透力,要有思想性。他提议加上“力度”这一标准,即作者应当通过力透纸背的文字和毋庸置疑的论证来展示自己的研究成果,使读者心悦诚服地接受作者的论点。针对王青斌的发言,他认为,打造友好型期刊是办刊人应当坚持的目标。期刊应当尊重作者,支持作者特别是青年作者,以及方便作者。针对赵玉的发言,他认为,在进行制度解构时,要在尊重法律的前提下弥补法可能存在的漏洞;在对待古代法和外国法时,既要吸收借鉴中国古代法律中的智慧性成果,也要积极借鉴外国法学理论和法律制度;在法律研究过程中,要保持开放的态度,将社会主义价值观与全人类共同价值观统一起来。
李建华主编从三个方面对后三位发言人的发言进行了点评。他指出,三位发言人共同提出了三个问题:一是法学办刊的方向、方法和目标。法学期刊的选题既要紧扣法治发展实践又要注重选题的前瞻性,要探讨法学期刊如何回应中国式现代化问题,要明确办刊方向的定位。二是法学办刊的特色品牌问题。期刊彼此分工很难,更多体现在各刊特色上,有的杂志特色已经凸显,但综合性刊物如何体现特色和品牌是一个问题。各刊在相互学习和借鉴中,如何创新特色品牌值得进一步探讨。三是编辑的作用。编辑对刊物发展品质、品牌和质量的重要性是业内共识,要思考如何发挥青年编辑和资深编辑、专职编辑和兼职编辑的作用,形成不同编辑互补,以确保办刊质量提高和发展。
专题研讨第二环节由《南大法学》主编解亘、《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执行主编康敬奎主持。
《清华法学》编辑部主任徐雨衡作了题为“法学期刊如何推动中国法学自主性体系的建构”的发言。她提出,法学期刊应以“无为而无不为”的态度,面对和推动中国法学自主性体系的建构。法学期刊对新兴学科的推动主要体现“推动回应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学科的形成”“助力信息时代特征的法学学科的独立”以及“扶持交叉学科的发展”。应结合各学科的特征,针对性地促进我国法学学术体系的建构:对法理学、宪法学等传统根基理论性学科,应凸显中国问题、中国实践和中国故事;对民法、行政法等传统部门法域,要密切跟踪立法和修法活动;对新兴学科,应着重建构学术体系。法学期刊要推出能体现时代特征的重要的新概念,若能为学界接受,且能深刻把握世界情势的变化,是最能建构法学话语体系的途径。
《月旦民商法》副主编郑佳宁受元照出版集团委托,以“法学专业刊特色化取迳——以《月旦民商法杂志》为蓝本”为题,详细介绍了“月旦系列”学术刊物的办刊历史与具体情况。她指出,“月旦”用典出自东汉末年的“月旦评”,代表的是一个让专家学者能定期议论法律实证、评论裁判的平台。《月旦民商法杂志》(Cross-Strait Law Review)2003年9月在江平教授与王泽鉴教授倡议下正式创刊,王利明、王保树、梁慧星、吴汉东等民商法学者担任编辑顾问,办刊宗旨为开创法学研究视野、建立两岸交流平台。《月旦民商法杂志》致力于让两岸学者持续关注民商法学发展,共同切磋学说论述与法院实务,相互砥砺、互相观摩,形成学说共识,共同促进华人社会法学进步。
《东方法学》副主编孙建伟作了题为“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推动中国式法治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的发言。他指出,党的二十大精神是《东方法学》办刊的理论指南,也是行动纲领。《东方法学》编辑部在上海市法学会和主编的坚强领导下,始终保持正确的办刊方向,紧扣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深化中国式现代化研究。《东方法学》不仅开设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栏目,还通过“智慧法治”特色栏目、发起组建智慧法治学术共同体促进智慧法治发展,并通过举办国际会议、组织翻译文章等方式不断扩大国际传播力和影响力,为推动中国式法治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法律科学》副主编肖新喜作了题为“中国式现代化中的数字法学研究”的发言。他指出,数字法学的理论法学研究和应用法学研究两种研究路径需相互关照,融会贯通。数字法学的研究范式有立法论和解释论,对已实施的数字立法,应重视解释论研究,对尚未出台的数字法律制度,应重视立法论研究。无论何种范式,都应妥当平衡创新和安全,自治和管制的关系。社科法学和法教义学是数字法学的两种基本研究方法,其运用需注意妥当处理数字法学中的数字科技因素和法治规范因素,需用法治规范因素确保科技向善。数字法学的研究视野包括域外理论资源和本土理论资源,需妥当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在强调本土化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时应妥善适度对域外相关理论资源予以镜鉴。
《环球法律评论》编辑部主任姚佳作了题为“期刊在推动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研究中的重要作用与支撑路径”的发言。她指出,在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研究、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的过程中,法学期刊界应当与学界同频共振,成为坚实的学术共同体。期刊是重大理论创新发展的记录者和历史见证者,在已有一系列原创性理论的形成过程中都起到了重要的支持推动作用;期刊也是学术研究的反思者,需要总结实践、融贯中西,探索真理论、实理论。期刊办刊者要通过选题策划、组织研讨,呈现、引导、引领关于党和国家重大理论问题和重大实践问题的热烈讨论。学术期刊编辑只有坚守住期刊的思想性、学问性和对学界的扎扎实实的支持作用,中国主体性、原创性和标识性理论及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才指日可待。
《法学家》副主编尤陈俊作了题为“法学期刊在学术生态中的角色与功能”的发言。他指出,在法学界,核心期刊论文是相较于专著实际更被看重的学术产品类型。受此影响,不断增长的投稿论文数量规模与期刊整体有限的版面之间的紧张关系正在加剧。他从提供展示平台、设置学术议程、引领学术潮流、促进学术交流等四个方面,围绕法学期刊在法学学术生态中应当起到的功能加以阐释,并重点围绕法学期刊应当平等对待每位作者而不能对学界新人身份歧视、选用刊发文章时应当兼顾高被引学科来稿和低被引学科来稿、如何推动法学界强化学术对话和争鸣的氛围等几个具体话题,分享了自己的看法。
在评述环节,研究会副会长、《法律科学》主编杨建军教授,研究会副会长、《政法论坛》主编刘艳红教授作了精彩评议。
杨建军主编结合六位发言人的发言谈了自己的看法。他指出,法学期刊助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建设,一个重要的方面要在新的领域加强学术研究。传统法学的一些基本知识概念解析已经大致成型,作出颠覆创新的可能性空间不大,但是在新的领域,如党内法规的研究、纪检监察的研究是中国特有的,在数字法学研究领域我们有开创自己的理论、作出自己贡献的机遇。法学期刊必须注意改进法学评价体系。要依靠组织,用集体的方式发声,例如,法学期刊研究会可以用官方的方式去发声,让期刊评价指标做一些调整。期刊评价时,可以考虑学科覆盖度等因素进行调整。
刘艳红主编结合主题和六位发言人的发言谈了自己的看法,她指出,学术刊物是公共资源、学界公器,办刊一定要秉承发展学术、提供平台、助推人才成长的理念。在办刊过程中,必须打造刊物的学术特色,避免风格雷同。刊物的风格和特色与所依托的高校学科发展密切相关联,而非一蹴而就或者强行打造的。期刊发文要兼顾基础理论和新兴交叉学科研究成果,当下学术期刊存在着过于关注大数据人工智能前沿科技法律问题,导致学界对基础理论的研究不够,要以基础理论的研究带动新兴交叉学科的研究,否则会导致新兴交叉学科基础不牢、难以走远。期刊要尽量避免刊发过于空洞的文章,要倡导作者多进行具体的实践性问题的研究,学者要多研究那些真问题,应以具体的、实实在在的问题作为自己的学术研究方向。
专题研讨第三环节由《经贸法律评论》主编黄勇、《中国政法大学学报》主编曹明德主持。
《中外法学》副主编高薇作了题为“法学期刊编辑方法论与期刊质量”的发言。她认为,法学期刊编辑方法论是指,法学编辑在编校过程中所秉持的一种基本思想以及实现这种思想的具体编辑方法,而总结和运用方法论的目的在于提升期刊质量,实现期刊的学术价值。这种方法论至少存在三个面向,并统摄选稿和校稿两个过程。第一,期刊的核心价值在于传播思想和知识,期刊是一种公共资源,这就要求编辑在工作中保持公心。第二,在技术层面,编辑要洞察文章中的问题。第三,编辑要克制自身偏好,小心把握文章风格。编辑要在作者风格和期刊风格之间寻找一种平衡,在个人偏好和他人作品之间寻找平衡。
《财经法学》副主编朱晓峰作了题为“新刊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与应对措施”的发言。他认为,法学期刊内部面临着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新期刊在新时代面临着诸多难题,其中优质稿源的欠缺问题最为严重。对此,除加大约稿力度外,应尤其加强对青年学者的关注力度,力争从青年学者中挖掘优质稿件,培养优质作者,与青年学者共同成长,为期刊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具体首先应注意在观念上摒弃身份论,以论文质量为选取稿件的唯一标准,为论文进入审校程序扫清身份障碍;其次,在具体的选稿中应与作者深入沟通,从意识形态、论文结构、核心观点、文字表述等方面,为论文质量的提高献计献策;最后,应注意具体沟通方式,争取与青年学者建立良好的学术交流关系,为期刊的健康发展提供稳定的作者群。
《中国法学》副编审任彦作了题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进程中的法学期刊专业化发展”的发言。她认为,法学期刊专业化是法学期刊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法学期刊要明确刊物的办刊宗旨和办刊特色,避免内容同质化,促进期刊向“专、精、特、新”方向实现高质量发展。专业化要有规范科学的制度保障,通过“三审三校”“双向匿名评审制度”等制度帮助规范用稿、保证文章的质量。立足中国法治现代化新起点,法学期刊要积极回应新时代新征程中各种新兴法治问题,在拓展世界眼光、鼓励学者吸收国内外优秀法治文明成果的同时,要注意不能盲目做西方理论的搬运工,从而实现政治引领和学术引领,提高期刊品牌影响力。法学期刊要注重法治人才队伍培养,积极扶持优秀的、能踏实研究的青年作者。
《法商研究》副编审王虹霞作了题为“守正与创新:关于新时代法学期刊高质量发展的思考”的发言。她认为,在新时代,法学期刊要实现高质量发展,需要守正与创新。就守正方面,一是要始终坚持坚定、正确的办刊方向,严格把握政治质量关;二是要遵循办刊规律,坚持以学术为根本,要求文章具有问题意识、创新意识和规范意识;三是要不断提高期刊的编辑出版质量;四是要守正初心,把法学编辑作为一份事业来看待,甘于奉献。在创新方面,一是要实行开放的办刊理念,了解学术界最新的动态和最新研究成果,增强组稿的主动性;二是打破同质化,寻求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模式。但任何创新之举都是在守正的基础上进行的,偏离办刊规律的所谓创新不是真正的创新,不利于法学期刊的长久发展。
《法学评论》编审黄明涛作了题为“宪法学的历史方法与中国本土知识体系”的发言。他指出,在宪法学研究中,历史方法的运用对于建立我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极为重要。造成当前宪法学研究“缺乏历史感”局面的原因很多:一是目前法学学科建制造成法律史学科的研究视野基本不涉及1949年以来的宪法制度史,因此相对具有较好历史方法训练的研究者没有对新中国宪法史有直接贡献;二是在一手文献的妥善保存和公开使用这一运用历史方法的基础方面的制度与传统有所不足,制约了研究工作的展开。未来,应该有意识地加强法学研究中历史感,包括作为法学知识本身的历史和作为法学论证方法的历史。历史方法的运用要善于识别不同类型史料的价值,并善于将法律制度与其创生时的时空背景结合起来。
《中国应用法学》副主编杨奕作了题为“搭建理论与实践桥梁,助力中国特色应用法学体系建设”的发言。她指出,应用法学相较于理论法学,更强调探索发现法治实践中业已存在的现象和难题,并设法解决实际问题。应用法学应聚焦法学理论前沿与实践一线面临的新问题,提供深刻、创新见解。选题可以从案件裁判、大数据、改革实践、先前成果中来。应用法学期刊应服务和指导法治实践,向实务界提供学理方案和研究平台、向理论界展示应用法学研究态度。在指导思想上,要强化政治定力、学术活力和专业能力;在发展目标上,要以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目标,致力于推进中国特色应用法学三大体系建设;在办刊特色上,要坚持守正创新,打造期刊品牌,推出特色栏目和特色选题。
在评述环节,研究会副会长、《法学研究》副主编谢海定教授,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院)李洪雷教授作了精彩评议。
谢海定副主编结合六位发言人的发言提出了需要思考的四个方面问题。一是对编辑的理解,包含编辑的身份、角色、使命、素养、编辑工作具体内容等;二是学术期刊发展,包括学术期刊的功能、目标定位、内部制度体系建设、学术贡献评测、期刊间竞争与合作、专业化特色化发展等;三是法学知识,包括法学知识的生产、传播、转化、应用、知识间的对话碰撞以及法学知识体系的构成、更新、发展趋势等。四是时代主题,如法治中国、中国式现代化、自治知识体系建构、数字中国、智慧中国、人类命运共同体等。他认为,这些问题都没有标准答案,对这些问题的认知和理解会决定我们具体成为怎样的编辑,会影响我们所在期刊具体会成为怎样的期刊,对这些问题思考的多样化也是期刊发展多样化的前提和基础。
李洪雷教授结合六位发言人的发言就法学期刊如何助力法学三大体系建设谈了自己的看法。他指出,法学期刊服务法学学科体系建设,要通过发高质量文章,促进传统法律学科精细化、创新性发展,促进新兴学科发展,促进法学与其他人文社会科学以及自然科学的交叉融合;要鼓励争鸣,支持法学界深入研究法学学科的发展规律和建立独立学科的基础,支持各学科均衡发展。法学期刊服务法学学科体系建设要注意兼容并蓄,不预设学术观点,也不偏爱特定的研究方法,围绕法治建设的重大规划、突出问题、重要改革、重大举措,开展高质量的研究。期刊要注重从中国实践中提炼出普遍命题,要善于将政治要求的话语、社会关注的话语、法治实践中的话语转化为法学研究的主题议题,以主题研讨为抓手,来引领对这些问题的讨论。
会议闭幕式由研究会副会长、《中外法学》主编王锡锌教授主持。
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法学杂志社总编辑黄文艺教授作会议总结。他指出,这是一次民主团结、高质高效的会议,取得了三大标志性成果。一是审议通过了第三届理事会会长张新宝教授代表第三届理事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及财务报告,二是顺利选举产生了法学期刊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和负责人以及新一届研究会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三是成功举办了法学期刊青年编辑论坛。他强调,本次会议之所以能够成功举办,归功于中国法学会的坚强领导、第三届理事会的坚定支持、各位会员和理事的踊跃参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的使命担当、各位青年编辑的精彩发言、期刊研究会秘书处的精心筹备以及会务组的有力服务保障。
会议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