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中德刑法学术研讨会在上海交通大学开幕
发布日期:2023-09-01 来源: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8月27日,第六届中德刑法学术研讨会开幕式在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总办公厅举行。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贾宇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副书记周承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彭诚信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梁根林教授,德国维尔茨堡大学法学院埃里克·希尔根多夫教授等来自中德两国学术界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100余人出席。开幕式由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于改之教授主持。

贾宇首先为大会致辞,他代表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对莅临的德国同行及中国专家学者们表示热烈欢迎与衷心感谢。他指出,当前,信息技术已经成为全球技术创新的高地。信息技术的发展,深刻影响着社会治理方式。如何推动数字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为化解司法实践难题提供智力支持,是我们肩负的学术使命与社会责任。本次研讨会聚焦“信息社会中的刑法”,这是一个极具时代性和重大理论价值的课题。一是,我们应当直面风险挑战,形成数字时代刑事治理新格局。数字时代的新型犯罪涉及众多领域,呈现出犯罪场域泛在性、侵权主体平台化、危害行为复杂化等特征。为此,需要我们及时更新刑事司法理念,在刑事一体化视野下重塑数字时代的刑法参与观,充分发挥能动主义刑事司法强大的治理优势。二是,坚持数字改革赋能,构建数字时代司法新模式。我们认为,数字法院建设是司法领域实现全面数字赋能、全程预警监测、保障适法统一、提升司法质效的一场重塑性变革。上海法院今年在全国率先提出并部署推进“数字法院”建设,在数字化改革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三是,汇聚中外智识,促进中德两国学术交流和务实合作。他殷切期待中德两国高质量学术交流日益密切,衷心祝愿中德两国学术情谊长青。

周承在致辞中指出,去年是中德两国建交50周年,今年上海交通大学德国中心正式揭牌,本次中德刑法学术研讨会加强了中德间的学术交流,深化了中德合作。学术研究具有独特的民族性和鲜明的时代性,但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各国已不再是彼此分割的孤岛,尤其在信息时代,所面临的问题也具有普遍性。希望无论是在人工智能主体、还是司法大数据的讨论中,我们都不要忘记刑法始终是一门关于人的学问,我们要始终坚持人的尊严、重视人的主体性。期待本次国际会议能够探寻信息时代刑法治理的价值导向,为建构一套动态演进的理论体系贡献智识。

彭诚信在致辞中指出,中国刑法学理论一直得益于德国刑法理论的学习与借鉴,中国刑法学的探索也为德国刑法学的发展提供了新视角。作为法学学者,我们都背负了学术使命,更肩负着化解司法实践难题的社会责任。尤其在信息时代,刑法学中也面对着多种问题。本次论坛是中德刑法学者共同探讨这些问题的契机。近年来,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积极推进信息时代的法律与前沿科技的交叉研究,希望通过这次中德刑法学术论坛,大力推动凯原法学院的学术交流与学科建设。

埃里克·希尔根多夫在致辞中对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上海交通大学的支持表示感谢。他回顾了中德刑法学术研讨会的举办历史,指出当时的初衷就是希望建立一个中德两国学者刑法学术交流的平台。经过中德刑法学者不懈努力,历经多年,他们当时的心愿已然实现,中德学术交流也愈发蓬勃。他认为,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全世界都在面临相似的问题,在这样一个国际平台上讨论信息社会中的刑法,意义斐然。

梁根林在致辞中简要介绍了中德刑法学术研讨会的创立与发展。他指出,中德两国刑法学者坐在一起,共同举办第六届中德刑法学术研讨会,探讨刑法领域的前沿问题、相互借鉴有益经验,切磋学术、增进友谊,是一件非常值得期待的大事。本届研讨会也必定会为中德人文和法律交流添上生动一笔,进一步加深刑法学领域的沟通,携手发展、文明互鉴。

第六届中德刑法学术研讨会由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上海交通大学、德国维尔茨堡大学主办,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廉政与法治研究院承办。论坛以“信息社会中的刑法”为主题,下设信息保护与数据治理、人工智能的刑事责任、刑事司法大数据的运用、元宇宙与刑法、第三方支付与财产犯、网络犯罪的刑法治理等六个研讨单元,助力刑法前沿问题深入研究和中德两国刑法学者的互学互鉴。


责任编辑:谭则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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