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第38期“经济法30人论坛”暨ESG(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法治30人论坛(2023)成功举办。本次论坛由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上海政法学院主办,上海政法学院发规处、科研处、上海司法研究所承办。本次论坛聚焦“ESG的经济法问题”,来自北京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武汉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同济大学、浙江财经大学、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等30余位专家学者发言研讨。
上海政法学院校长刘晓红教授在致辞中表示,我国正面临着产业升级的关键阶段,绿色化低碳化的发展意味着企业必须关注环境和社会问题。从国际市场发展的趋势来看,国家之间的竞争实际上是制度之间的竞争,是法治能力的竞争。
上海市法学会党组副书记、专职副会长施卫东表示,环境问题和社会问题在不同阶段呈现不同的表现形态,环境的外部性已经突破地域性限制,成为全球性问题,社会问题也兼具了金融属性,呈现与以往不同的特性,需要理论及实务界予以充分关注。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张守文教授表示,热切希望和上海各高校、各研究机构及各位学者加强合作,共同探讨经济法前沿问题。他认为,ESG法治跨学科属性明显,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
论坛研讨会分为主旨演讲和专题研讨。华东政法大学吴弘教授主持第一单元的主旨演讲。北京大学法学院张守文教授、南京大学法学院李友根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王先林教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陈晓景教授,分别围绕
“ESG的经济法理论解析”“经济法视野中的ESG”“反垄断视阈下ESG实践的问题与因应”和“流域保护法对ESG的经济法理论创新的影响”,作了主旨发言。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王全兴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赵万一教授进行评述。
第二单元主题围绕“ESG的经济法理论(一)”进行,由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司法研究所副所长孟飞教授主持。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刘水林教授、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倪受彬教授、上海司法研究所张骏教授,分别围绕“ESG需要经济法的法理革命”“可持续发展与ESG投资:法律冲突及协调”和“ESG的学理溯源及其现实挑战”作了分析和阐释。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任超教授对本单元进行了评述。
第三单元聚焦“ESG的经济法理论(二)”,由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司法研究所常务副所长丁茂中教授主持。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叶榅平教授、上海司法研究所副所长孟飞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张叶东,分别围绕“ESG研究的法学视野”“ESG的生成与前景”和“ESG信息披露监管的法理基础与实现路径”作了发言。西南政法大学期刊社副编审、《现代法学》《西南政法大学学报》编辑邵海进行了评述。
第四单元聚焦“ESG的基本制度(一)”,由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曹阳教授主持。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学评论》编辑孙晋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许多奇教授、上海司法研究所王倩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李诗鸿副教授,分别围绕“ESG发展与竞争法的制度因应”“资本市场ESG信息披露规制的国际经验及借鉴”“论我国ESG体系中的员工权益保护”和“ESG与现代公司法的演进”作了讲解阐释。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张占江教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王莉教授进行了评述。
第五单元主题为“ESG的基本制度(二)”,由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司法研究所佘山特聘岗教授李建星主持。
上海司法研究所陈洪杰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黄韬研究员、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戴新竹副教授、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陈波讲师,分别围绕“分化的正义——企业ESG的系统演化路径”“绿色金融的法律激励和法律掣肘”“金融基础设施推动ESG高质量发展的法律思考”“绿色金融标准的法治发展困境及其体系完善”展开了探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余耀军教授、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法学院副院长于春敏副教授作评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