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法学前沿论坛与会嘉宾合影
2023年10月10日至11日,第六届法学前沿论坛在复旦大学光华楼思源报告厅举行。本届论坛以“中国法学的自主性与全球视野”为主题,由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和复旦大学主办、复旦大学法学院承办,来自国内近二十所高校及科研院所的二十余位专家应邀参加。
法治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之一,法治的精髓和要旨对于各国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具有普遍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归根结底是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本届论坛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下,汇聚国内法学各学科专家,聚焦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和发展,以及“百年变局”背景下当代中国法治与世界秩序的互动关系开展高层次学术研讨。
开幕式
10日上午,复旦大学校长、中国科学院院士金力,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纪委书记、副总编辑魏长宝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开幕式由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杜宇主持。
复旦大学校长、中国科学院院士金力发表讲话
金力校长在讲话中指出,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法学立足于中国法治实践,积累了丰富而深厚的理论成果,构建起具有中国立场、中国智慧、中国价值的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在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日臻成熟的同时,提高其在国际上的影响力是当前中国法学界的共同愿景。中国法学如何在“中国”与“世界”的二元结构下重塑自身定位,如何实现其自主性与世界性的深度融合,如何在增强话语生产力的同时提高国际传播力,是中国法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所肩负的重大使命和必须回答的时代课题。金力校长强调,既要“向内”为中国法学自身的高质量发展探索新思路、新范式,又要“对外”为中国法学走向世界舞台中央开辟新路径、新方向,推动中国法学“内外兼修”,实现自主性与世界性的有机统一,从而构建一个更加完备的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纪委书记、副总编辑魏长宝发表讲话
魏长宝副总编指出,法学前沿论坛是由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发起并作为常设组织单位、国内知名高校法学院承办的小规模、高层次专业学术论坛。此次论坛的主题是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法学部和复旦大学法学院在广泛征求专家学者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反复讨论最终确定的。随着近年来国际形势日趋复杂,通过完善国际法治以增进人类福祉相较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紧迫。在此背景下,中国法学更加应当实现自主性与国际性的高度融合。一方面必须立足于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同中国法治建设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传统优秀法律文化相结合,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原创性贡献的系统性研究、对中华法律文明精华的学术挖掘、对中国法治实践的经验提炼以及对中国制度文本的学理研究。另一方面必须具备世界眼光和全球思维,加快构建对全球法治议题具有引领性和吸引力的法学自主知识体系,肩负起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与人类法治文明发展的中国法学使命,在推动国际法治创新与破解全球治理难题方面提出具有竞争力、实效性的中国理论和中国方案。
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杜宇教授主持开幕式
主持人杜宇院长表示,作为国内最权威的人文社科学术期刊,《中国社会科学》一直发挥着重要的领航与旗帜作用,复旦大学法学院在百年的发展过程中,同样秉持厚重的使命感与勇毅的创新精神,此次论坛正是建立在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与复旦大学法学院共同的学术追求之上。相信通过此次高层次论坛的举办,定能凝聚中国法学界的智慧与力量,推动中国法学的繁荣发展。
研讨环节
开幕式后,与会专家在一天半会期内分六个单元,围绕中国法学各学科的自主性与全球视野展开深入研讨。
第一单元
第一单元由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法学部主任、法学学科负责人李树民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刘敬东研究员、厦门大学法学院郭春镇教授、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张辉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章永乐副教授等四位专家分别报告了各自的最新研究成果。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法学部主任、法学学科负责人李树民主持第一单元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刘敬东研究员发言
厦门大学法学院郭春镇教授发言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张辉教授发言
北京大学法学院章永乐副教授发言
刘敬东研究员以法治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问题导向,分析了法治“一带一路”面临的新挑战,指明了法治“一带一路”对国际法治创新的关键领域和基本路径。
郭春镇教授提出,新兴领域立法是新兴领域治理的法治化表达,他从三个角度阐释了新兴领域立法的底层逻辑,并从四个角度分析了如何系统推进新兴领域立法的底层逻辑。
张辉教授指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并从内向、外向、全球三个视角阐述了国际法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的作用,阐释了国际法助力中国式现代化的实施路径。
章永乐副教授的报告关注“帝国研究转向”,重新认识法律在近代帝国扩张与殖民统治中发挥的作用,阐释了帝国研究转向的学术资源基础,提出帝国研究转向要破除一系列迷思,增强法学研究和教育的主体性意识。
在自由发言及提问环节中,焦艳鹏教授、李忠夏教授、于飞教授、刘东亮教授、赵万一教授针对郭春镇教授的报告交换了各自的观点和建议,马忠法教授、赖骏楠副教授、高巍教授针对章永乐副教授的报告提出了一系列思考。
第二单元
第二单元由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杜仪方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王青斌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李忠夏教授、厦门大学法学院陈鹏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朱学磊助理研究员等四位专家分别报告了各自的最新研究成果。
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杜仪方教授主持第二单元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王青斌教授发言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李忠夏教授发言
厦门大学法学院陈鹏教授发言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朱学磊助理研究员发言
王青斌教授立足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背景,遵从“递进式”的逻辑脉络,聚焦探讨我国行政法典的编纂问题。从四个层次分析了我国编纂行政法典的基础,并在叙述中国式现代化对行政法典编纂提出的总体要求的基础上给出了法典编纂的个性方案。
李忠夏教授强调重视中国基本权利的社会属性,旗帜鲜明地提出要以中国为方法展开关于基本权利的研究,阐述了基本权利社会功能的中国特色,并讨论了中国基本权利社会秩序塑造功能的规范实现问题。
陈鹏教授基于行政法的法律保留与宪法的法律保留二者之间的差异,阐释了“五四宪法”与“八二宪法”中基本权利法律保留的生成机理,提倡转变基本权利法律保留考察视角,并结合五种类型的基本权利法律保留阐述了现行宪法中差异化基本权利法律保留问题。
朱学磊助理研究员认为,当前关于合宪性审查的相关理论无法解释实践中合宪性审查的多元图景,主张基于职权来源方式推进对合宪性审查的类型化研究,从而提高合宪性审查概念对实践的解释力。
在自由发言及提问环节中,王青斌教授提出的行政法典编纂问题引发了专家学者的共鸣与热烈讨论,刘敬东研究员、胡开忠教授、陈永生教授、焦艳鹏教授、李传轩副教授、郑智航教授、朱淑娣教授、许多奇教授等围绕行政法典编纂的价值与功能、实体与程序内容、立法经验与技术以及基本权利法律保留等问题发表了个人见解并提出了部分问题,主讲人有针对性地回答了评述嘉宾提出的问题。
第三单元
第三单元由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对外传播中心主任刘鹏主持,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赵万一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于飞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傅穹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班天可副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龙俊副教授等五位专家分别报告了各自的最新研究成果。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对外传播中心主任刘鹏主持第三单元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赵万一教授发言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于飞教授发言
吉林大学法学院傅穹教授发言
复旦大学法学院班天可副教授发言
清华大学法学院龙俊副教授发言
赵万一教授考察了社会公共利益在中国私法的现实状况,从五个方面阐述了社会公共利益介入私法的法律挑战,揭示了社会公共利益在私法中实现的必由之路,阐述了社会公共利益在私法中实现的目标与方式,从立法目的、立法原则、立法体系、立法制度等维度讨论了社会公共利益在私法中实现的制度表达问题。
于飞教授在分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的现状基础上,论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中国民法内在体系价值备选库的意义,并细致地阐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何发挥社会效果功能与裁判促成功能。
傅穹教授以股份有限公司何以不举的薛福成之问切入,阐述了授权资本制的功能意义及其对资本三原则的规则挑战,剖析了授权资本制的治理分工与规范模式,并从三个角度讨论了授权资本制对新旧股东利益平衡的法律救济问题。
班天可副教授结合法学、经济学、财税学视角,剖析了房产的本质、房地产税的性质、我国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性质,对学界关于征收房地产税合法性的质疑做了理论回应,论述了征收房地产税在我国的正当性。
龙俊副教授阐释了我国担保从属性规则的独特性及有关争议,阐释了我国担保立法强化效力从属性、范围从属性、处分从属性的具体法政策考量,并阐释了非典型担保场合如何落实这些价值选择,直观地展现了民法典立法过程中法教义学与法政策学的交织。
在自由发言及提问环节中,胡开忠教授、程纪豪编辑对赵万一教授的发言提出自己的看法并进行了深入沟通,与会嘉宾之间充分交换了思想和意见。
第四单元
第四单元由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班天可副教授主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胡开忠教授、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刘东亮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郑智航教授、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蒋铁初教授等四位专家分别报告了各自的最新研究成果。
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班天可副教授主持第四单元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胡开忠教授发言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刘东亮教授发言
山东大学法学院郑智航教授发言
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蒋铁初教授发言
胡开忠教授分析了将数据纳入知识产权保护的合理性,并详细地评述了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的分散模式与设新权模式,提出了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的三项基本原则,并从三个角度提出了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中国方案的有关建议。
刘东亮教授借助认知科学和自然科学的方法,深入地探讨了法官“内心确信”的形成模式,揭示了人类思维的心智计算、软计算属性,深入地阐释了软计算的工作机理,并提倡在法学研究中重视科学方法。
郑智航教授从全球数字治理秩序演变和现代法学遭遇的挑战两重背景出发,提出了当代中国数字法学自主性构建的四项基本原则,指出了当代中国数字法学范畴的构建路径,并详细地论述了中国数字法学范畴如何体系化这一问题。
蒋铁初教授以韩亿辩冤案为切入点,揭示了冤狱形成的三个阶段以及冤狱平反的三个环节,在此基础上剖析了韩亿辨冤的认识论逻辑与价值论逻辑,分析了冤狱平反的主客观条件要求,对中国古代的冤狱平反问题做了细致考察。
在自由发言及提问环节中,马忠法教授、许凌艳教授、高通教授等专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得到了与会专家的支持与回应。
第五单元
第五单元由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法学编辑王博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时延安教授、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彭文华教授、云南大学法学院高巍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袁国何副教授等四位专家分别报告了各自的最新研究成果。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法学编辑王博主持第五单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时延安教授发言
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彭文华教授发言
云南大学法学院高巍教授发言
复旦大学法学院袁国何副教授发言
时延安教授首先简要介绍了刑事一体化的研究背景,肯定了刑事一体化的积极意义,分析了学科意义上的刑事一体化所面临的难以克服的困难,并就刑事法律实践中的刑事一体化及刑事法学的一体化做了细致的论证。
彭文华教授深入分析了罪刑关系面临的挑战,阐释了法治建设新要求、经济发展与科技创新、新时期价值评价变化给罪刑关系带来的问题,论述了罪刑关系转换的现实基础与价值目标,并从六个角度阐述了罪刑关系转换的主要内容,讨论了罪刑关系转换的基本保障。
高巍教授指出刑法学是一门以实定刑法为基础的规范学科,应当从刑法学议题的自主性、刑法学理论的自主性和刑法学方法的自主性三个方面推进中国刑法学的自主性,系统性地提出了构建中国刑法学的自主性纲领。
袁国何副教授以耳熟能详的电车难题切入,论证了自动驾驶时代汽车生产者在生命两难困境中的编程义务,检讨了若干备选编程方案及其问题,分析了危险共同体等特殊情形对编程方案的影响,并讨论了预留用户干预选项的可接受性。
在自由发言及提问环节中,针对四位主讲人的发言,赵万一教授和杜宇教授从不同方面切入,提出了极具深度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单元
第六单元由复旦大学法学院袁国何副教授主持,浙江大学法学院胡铭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陈永生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杨严炎教授、南开大学法学院高通教授等四位专家分别报告了各自的最新研究成果。
复旦大学法学院袁国何副教授主持第六单元
浙江大学法学院胡铭教授发言
北京大学法学院陈永生教授发言
复旦大学法学院杨严炎教授发言
南开大学法学院高通教授发言
胡铭教授提出,严格公正司法承载着中国式现代化在司法领域的探索与担当,需在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上对此做深入研究,无罪判决是透过司法个案审视严格公正司法的良好样本,他从司法政策、诉讼构造、裁判结果三个维度阐述了严格公正司法的三重结构,并细致地论述了严格公正司法的理性建构问题。
陈永生教授通过实证分析从三个维度揭示了我国犯罪结构的轻罪化趋势,总结了我国轻罪治理的实体法与程序法经验,从未充分发挥二元制裁体系制度优势等五个维度分析了我国轻罪治理仍存在的不足,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进一步完善轻罪治理相关制度的五项建议。
杨严炎教授分析了我国法院在书面证据运用、争点确定和集中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阐释了书状先行对于解决这些问题的重要价值,细致论证了书状先行的科学运用对于实现民事诉讼结构之优化,提升诉讼效率和质量的优势,并讨论了国内外有关实践的基本情况。
高通教授在分析行刑衔接案件移送标准的规范要求的基础上,揭示了移送标准的实践偏移现象,从法定犯的犯罪构成形式等三个方面剖析了移送标准实践偏移的发生机理,论述了案件移送标准过高可能带来的双重程序风险,并明确给定了行刑衔接案件移送标准的调试方案。
在自由发言及提问环节中,王青斌教授、时延安教授、蒋铁初教授就刑事合规中责任的重复承担可能性、行刑衔接的适用标准等提出了引人深思的问题,陈永生教授、高通教授、胡铭教授有针对性地做了回应。
闭幕式
11日中午,在六个单元的主题报告和自由发言及提问环节之后,第六届法学前沿论坛的闭幕式由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杜仪方教授主持,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杜宇教授作总结发言。
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杜仪方教授主持闭幕式
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杜宇教授总结发言
杜宇院长从三个角度对本次法学前沿论坛做了总结。第一,就论坛的举办方式而言,本次论坛邀请了25位近年来在法学权威期刊上发表过论文的学者作为主报告人,25人规模的小型论坛有利于学者们深入交流,在自由讨论环节中提出的问题给报告人提供了宝贵的意见,对学术成果的进一步优化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第二,就论坛的主题而言,本次论坛关注到当前法学研究中存在的两类问题,即“看不到中国”和“只看到中国”。既重视解决中国问题、贡献中国方案,也重视将以中国为方法的研究,并将其纳入世界性的研究传统之中,使其成为世界性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就论坛的研讨成果而言,与会学者的讨论交流代表了极高的学术水准,也展示了中国法学前沿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相信会后将有丰富的研究成果见刊立著。杜宇院长表示,经过一天半的报告、评述,学者们基于“以中国为根据的世界观”从不同角度切入,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赋予了更为优越、更具有普遍性和包容性的学理解读,与会学者在交流碰撞中产生的智识火花必将推动中国法学研究迈向更加辉煌的未来。最后,杜宇院长再次对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将此次宝贵的办会机会交给复旦大学法学院表示感谢,也特别感谢了各位专家学者莅临支持,期待各位专家学者与复旦大学法学院做更多深入的学术交流。
至此,以“中国法学的自主性与全球视野”为主题的第六届法学前沿论坛圆满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