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至5日,武汉大学法学院第三届习近平法治思想博士生论坛在法学院120报告厅举办。论坛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基本理论问题”“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习近平法治思想与生态环境法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民法典》的实施”“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刑事法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数字法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国际法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依法治国实践”等八大主题,以分论坛的形式深入展开交流研讨。
本次论坛由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主办,武汉大学法学院承办,武汉大学法学院法理法史博士生党支部、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生党支部、民商法学博士生党支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博士生党支部、刑法学博士生党支部、国际公法学博士生党支部、经济法与知识产权法学博士生党支部、诉讼法学博士生党支部、法学院研究生党支部书记联席会参与协办。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研究生培养处处长包安裕,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副部长焦丽,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荣功以及分论坛点评嘉宾徐亚文教授、梅扬副教授等相关师生出席了开幕式。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浙江大学、东南大学、吉林大学、南开大学、山东大学、厦门大学、中山大学、华中科技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东南大学、海南大学等高校的博士研究生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参加了本次论坛。
开幕式由武汉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胡伟主持。胡伟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号召当代青年学子踔厉奋发,踵事增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此背景下,武汉大学法学院举办第三届“习近平法治思想”博士生论坛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希望大家在论坛上碰撞思想火花,共同交流进步,研习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包安裕、法学院副院长何荣功作开幕致辞。包安裕副院长着眼法学研究生的教育培养要求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学习进展,肯定了武大法学学科作为我校的优势学科之一,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以及一批有志于学的优秀学子。并指出此次论坛为全国各地的法学学子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希望各位参会人员能真正参与好、利用好本次论坛,加强法学研究和交流,丰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意蕴,携手共创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的新篇章。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荣功强调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对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指导意义,指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应当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理化阐释、学术化表达、体系化构建。并对本次论坛的举办寄予希望,祝愿各位同学能够借此契机,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学识修养,进一步探索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为推动法治中国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开幕式上,武汉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副部长焦丽宣读表彰名单,与会老师们共同为优秀论文获奖者颁发了获奖证书。
在接下来的八个单元里,博士研究生们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题,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基本理论问题”“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习近平法治思想与生态环境法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民法典》的实施”“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刑事法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数字法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国际法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依法治国实践”八大分论坛主题开展交流探讨,凝聚诸多共识。分论坛分别由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任文佑、刘书君、曹辰、丁俊玮、谭悦、马姗姗、王竞航、荣锦坤主持,各优秀获奖论文代表在分论坛进行了主题报告,武汉大学法学院徐亚文教授、梅扬副教授、李广兵副教授、冉克平教授、李颖峰副教授、宁园特聘副研究员、张辉教授、郑涛副教授等八位老师对各分论坛的研讨进行了精彩点评。
闭幕式由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张琼老师主持,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黄志雄在论坛闭幕式上作总结致辞。黄志雄以“青年力量”“学术力量”“时代力量”三个关键词高度评价本次论坛,指出各位发言人在汇报中展示了扎实的理论功底、敏锐的问题意识、创新的思维方式和严谨的学术态度,用自己的思想和行动,彰显了当代法学青年的风采和担当。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又恰逢武汉大学建校130周年,本次论坛的成功举办,既是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忠实贯彻,也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有力弘扬。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党的二十大报告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决心,擘画了迈向新征程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吹响了建设更高水平更高质量法治中国的进军号。本届习近平法治思想博士生论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广大师生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创造了浓厚氛围。武汉大学法学院将继续秉承培养法治人才的理念,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