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届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民法典论坛在渝成功举行
发布日期:2023-11-24 来源: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作者:黄忠 应建均

近日,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和台湾东吴大学联合主办,西南政法大学承办,重庆市律师协会协办的“第18届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民法典论坛”在渝举行。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吉林大学、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台湾东吴大学、台湾大学、台湾政治大学、台湾东海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澳门大学等海峡两岸及香港、澳门地区近40所高校、研究机构的100余位专家学者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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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民法典论坛”开幕式

本次论坛,以“中国民法典施行的重要问题及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四地民法学教学互鉴”为研讨主题。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唐力教授,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促进会副会长张万明博士,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轶教授,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院长郑冠宇教授在开幕式上先后致辞。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谭启平主持。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名誉教授王泽鉴参加论坛并作主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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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促进会副会长张万明博士致辞

张万明副会长对论坛的举办表示热烈祝贺,对论坛在促进海峡两岸法学界交流方面发挥的独特作用予以充分肯定。他指出,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不管遭遇多少干扰阻碍,两岸同胞交流合作不能停、不能断、不能少,强调要继续致力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明确提出:支持两岸法学法律界交流交往。张万明副会长强调,两岸法学界要继续深化交流合作,发挥积极作用,为维护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融合发展,共创中华民族绵长福祉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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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教授致辞

王利明教授在致辞中引用杜甫“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的诗句,深情回忆了与台湾民法学界二十余年交流中的许多温暖动人故事。他指出:这个论坛,促进了两岸民法学者之间的深厚友谊,更形成海峡两岸民法学界团结和睦、互鉴共进的氛围。长期参加论坛的各位学者都已经成为了多年的好朋友,彼此手拉手、心连心,都无比珍惜这一份珍贵的友谊。海峡两岸同胞及香港、澳门学者血浓于水,亲如一家。期待论坛越办越好,朋友越来越多,友情越聚越浓,以不断发挥论坛在促进海峡两岸及香港、澳门民法学界交流中的纽带作用,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深入贯彻实施,促进海峡两岸民法研究和教学事业的繁荣发展,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我们民法学人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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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名誉教授王泽鉴作主题报告

在学术报告、专题交流讨论环节,王泽鉴教授、王利明教授、杨立新教授、崔建远教授、王轶教授、姚辉教授、温世扬教授、房绍坤教授、谢鸿飞研究员、郑冠宇教授、许政贤教授、林峰教授、习超教授等参会人员先后发言,围绕民法学理论研究的最新发展、民法典实施中的新难问题、家事法与财产法的交叉融合等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了热烈和深入地探讨。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本次论坛,是恢复和促进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地区民法学界学术交流的一次盛会,是海峡两岸及香港、澳门地区民法学者们进一步增进友谊、加强了解、共进学术的盛会,是一次成功圆满的会议,必将对进一步推动新时代海峡两岸及香港、澳门地区民法学界及法学界的扩大交流发挥重要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会后,参会的台湾、香港及澳门地区学者们还赴重庆市大足区、合川区开展了大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乡村振兴示范及生态环境保护成果的学习考察。

“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民法典论坛”是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与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合作举办的连续性会议,于2003年首次在烟台举办,现已在大陆和台湾地区成功举办17届。该论坛已成为团结海峡两岸及香港、澳门地区民法学者,促进海峡两岸及香港、澳门地区民法学界交流的重要学术平台,在海峡两岸及香港、澳门地区法学界有重要影响力,对推动海峡两岸民法学界的学术交流发挥了积极和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次会议,是在论坛因新冠疫情原因而中断三年多后的再次举办,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后的首次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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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影

责任编辑:李怡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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