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3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联合主办的“建构中国自主的民法学知识体系”研讨会暨王利明教授《中国民商法研究文丛》发布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1会议室顺利召开。来自中国法学会、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工业大学、首都师范大学等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学者,全国人大法工委、司法部、商务部、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高院、北京市一中院、兰台律师事务所、天元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人民日报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中国新闻网、检察日报、法治周末报、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等新闻媒体的媒体工作者参加了本次论坛。
一、
开幕式
论坛开幕式由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姚辉教授主持,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王轶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总编辑谢富胜教授先后致辞。
王轶教授介绍,2024年1月8日下午,中国人民大学和“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大学联盟”在国家版本馆举行了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成果发布会(2023年度),会上就着重介绍了王利明教授出版的《中国民商法研究文丛》系列十卷本。王轶教授指出,《中国民商法研究文丛》系列十卷本是王利明教授在过去40年的时间中坚持不懈地写作的见证,体现的是王利明教授的学术责任感和家国情怀。该套丛书也反映了新中国第二代民法学家为建构中国自主的学术体系和知识体系付出的心血和努力,把中国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工作推向了新的高度。
谢富胜教授指出,王利明教授一直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民事立法的重要见证者和参与者。《中国民商法研究文丛》展现了王利明教授多年来研究民法学、参与民事立法的心路历程。这套丛书不仅对民法的基本理论进行了深入探讨,还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对民法实践中的重大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归根结底是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近年来,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在不同学科领域出版了一批反映中国自主知识体系探索和建构的学术成果,《中国民商法研究文丛》就是这方面的代表性作品。
二、
主旨发言
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张文显教授出席会议作主旨发言。张文显教授指出,《中国民商法研究文丛》收录的第一篇文章距今刚好40年,该文丛记载了王利明教授为我国民法学研究做出的重要贡献,提供了建构中国民商法知识体系的样本。这套文丛的体例也具有特点,每一卷都涉及民法总则、人格权制度、物权制度、债与合同制度、侵权责任制度、婚姻家庭和继承制度等,还纳入了对法学研究或民事立法的基本问题的思考。这套文丛的出版具有理论与实践、国内与国际、当下与未来的重大意义。该文丛对法理学或者其他部门法学的学者的研究也大有裨益,例如法理学研究需要涉及权利义务、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法律责任、公序良俗、人格权利等概念。这些概念都需要结合民法学理论进行思考。作为法学名家和法律教育家,王利明教授致力于中国特色民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的建设,并提出,建构中国民法学制度知识体系应当以民法典的制度体系为基础,以民事权益为中心,以私法自治和人文关怀为价值,同时面向高科技大数据时代,面向市场经济,面向中国实际,体现本土性、原创性、时代性、科学性、实践性等特点。张文显教授指出,这一思路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希望中国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能为其他部门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树立样本。
第一单元
会议第一单元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龙翼飞教授主持。
清华大学文科资深教授崔建远教授指出,《中国民商法研究文丛》问世对推动中国法治有重要作用。加快构建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任务在民法学上的落实,就是要加快构建中国自主的民法学知识体系。在中国自主的民法学知识体系中,处于首要地位的就是概念、范畴和类型。构建中国自主的民法学知识体系,应当防止两个极端,一是全盘照搬西方的民法及民法学,二是闭门造车,排斥一切域外民法和民法学理论。可取的理念和路径是立足中国实际,解决中国问题,反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际,吸收中国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的精髓,同时借鉴域外已被证明是合适的民法规则与学说,相应地形成中国民法学理论,构建中国自主的民法学知识体系。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李永军教授指出,自主的民法学知识体系的构建需要注重三个方面:第一,我国的民法学知识体系应当以本土化作为基本原则,以中国民法典为基础,研究中国的民法;第二,中国民法学的研究方法也需要自主化;第三,中国自主的民法学知识体系的构建,需要以自主的民法职业共同体为基础。《中国民商法研究文丛》是改革开放以来新中国民法研究的典型代表,值得民法学和法学其他学科的学者以及实务工作者学习。
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凯湘教授指出,可以结合《中国民商法研究文丛》中民商法研究的特点思考如何构建中国自主的民法学知识体系。王利明教授在进行民法学研究时具有六大特征:一是宏观的论断与微观的论证相结合;二是立法研究与司法研究相结合;三是民事实体法与民事程序法相结合;四是民法与商法的相结合;五是关注本土资源与域外比较法经验相结合;六是传统的民法学研究和前沿性学科研究相结合。这六方面的结合是构建中国自主的民法学知识体系的一种可行路径。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龙卫球教授指出,中国民法学界需要更多具有代表性的学者与重要的学术呈现,才能形成中国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在这个意义上,《中国民商法研究文丛》的出版对中国民商法品牌化具有重要意义。《中国民商法研究文丛》是对民法全体系研究的重要样本,该丛书打通了立法研究、政策研究、理论研究、实践研究,立足中国国情、接近中国需求、关注中国立法司法现实,在吸收和转化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同时合理借鉴比较法,体现了兼容并蓄的学术特点。该套文丛中很多内容具有历史意义,可以作为研究中国民法学发展的重要素材。
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杨永清副庭长指出,建构中国自主的民法学知识体系的目的就在于解决中国实际问题,《中国民商法研究文丛》正是为了解决中国实际问题而诞生的。王利明教授对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非常支持,多次在司法解释起草中提供智力支持,其勤奋刻苦的学术精神和关爱学生的高尚师德都给一大批学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清华大学法学院程啸教授指出,《中国民商法研究文丛》是着力于建构中国自主民法学知识体系的成果。该套文丛反映了多个学术特点:一是始终是以中国问题为主,以中国民法为核心,对比较法和其他部门法的合理观点兼容并蓄;二是不抱门派之见,认真接受各种有益观点;三是关注学术前沿问题,引导民商法学术潮流。这些成果为年轻学者在学习如何建构中国自主的民法学知识体系上树立了榜样。
吉林大学法学院李建华教授指出,《中国民商法研究文丛》为建构中国自主的民法学知识体系做出了非常突出的贡献,也为民商法学者继续建构中国自主民法学知识体系树立了榜样,期待所有的民法学者共同为建构中国自主的民法学知识体系做出应有的努力。
第二单元
会议第二单元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张新宝教授主持。
清华大学法学院申卫星教授指出,所谓体系就是在一个思想下对多样性认识的统一,民法典七编内容各不相同,民法体系化就需要找到一以贯之的思想。《中国民商法研究文丛》收录的《合同法的目标与鼓励交易》《民法的人文关怀》等体现了构建民法学体系的意思自治和人文关怀的两大基石。自主知识体系也不是一成不变的,需要把民法学和其他学科如民事诉讼法、法理学、宪法行政法等相结合。从《中国民商法研究文丛》中可以观察到民法学说和法律发展相统一的历史价值,其中收录的部分文章在物权立法和人格权立法的关键时刻起到了格外关键的作用。
北京大学法学院王成教授指出,《中国民商法研究文丛》是王利明教授强烈的使命感和对时间精准把握的产物。这两点也是《中国民商法研究文丛》所收录的文章为民法学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重要原因。民法学者应当学习这些特点,为中国自主的民法学知识体系构建作出贡献。
清华大学法学院韩世远教授指出,《中国民商法研究文丛》的作者王利明教授及中国人民大学的民法学团队为中国自主的民法学知识体系的构建做出了贡献,以厚重的作品、实际的行动成为中国声音、中国理论和中国思想的传播者。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于飞教授指出,《中国民商法研究文丛》不仅体现了王利明教授对学术研究的极大热忱,也体现了他对学术前沿问题和焦点问题的敏锐关注和洞察力。该套文丛在中国自主的民法学知识体系研究中具有重要的旗帜引领作用。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梅夏英教授指出,《中国民商法研究文丛》体现的四大研究特征值得民法学者在构建中国自主的民法学知识体系中借鉴。一是借鉴两大法系有益资源但绝不照抄照搬某一个国家立法,借助各种思想资源探索中国民法独立的发展道路,解决中国问题,提出中国方案。二是注重民法实施的全链条,既关注立法工作,也关注法律解释工作;既关注个案,也关注理论;既秉持理性主义,也注重经验主义。三是把民法学的基本理念和原则与中国的实际国情相结合,在民法学研究中提倡对中国社会的人文关怀,注重对弱者的保护和社会和谐的保障。四是具有前沿意识,及时回应社会关心的前沿问题。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尹飞教授指出,《中国民商法研究文丛》全方位展现了法学界建构中国自主民法学知识体系的最新成果。《中国民商法研究文丛》收录的文章见证了中国民法发展的重要历程。其中,关于物权法应当规定三种所有权并强调平等保护的主张体现了中国特色;关于合同法鼓励交易目的的论述体现了实践特色;关于新类型的侵权和数据的研究体现了时代特色。该文丛反映了王利明教授爱国担当的家国情怀、知行合一的学术品格、守正创新的学术追求以及团结包容的学术风范,这些都值得民法学者学习。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姚佳研究员指出,《中国民商法研究文丛》是中国民法学理论的百科全书,反映了理性、客观、探索、开放、批判的科学主义精神。该文丛不仅关注民法学理论,还回应了民法学和其他学科交叉的重大疑难问题。这不仅体现了民法学者的担当,还激励了广大中国民法学者继续通过学术研究,提出具有主体性、原创性和标识性的理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周友军教授指出,《中国民商法研究文丛》所体现的建构中国自主的民法学知识体系的努力可以从“两个反对”体现:一是反对“饭碗法学”,主张在研究方法上引入多学科知识、进行跨学科对话,扩展学术视野;二是反对做外国法学的搬运工,主张在借鉴外国法学资源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实际对理论进行创造性转化,文丛收录的文章在债务不履行、隐私权等议题上均体现了这一特点。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吴光荣指出,在《中国民商法研究文丛》之前,《违约责任论》《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研究》等著作就影响了一代法律人。王利明教授大力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起草和各类培训工作,这对促进民法职业共同体形成、构建中国自主的民法学知识体系具有重要作用。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政法分社郭虹社长指出,作为《中国民商法研究文丛》系列丛书的编辑,深刻体会到民法学家对时间的珍视和对碎片化的时间的利用。该文丛不仅是个人学术研究成果的呈现,更是中国民法学发展的缩影。《中国民商法研究文丛》涉及了中国民法学40年发展中的几乎所有重要议题,着重体现了在民法典制定过程中的深刻思考和民法典出台后对民法解释论、民法前沿问题的研究。通过出版工作构建中国自主的民法学知识体系,是出版行业从业者的心愿。
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陈传法副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袁治杰教授、北京工业大学文法学部谭柏平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易军教授等也就构建中国自主的民法学知识体系的方法论以及《中国民商法研究文丛》在构建中国自主的民法学知识体系中的重要意义展开了讨论。
三、
闭幕式
论坛闭幕式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叶林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王利明教授致答谢词。叶林教授总结了各位发言人关于构建中国自主的民法学知识体系的基本看法,《中国民商法研究文丛》的体系化特点及其建立的哲学观,以及王利明教授作为民法学者的榜样作用。
王利明教授首先感谢到场的嘉宾关于构建中国自主的民法学知识体系展开的深入讨论。王利明教授指出,在改革开放初期,民商法学的研究存在很大空白,民法学习资料匮乏。中国人民大学佟柔先生、北京大学魏振瀛先生、中国社会科学院王家福先生、中国政法大学江平先生等老一辈民法学家为中国民法做出了卓越贡献,通过几代人的努力,中国民法学研究已经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中国民法学在研究问题的深度、广度和前沿性方面,在著作和翻译作品的数量方面,在东亚乃至世界民法研究共同体中都已具备领先地位。中国民法典的立法水平同样得到了各国的认可。这都是几代中国民法学人辛勤努力的结果。民法作为基础性法律,民法学研究对构建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构建中国自主的民法学知识体系需要民法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和法律出版界相互交流、相互探讨,通过法律共同体的构建实现知识体系的自主化。王利明教授代表中国法学研究会民法学会对广大民法学同仁在构建中国自主的民法学知识体系过程中的辛勤付出和积极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
论坛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