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诉讼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研究学术研讨会举办
发布日期:2024-09-09 来源: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公众号

2024年8月23日,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研究”课题组在四川成都召开学术研讨会,专题研究中国刑事诉讼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研究的基本架构与重点内容问题,该课题是研究会承担的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社科学术社团主题学术活动资助课题之一。会议由成都理工大学司法研究院、四川农业大学刑事司法研究中心共同承办。来自全国多所高校与科研机构的二十余位代表出席了本次学术研讨会。

本次会议由四川农业大学特聘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刘亦峰主持。刘亦峰副教授介绍了与会的专家学者,向莅临会场的专家学者表示热烈的欢迎。

会议第一阶段:课题情况介绍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研究”课题组首席专家,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谢佑平教授介绍了“中国刑事诉讼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研究”课题的基本情况。谢佑平教授重点围绕本次课题研究的大致进程、初步任务分配、预计研究重点以及最终成果形式等方面予以详细介绍,并强调本次学术研究会将主要以课题框架结构、课题研究内容为重点,听取与会专家的意见并展开讨论。

会议第二阶段:与会专家学者发言

会议第二阶段,由与会专家学者以“中国刑事诉讼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研究”为主题,展开发言。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党委书记、社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冀祥德教授重点围绕课题主体框架设计及其规范表达,以及研究成果形式发表意见。冀祥德教授认为,中国刑事诉讼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研究重点应当集中于两个方面:一是已有中国刑事诉讼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提炼归纳,如厚植党长期执政基础就是协商性司法的中国特色;二是应有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如“以公诉为中心的指控犯罪体系,以辩护为中心的人权保障体系,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体系的三维构建”。

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洪浩教授就中国刑事司法过程如何构建中国自主知识体系提出自己的意见。洪浩教授强调我国刑诉法具有较好的基础,具有一定的中国特色,未来的研究应更加聚焦。针对本次课题主题,洪浩教授主要围绕以下七个方面展开讨论,提出意见。一是刑事诉讼法典化问题;二是刑事诉讼立法原则问题;三是关注刑事诉讼结构;四是强调刑事诉讼审前程序和审判程序的分立;五是强调刑事诉讼程序与刑事证据的关系问题;六是提出刑事涉案财产处置问题的重要性;七是探讨司法解释对刑事诉讼法的影响问题。

广西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高一飞教授围绕“概念体系”就构建中国刑事诉讼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研究发表意见。高一飞教授强调构建概念体系的必要性、重要性。在此基础上,高一飞教授建议课题框架结构可增加导论部分,就自主知识概念体系重点展开讨论。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博士生导师罗海敏教授围绕课题主题指出应首先界定“刑事诉讼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涵义,寻找破题点。罗海敏教授认为中国刑事诉讼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研究应重点强调其“自主性”“体系性”,“自主性”既是指其区别于其他学科的独立性,也是指其具有的本土特色、原创特色;而“体系性”要求相关知识内容按照一定层次关系、结构关系相对完整地、符合逻辑地呈现出来。

四川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万毅教授围绕课题主题提出三点意见。第一,需要对“自主性”概念予以准确定位与理解。万毅教授认为,课题研究应解决“自主”的具体含义问题及其与“他者”的关系问题。所谓“自主”,是指完全内生于我国的制度和观念,还是可以涵括继受于他者但本土化的知识,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究竟是否属于我国的自主性知识,然后才能以此为基础探讨我国刑诉法自主知识如何体现体系化构建的问题。第二,针对我国的原创性概念以及制度,如审委会制度,课题研究是一概予以接受并肯定,还是应当根据司法规律进行价值评价后区别对待。第三,课题研究最后还应当回到“体系化”,所谓体系化,即前后贯通、逻辑一致,这要求所有的自主性知识,应当在内在逻辑上保持高度一致性、形成一个全面贯通的结构系统。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谢澍副教授认为本次课题研究应重点解决如何甄别知识体系和制度体系的问题。随后谢澍副教授指出自主知识体系的产生,需要紧扣问题意识,从中国问题、中国司法实践中提炼并产生知识。谢澍副教授同时强调开展本课题研究不能回避比较法、国际准则对中国刑事诉讼知识体系的影响,同时在纵向层面也要注重历史传承。发言最后,谢澍副教授强调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不能做到面面俱到,应区分“我发现”与“我认为”,重点关注“我发现”而不是“我认为”,以形成研究共识。

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程衍副教授发言认为“刑事诉讼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对司法实务十分重要,对于司法实务部门在改革创新中如何避免出现问题,大有裨益。另外,程衍副教授指出开展课题研究需要对我国刑事诉讼理论创新的界限问题予以回应。发言最后,针对课题框架内容,程衍副教授提出加入制度反思部分,从正反两方面予以论证的建议。

会议第三阶段:自由讨论环节

随后的会议第三阶段,华东政法大学华东检察研究院助理研究员成小爱博士、成都大学法学院讲师赵亮博士、成都理工大学文法学院讲师钟宇晴博士、成都理工大学文法学院讲师马浩洋博士、长沙理工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黄雪博士、四川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郑玮洺、广西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高榕分别根据与会专家学者的精彩发言,分享学习感悟、心得,并围绕“中国刑事诉讼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研究”,结合个人经验展开讨论。

 

会议第四阶段:左卫民教授发言

教育部“长江学者”,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四川大学杰出教授、四川大学法学院院长左卫民教授就“中国刑事诉讼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研究”课题提出指导意见。左卫民教授充分肯定了本课题的研究价值以及既有申请书的框架内容。随后,左卫民教授就课题研究内容提出自己的建议。左卫民教授指出,课题研究,第一应重点解决“自主”“知识”“体系”三大概念的含义问题;第二应以自主知识体系的框架结构建设为焦点开展重点研究,以避免研究内容过多、范围过宽;第三,应以实际案例的方式丰富研究内容,避免研究空洞无力;第四,应将既有的中国制度和中国实践与课题研究相结合;第五,需要关注相应的知识体系如何建构的问题。

会议第五阶段:谢佑平教授总结发言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谢佑平教授对本次学术研究会做了总结发言,他高度肯定与会专家所提出的建议、意见,并表示后续将结合本次学术研讨会的研讨情况对课题框架结构、研究内容予以调整。最后,谢佑平教授再次对与会的专家学者表示衷心的感谢。至此“中国刑事诉讼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研究”学术研讨会圆满落幕。


责任编辑:高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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