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青少年宪法教育研讨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4-12-06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024年12月1日,第四届青少年宪法教育研讨会在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顺利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青少年宪法教育研究中心主办,由华南理工大学香港研究中心、广东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承办。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澳门城市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南宁师范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财经大学等高校的多名专家学者参加会议,围绕“青少年宪法教育”专题进行探讨。


与会人员合影


会议开幕式由华南理工大学统战部常务副部长、香港研究中心主任夏正林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青少年宪法教育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韩大元教授,广东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会长、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吴家清教授先后致辞。


夏正林主持开幕式


韩大元结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出宪法教育对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性,并强调要把法学教育研究作为法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今年是澳门回归祖国25周年。韩大元强调,在港澳特区开展宪法教育,有助于在“一国两制”框架下,促进港澳青少年与祖国内地的心灵契合,塑造港澳青少年坚实的国家认同感。


韩大元致辞


吴家清向与会代表表示欢迎。他强调,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承载着国家的价值观和制度体系,指出青少年宪法教育是爱国主义教育的关键一环,是培养青少年法治意识和爱国情怀的重要途径,并希望与会专家学者能紧密围绕青少年宪法教育这一主题分享真知灼见。


吴家清致辞


开幕式后,会议开展了两场主题研讨。主题研讨一由中山大学教授杨晓楠主持。中国人民大学青少年宪法教育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李忠夏教授以《青少年宪法教育的特点与方法》为题,强调青少年宪法教育对其价值观培育的重要性,并提出要对青少年分阶段分层次地开展宪法教育。澳门城市大学副校长叶桂平教授以《澳门青少年宪法基本法教育刍议》为题,从澳门的教育历史背景出发,介绍澳门回归祖国25年来宪法与基本法教育的开展情况与成效,提出要继续发挥好“国家所需、澳门所长”,为国家发展大局作出澳门贡献。南宁师范大学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院院长覃淮宇教授以《论宪法条文在中小学教材里的呈现形式》为题,提出借鉴古诗词的教学模式,以原文呈现、注释解析和诵读指导相结合的方式来提升青少年宪法教育的有效性。在评述环节,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曹旭东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田伟助理教授在总结三位发言人发言内容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进一步总结了青少年宪法教育“是什么”“为什么”和“教什么”的答案,引人深思。


主题研讨一


主题研讨二由中国人民大学青少年宪法教育研究中心秘书长路磊副研究员主持。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戴激涛教授以《青少年需要怎样的宪法教育》为题,探讨青少年宪法教育的目标和实现路径,强调以宪法文本和宪法事例为中心,培养青少年的国家观念和公民意识。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北京教育法治研究基地(首都师范大学)副主任罗爽以《美国宪法教育实施的经验及其启示》为题,介绍美国中小学宪法教育的经验,并从中得出启示,提出将宪法教育作为综合课程、运用大概念教学的教育方式。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王海洋讲师以《中小学宪法教育的形式与方法》为题,在中小学宪法教育课程实施、师资培养和教学内容提出自己观点。在评述环节,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叶一舟副教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章小杉讲师肯定了三位发言人的发言,结合自身在高校宪法课堂的教学经验,认为中小学宪法教育应当实施分阶段教育的形式,强调培育宪法思维和宪法理念在青少年宪法教育的重要性。


主题研讨二


会议闭幕式由华南理工大学香港研究中心研究员、法学院洪丹娜副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青少年宪法教育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李忠夏教授致闭幕词。李忠夏教授高度总结了青少年宪法教育应当“怎么教”和“教什么”的问题,并强调宪法教育对青少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塑造的关键性。


洪丹娜主持闭幕式


最后,本次会议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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