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9日,“《反洗钱法》修订背景下洗钱治理”高端论坛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凯原楼成功举行。本次论坛由北京大学法学院与中国行为法学会金融法律行为研究专业委员会主办,来自监管、执法、司法、高校与行业机构的50余位专家参加了本次会议。
论坛开幕式由北京大学法学院王新教授致辞。他对出席本次论坛的嘉宾表示欢迎和感谢,并表示,《反洗钱法》的修订通过,是我国反洗钱事业中的里程碑事件。在新《反洗钱法》即将正式实施之际,准确把握新法的核心精神,深入研讨重点条款的适用规则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他期待本次论坛能够为反洗钱执法司法提供有益理论借鉴,预祝本次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随后,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反洗钱处处长刘丽洪以“新《反洗钱法》对各方的挑战”为主题进行主旨发言。他指出,新《反洗钱法》立足我国现实情况,积极对标国际标准,具有强烈的问题导向。作为贯穿于新《反洗钱法》的主线,以“风险为本”的监管理念对各方主体,尤其是监管执法机构与反洗钱义务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反洗钱工作具有强烈的“监管推动”属性,聚焦监管资源,转换监管思路,做实做牢洗钱风险评估机制成为执行落实新《反洗钱法》的关键抓手。
开幕式结束后,论坛进入研讨环节。第一单元的研讨主题为“新法背景下反洗钱执法与司法的前瞻应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马文博博士担任主持人。
在发言环节,海关总署缉私局国际执法合作处处长王蓓菁结合实际办案经历,总结梳理了涉走私洗钱犯罪的常见类型,系统介绍了打击查处洗钱犯罪的经验做法;海关总署缉私局国际执法合作处二级调研员雷雨田认为,加强跨境合作、跨部门执法合作在打击涉走私洗钱犯罪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赵文胜结合检察工作的特点,认为检察机关应当更新办案理念与方式,准确把握执法司法尺度,充分履行在反洗钱工作中的法律职责,通过强化协作配合机制的方式凝聚反洗钱合力;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邱波检察官结合实践中的具体案例,深入阐释了对新《反洗钱法》中“上游犯罪的范围”“特定非金融机构”与“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制度”等规定的理解。
在评述环节,国际野生物贸易研究组织(英国)北京代表处主任徐玲充分肯定了本单元的发言,指出在涉野生动植物犯罪的洗钱问题上,存在大量实践问题亟需深入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时方副教授认为,应当关注新《反洗钱法》与《刑法》在“洗钱”这一概念上的差异,重视对第六十二条行刑衔接条款的研究与适用。
第二单元的研讨主题为“新法背景下反洗钱信息协作的问题与思考”,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反洗钱中心副总经理邓伟担任主持人。
在发言环节,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内控合规部副总经理沈可生指出,商业银行未来应立足于客户尽职调查、交易标准监测与特殊预防措施等角度,探索建立新法下的信息协作机制;北京银丰新融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副总裁梁凯鹏从新法中的“反馈”制度入手,指出新信息协作机制强调不同主体间的双向互动,更为关注信息共享的质量与实际应用效果;方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任志毅结合自身的执业经验,认为在新法背景下涉洗钱辩护业务仍存在广阔的讨论空间。
在评述环节,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杨楠提出,应当探索兼顾社会风险控制与个人信息保护的平衡之道,坚持信息收集的最小化原则;中信证券合规部合规监测分析中心负责人王欣结合证券公司在开展业务中存在的实践难题,指出开展数据碰撞分析的成本不容忽视,落实新法中的信息协作机制需要各方主体的协作努力。
专题研讨结束后,论坛进入自由研讨环节,发言嘉宾与现场嘉宾进行了热烈而充分的讨论。
闭幕式由中国行为法学会金融法律行为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九三学社中央法律委员会副主任田圣斌担任主持人,王新教授作闭幕总结。
王新教授再次向所有出席本次论坛的嘉宾表示了真挚的感谢。他表示,新《反洗钱法》在立足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对标国际标准,对反洗钱过程中的各方主体的权责进行了合理分配,充分凝聚了立法者的实践智慧。从反洗钱执法司法中的理论痛点到反洗钱信息协作中的疑难问题,本次论坛皆进行了充分的讨论,深化了对新《反洗钱法》的理解,期待与会嘉宾继续为我国反洗钱事业的建设贡献智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