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与反垄断法实施”研讨会在京举办
发布日期:2025-02-14 来源:中国法学网

2025年1月10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与反垄断法实施”研讨会在京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法学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机构,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开大学等科研教学机构,以及大成律师事务所和部分企业等实务单位的40多位专家学者齐聚一堂,深入研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反垄断法实施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

 

 

原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张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一司二级巡视员余政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联合党委书记、法学研究所所长莫纪宏研究员作视频致辞。

张穹副主任充分肯定了本次研讨会的重要意义。他强调指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离不开反垄断法的有效实施。他回顾了我国数字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的实践,梳理和分析了数字时代中国反垄断面临的任务,提出了数字经济时代反垄断工作的主要方向和具体的对策建议。

 

 

余政巡视员首先从民生、医药、数字经济等领域系统回顾了2024年反垄断执法情况,并结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介绍了下一步反垄断执法的思路,希望此次研讨会深入讨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反垄断法实施问题,凝聚更多共识,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莫纪宏所长指出,本次研讨会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反垄断法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推动我国反垄断法有效实施等将发挥积极作用。希望与会专家继续支持法学研究所经济法学科发展和竞争法研究,并预祝本次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经济法室副主任金善明研究员主持研讨会开幕式。

研讨会第一单元主题为“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及其法治保障”,由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法部民商法经济法室主任王伟教授主持,四川大学法学院创新与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袁嘉副教授,中共福建省委党校法学部副主任郑继汤副教授担任评述人。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王晓晔研究员以《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及其法治保障》为题进行发言。她认为应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强化竞争政策的地位,充分发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法治保障作用,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竞争权益,激活市场竞争活力源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主任黄勇教授以《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的竞争政策与法治思考》为题进行发言,聚焦“内卷式”竞争难题,从政策与法治双重视角剖析成因,并主张应完善“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顶层设计与体制机制以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善执法司法综合治理以及海外风险防范体系建设,为治理“内卷”乱象提供精准路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秩序部卢雁处长以《从公平竞争视角对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的思考》为题进行发言,强调竞争政策既要在原则上全国统一,又要在灵活性上因地制宜,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同时,还应考虑发展阶段和经济条件,增强政策协同性与稳定性,提升政策实施的综合效能。

评述环节,袁嘉副教授就竞争政策重要性的原因、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贸易政策的关系提出思考。郑继汤副教授就竞争政策和维护消费者利益的关系进行评述。

 

 

研讨会第二单元的主题为“有效监管与安全港规则构建与完善”,由北京大学法学院盛杰民教授主持,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兵教授,上海司法研究所常务副所长、上海政法学院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丁茂中教授担任评述人。

中国人民大学数字经济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孟雁北教授以《我国垄断协议安全港规则实现的争议与挑战》为题进行发言,深入探讨了安全港规则适用的不同方案的利弊,对制度细化与优化提出建议。清华大学法学院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张晨颖教授以《我国反垄断法“安全港”规则完善的几点思考》为题进行发言,认为安全港规则应适用于全部纵向垄断协议,精心设计梯度监管标准与程序框架,以提升制度的科学性与实操性。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院长李剑教授以《安全港规则的体系问题》为题进行发言。他认为当前安全港规则体系存在逻辑冲突与协调难题,主张对现行法律进行扩展性解释以增强制度的内在一致性,或在现有框架下严格设置纵向协议安全港标准以减少规制漏洞。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焦海涛教授以《垄断协议安全港规则的功能定位与适用方式》为题进行发言,深入分析了安全港规则适用范围的两难处境及其根源,强调在制度设计过程中,应紧密围绕功能需求确定规则框架,明确不同条款之间的逻辑关系及执法司法适用规则。

评述环节,陈兵教授认为应简化安全港规则适用条件,避免过度细分,提高执法效率与企业可操作性。丁茂中教授就如何使用安全港规则提出了实用主义和体系解释两条路径并作简要分析。

 

 

研讨会第三单元主题为“反垄断法实施与营商环境建设”,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竞争政策和评估中心付宏伟主任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郜庆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夏小雄副研究员,北京卓纬律师事务所反垄断部负责人范凯律师担任评述人。

北京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处贾晓强处长以《维护公平竞争激活经济高质量发展动能》为题进行了发言,提出应推动地方立法、强化执法力度、深化区域协作与竞争倡导等措施。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反垄断处孙云飞处长以《公平竞争审查与优化营商环境的关系》为题进行发言,指出要坚守公平竞争底线,注重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平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制度生态,确保市场竞争的公平性与充分性。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处沈建勋处长以《深入实施反垄断法,促进市场公平统一,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为题进行发言,系统分析了反垄断工作在促进市场公平统一、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关键作用,并对构建公平竞争环境提出了完善建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处孙文副处长以《反垄断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思考》为题进行发言,剖析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与区域协调发展过程中反垄断执法面临的挑战,并为进一步完善反垄断执法体制机制提出了建议。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处曾巍副处长以《如何提高反垄断执法效果的思考》为题进行发言,分析了地方反垄断执法面临的挑战,建议加强对地方的竞争政策宣讲和资源保障,共同提升反垄断执法的整体效能。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不正当竞争局杨英普副局长以《优化的营商环境是有序的竞争而不是垄断的稳定》为题进行发言,分享了河北在执法当中充分利用“三书一函”规范竞争的经验,希望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评述环节,郜庆副教授分享了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竞争倡导的见解。夏小雄副研究员从限制公权力的角度对如何优化营商环境作了分享。范凯律师分享了律师参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实践经验与思考感悟。

 

 

研讨会第四单元主题为“新质生产力发展与竞争治理”,由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刘金瑞研究员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室副主任黄晋副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谭袁副教授担任评述人。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二级高级法官、审判长、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余晓汉法官以《反垄断司法解释的内在逻辑与外部考量》为题进行发言,对反垄断司法解释部分条文的设计初衷、规范内涵以及内在逻辑等作了深入分享,详细阐释案例识别规则,强调需高效配置司法资源,维护公平竞争法治秩序。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环球法律评论》编辑部主任姚佳教授以《数据领域竞争治理规范适用衔接机制分析》为题进行发言,系统梳理了我国数据竞争治理中法律适用的制度逻辑与实践挑战,强调应充分促进数据要素的合理流动与创新利用,以保障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抖音集团法律研究与合作负责人丁道勤博士以《移动互联网互联互通的竞争法规制思考》为题进行发言,分享了全球平台互联互通治理现状与趋势,建议制定相关落地原则和执行标准,进一步推进互联互通的纵深发展。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国际经济法研究所副所长戴龙教授以《平台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制——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为例》为题进行发言,认为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在精简条文、与时俱进纳入新兴技术要素规制以及合理限缩滥用优势地位条款等方面取得进步及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

评述环节,黄晋副研究员指出新质生产力发展中竞争治理应关注经济形态和业态的复杂性。谭袁副教授分享了对反垄断民事和行政互动以及大数据杀熟、互联互通、法律竞合等问题的观察与思考。

 

 

本次研讨会还设立了“纵向垄断协议安全港规则完善”实务论坛。实务论坛于1月10日上午与研讨会第一单元和第二单元同步进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执法一司垄断协议二处齐双林副处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知识产权室主任管育鹰研究员,以及来自华为、腾讯、华润、贝壳、广联达、竞天公诚等企业和律所多位业界代表参加了座谈交流。论坛紧紧围绕垄断协议安全港规则设计的理论争议和实践问题展开,对适用范围、适用标准、适用条件以及与其他相关制度的关系等具体问题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讨论。论坛由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区竞争与反垄断专业带头人邓志松律师主持。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谢增毅研究员以线上方式致闭幕词,充分肯定了本次研讨会取得的丰硕成果,并对与会者表示感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科研处张锦贵处长主持本次研讨会闭幕式。

 

(谢增毅副所长 致辞)

 

(张锦贵处长 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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