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由教育法典编纂课题组主办,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教育法研究中心、西北政法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共同承办的教育法典分则编纂研讨会在西安成功召开。
会议由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范九利主持开幕式。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梁鹰,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翟刚学,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教育法典编纂课题组总负责人马怀德,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何玉麒,西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赵万东,黑龙江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敬波,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二级巡视员高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徐彤,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冯荣,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教育立法研究基地主任孙昊亮,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常安出席会议。教育部和陕西省相关部门的领导、知名高校的专家学者、师生代表等近九十人参加了会议。
范九利在致辞中指出,本次会议不仅是对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国战略号召的积极响应,也是顺应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他强调,编纂教育法典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工程,能够明确政府、学校、社会的权责边界,为促进教育公平和提升教育质量提供制度保障,推动教育法治化进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法律体系的完善贡献力量。
赵万东在致辞中表示,教育法典的编纂是教育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对于建设教育强国具有不可替代的保障作用。他强调,编纂过程中应坚持政治性、人民性和战略性,服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并关注教育实践中的新问题,推动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
梁鹰指出,教育法典分则编纂面临三大核心关注点。首先,教育法典的性质尚未明确,其特性不同于民法典和生态环境法典,因此需要权衡其公法与私法特征。其次,他提到,现有教育法律体系的复杂性增加了法典编纂的难度,因为它涉及多层级立法主体。最后,梁鹰强调,编纂教育法典的逻辑起点问题是如何确立核心原则,特别是是否以公民教育权利为基础,并借鉴国内外立法经验。梁鹰认为,应结合我国教育立法的特殊性,借鉴民法典和生态环境法典的经验,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法典模式。
马怀德指出,随着全国教育大会的召开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的发布,教育法典的编纂已成为一项战略任务。他针对教育法典分则的编纂提出四点建议:一是深刻认识教育法典编纂的重大意义,推动教育法治现代化;二是系统梳理法典的整体结构,确保逻辑严密、内容完整;三是深入研究分则各编的具体内容,特别是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等关键领域;四是注重成果产出,既要形成立法条文,也要加强学术研究,为教育强国建设提供理论支撑。
课题组汇报环节,教育法典编纂课题组各分编负责人围绕教育法典分则的编纂思路、框架内容、理论基础、实践路径以及关键问题进行了汇报和说明。
研讨会围绕教育法典分则编纂的四个重要部分——基础教育编、职业教育编、高等教育编、终身教育编以及单行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考试法》及其入典路径展开。各单元的讨论提供了宝贵的建设性意见,专家们一致认为,教育法典的编纂应坚持科学和民主立法,吸纳多方意见,确保法律体系的系统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
本次研讨会的成功举办为教育法典分则的编纂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构建科学、系统、完备的教育法治体系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引。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表示,将继续深化合作,推动教育法治建设迈向更高水平,为教育强国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