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经贸法学院主办第一届社会治理法学学术论坛暨“社会治理法学与法律人类学对话”学术研讨会
发布日期:2025-09-16  来源: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官网

2025年9月13日,第一届社会治理法学学术论坛暨“社会治理法学与法律人类学对话”学术研讨会在北京市丰台区首农发展创新科技产业园成功举行。本次会议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北京社会治理法治研究会主办,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社会治理法学研究中心承办,北京市法学会首都城市治理法治研究基地、北京市丰台区和义街道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法律人类学云端读书会协办。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副书记欧阳沁、北京市丰台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王栋、北京市丰台区和义街道党工委书记刘博涵出席会议。来自清华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武汉大学、南开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20多所高校、科研院所的40余位专家学者,以及来自方庄街道、和义街道、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等实务部门的20余位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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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开幕式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张世君教授主持,欧阳沁和王栋先后致开幕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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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沁介绍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建设的情况,回顾了首经贸与和义街道校地合作的历史。欧阳沁指出,本次会议成功举办,是首经贸与丰台区、与和义街道等实务部门开展校地合作的重要成果,也是对双方校地合作协议的贯彻落实。欧阳沁强调,未来首经贸将继续以“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建设为抓手,与实务部门展开更为密切的合作,进一步加强教学科研成果的转化运用,服务于首都超大城市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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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栋指出,丰台区委政法委始终把基层治理作为“平安丰台”、“法治丰台”建设的重中之重,政法委在统筹协调基层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始终聚焦法治化治理、专项攻坚治理以及协同治理三大核心任务,社会治理法学是打通国家治理“最后一公里”的理论钥匙。王栋期待各位专家学者多为丰台“把脉支招”,把学术智慧转化为治理良方,共同探索超大城市基层治理的“丰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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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幕式结束后,与会人员在首农发展创新科技产业园文化广场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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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主旨报告环节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特大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叶堂林教授主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带头人、纪检监察学院(国家治理学院)徐汉明教授作了题为《论社会治理法学的理论指导、研究对象及其方法》的主旨报告。徐汉明教授从何谓“社会治理法学”、社会治理法学产生发展的时代背景、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的根本指导地位、社会治理法学的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四个方面展开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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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高其才教授作了题为《法治、改革与乡村社会治理》的主旨报告。高其才教授从农村改革与法治的关系切入,认为乡村社会治理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也面临深层次问题,需要以法治思维、改革态度深入推进。高其才教授认为,今后农村改革的重点应该赋予农民与其他国民的平等地位、平等待遇、农民的自由支配财产、农村的民主自治,涉及户籍、集体土地、农村自治等方面的改革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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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报告环节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泮伟江教授、西北政法大学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执行院长褚宸舸教授担任评述人。

本次会议设计的特别环节为“善治和义”课题研究成果发布。《法学杂志》编审刘宇琼担任主持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北京社会治理法治研究会副会长陈寒非教授发布了题为《善治和义:党建引领超大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创新模式》的课题研究成果。陈寒非教授分别从课题缘起、和义实践、主要经验及未来发展四个方面介绍了“善治和义”课题研究成果。

会议第一单元的主题为“基层治理的法律民族志与规范实践”,由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王理万教授主持。华东政法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李俊教授作了题为《论社会治理法治化的理论与实践》的报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社会治理法学研究中心研究员王剑波作了题为《超大城市中流动人口犯罪的治理》的报告。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丽惠作了题为《社会治理现代化背景下村社区解纷的型态与激活路径》的报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国家治理学院)徐凯老师作了题为《专项治理规范运作的理论基础与因应之道》的报告。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环球法律评论》编辑部副主任田夫,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邵六益担任第一单元的评述人。

在下午的参访环节,与会学者实地参访调查了和义街道的综治中心,就和义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成效及经验进行了广泛的交流与讨论,对和义街道综治中心的发展完善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宝贵建议。

会议第二单元的主题为“制度—场域视角下的社会治理法治化”,由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国家治理教研部王若磊教授主持。武汉大学社会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尹辉煌作了题为《规制治理:从执法下乡理解基层治理法治化》的报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讲师、社会治理法学研究中心研究员牛正浩作了题为《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基本路径》的报告。湘潭大学法学院讲师张彬作了题为《“乡镇改设街道”对我国基层人大制度的挑战与回应》的报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国家治理学院)研究助理任敬奇作了题为《社会治理法学:问题、结构及其学科建设》的报告。

《清华法学》编辑部主任、编审徐雨衡,中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新平担任第二单元的评述人。

会议第三单元的主题为“多元纠纷解决与治理知识的地方性生产”,由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刘君博主持。南开大学法学院讲师张华作了题为《多元分治抑或多元共治:通过习惯法的基层治理的不足及完善》的报告。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博士生查苏生作了题为《协管员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检视与分析》的报告。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周倩文作了题为《基层“联动式”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是如何可能的?》的报告。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博士生赵国栋作了题为《民族地区纠纷中的“习俗性利益”及其治理——以黔东南苗寨祭桥纠纷为例》的报告。

《中国法律评论》副编审董飞、哈尔滨工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副教授尹韬担任第三单元的评述人。

会议闭幕式由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伟臣主持。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刘顺峰教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陈寒非教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总结。刘顺峰总结了本次会议取得的成果,认为社会治理法学与法律人类学在研究旨趣、方法、议题等方面具有共通性,个案经验在法学研究中具有创造性意义。陈寒非认为本次会议具有多元性、前沿性及在地性等特点,本次会议通过与法律人类学的学术对话,凝聚了学界共识,极大地推动了社会治理法学学科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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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的成功举办不仅是首经贸法学院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建设的重要成果,也是学术界共同研讨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建设与发展的重大盛事。接下来,首经贸法学院将紧盯理论前沿,聚焦实务问题,深入推进校地合作,扎实做好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建设工作,把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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