钭晓东
人物名片:钭晓东,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兼任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海洋环境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核心提示:在北京大学援建下成长起来的宁波大学法学院,目前已在“民营经济与企业法治服务、法治政府与地方治理、生态文明与海洋法治”三大领域,形成了鲜明特色。
见到宁波大学法学院院长钭晓东时,他正步履匆匆地赶去面试准备新引进的博士人才。一个多小时后,钭晓东再次出现时面露喜色,原来在刚刚的面试中,已有数名博士的表现令面试组十分满意,双方已当场签约。
这个权限来源于宁波大学灵活的广纳贤才机制,作为学校人才引进政策创新改革的试点学院,宁波大学法学院获得了特殊的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政策。学校的大力支持为该学院这几年的建设、发展注入了源动力。
在北京大学援建下成长
据了解,与其他名校法学院相比,宁波大学法学院历史不长,但起点较高。1986年,宁波大学法律系在北京大学法律系对口援建下创办,是宁波大学最早设立的8个系之一。
当年,北京大学派赵震江、龚祥瑞、储槐植等10余位教授前往宁波大学法律系参与其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学工作,遂开启了宁波大学法学教育的发展之门。“这是一笔弥足珍贵,且蕴含绵绵之力的宝贵财富。恐怕北京大学自己的本科生也未必有幸聆听这些专家的课堂教诲。”钭晓东说。
值得一提的是,宁波大学开设法学专业、重视法学专业人才培养也是当时国家领导人万里专门强调、要求的。北京大学法律系援建宁波大学长达10余年,但当时这些法学专家大多和学生一起住在学校宿舍。现在,他们平均年龄已超过了80岁。可以说,他们见证了宁波大学法学教育从无到有。
2000年,在原法律系基础上,宁波大学组建法学院,其学科学位点迅速发展。“宁波大学法学院的历史决定了它的定位和发展基因。” 钭晓东说,感恩溯源是该学院步入发展新阶段,需要关注的首要议题。返本方能开新,溯源才有持续。只有在不忘初心的溯源中,才能促就学院的成长。
探求学科发展的契合点
宁波是一个外向型城市,也是改革先行先试城市。它的区位特点和城市特质为其提供了先行先试资源。即宁波的特殊区位优势,使其很多地方实践,具有国家战略意义,如国家海洋战略、长三角一体化战略、一带一路倡议(宁波系海上丝绸之路节点城市)等。钭晓东认为,作为身处宁波的高等院校,宁波大学法学院必须对这些重大前沿命题及其法治建设问题予以重点关注,并以之为依托,推进法学学科建设。更重要的是,对宁波及宁波大学而言,上述系列重大前沿命题,无疑“既是顶天的国家战略,又是发生于身边的宁波地方实践”,这是难得的能实现“顶天-立地契合”的本土资源。这些前沿研究与本土实践,对于国家、宁波及法学学科建设而言,均是宝贵的财富。“根植于宁波本土,归属于全国,面向全球与新时代”,这是宁波大学法学院及学科发展的必然走向。
为此,宁波大学法学院积极对接国家战略要求与地方法治建设需求,形成了独特的学科建设重点:法学学科建设及人才培养,重点集中在“民营经济与企业法治服务、法治政府与地方治理、生态文明与海洋法治”三大重要领域。
近年来,宁波大学法学专业建设及学科实现长足发展,学院现有专任教师85人。其中,教授20人,副教授25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66人,既有国家“百千万”人才、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也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还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国家机关“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奖章者等。
目前,宁波大学法学专业是国家特色专业和国家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法学为浙江省一流学科A类,民商法学是浙江省重点学科。宁波大学法学院是浙江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法学),2001年获民商法学硕士点(浙江省最早);2007年获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点;2010年开始与中国社科院法学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11年获一级学科硕士点;2012年与学校海洋学院共建渔业政策法律二级博士点。
钭晓东说,宁波大学法学院学科平台优势明显,它是首批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的成员机构,是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江省海洋文化与经济研究中心)、浙江省新型高校智库(中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研究基地)。学院拥有浙江省首批重点专业智库:东海研究院(入选中国CTTI来源智库,是中日韩黄东海战略联盟核心支撑平台之一)。
长期以来,宁波大学法学院教师积极参与国家系列重大事件的资政建言,在解读国家政策、参与决策咨询、服务经济建设、发挥纽带作用、创新科研成果等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
培养人才“法治情商值”
钭晓东说,“法治天下,政通人和,报诚守真,尚法立人”是宁波大学法学院人才培养的核心理念。为此,他对学生提出了“法治情商值”要求。法科生除要具备法条记忆、案卷文本撰写等“智商指标”方面的能力外,还要充分具备法条与案件背后的“法学原理”挖掘能力,法律现象下的“法治精神”解读阐释、传承能力,对“法治时责”的承担能力等。
钭晓东希望,宁波大学法学院在促进法科生感受法治温度的同时,更多关注法科人才培养的“法治情商值”,从而使学生在为国家的整体法治建设承担时代责任。
在法科人才培养方面,近5年来,宁波大学法学院每年录取法学专业学生200人左右,生源来自全国各地。该学院以“卓越”计划落实班风学风,以“法律大篷车”省级品牌(央视报道)提升学生社会服务意识,以“东铭法科大学生创新创业驱动中心”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以“三考中心”提升学生“三考”通过率,以“挑战杯”和研究生导师工作室等人才培养机制培养硕研究士生学术驾驭能力。近5年来,该院“法考”平均参考率91%,平均通过率61.5%,2018年通过率达71.03%,远超全国平均通过率;学生课外竞赛成绩优异,曾获法学类挑战杯全国比赛特等奖、一等奖等;学生平均就业率达98.2%,就业岗位主要集中于公检法及其他国家机关、国企、律师事务所等,毕业生用人单位满意度均保持90%以上。
此外,该学院还与美国威廉玛丽学院、匹兹堡大学、佛蒙特法学院、西俄勒冈大学,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捷克查理大学以及香港大学等11所高校签署了法学专业校际合作协议。目前,累计有70余名师生前往上述大学访学或参加学术交流。该学院目前在校留学生66名,涵盖法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渔业政策法律博士研究生三个层次。
深化“共同体文化”建设
钭晓东认为,高等院校每个学院都有其独特的文化与精神。就宁波大学法学院而言,它有其鲜明的“共同体文化与精神”,但还需要“共同体建设与统筹发展”。一方面,该学院要借助对等性评价制度,积极搭建平台,让具有不同特长的教师,都能发挥自身特长;另一方面,面对困难时,它要求集体共同应对,力求不让每个个体掉队。为此,学院积极打造“命运共同体、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学习与成长共同体”,以促进全体师生“互哺共生、协同共进”。
钭晓东表示,在“共同体建设与统筹发展”中,宁波大学法学院积极推进多元治理,即强调治理主体“多元”,践行基层民主,彰显教师及学生的治理主体地位;建设发展模式“多元”,从“单向、强制、刚性的管理”转向“复合、合作、包容的合作治理”,提升学院“共同体建设与统筹发展”的合理性、灵活性;建设发展路径“多元”,由“自上而下”转向“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互动共生;价值目标“多元”,由“秩序价值”追求拓展至“自由-公平-正义价值”追求。
钭晓东认为,当今高等教育正步入转型发展期,它已从追求规模数量扩张到注重质量提升,从同质化发展转向注重特色化凝练,从关注硬指标的显性增长向注重软实力的内在提升转变,从外延式发展为主向注重内涵式发展转变。这种转型的实质上对大学与学院的文化软实力、内涵建设等“情商指标”提出了要求,而不是仅限于对论文、课题项目、科研经费等“智商型”GDP数值的热衷与关注。
钭晓东认为,对宁波大学法学院而言,需要在夯实学院“文化软实力、内涵建设”基础上,齐力打造“命运共同体、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学习与成长共同体”,促成彼此“互哺共生、协同共进”,从而构筑一个情商智商“双馨”的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