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斌:培养“多语种+”卓越法律人才
——张海斌谈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教育特色
发布日期:2019-11-28 作者:□本社记者 李卓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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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斌

核心提示: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特别重视学生“多语种+法律”法学研究能力培养和涉外法律职业素养及法律实践能力培养。其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改革项目曾荣获上海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等。

近年来,上海外国语大学在多语种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面做了富有成效的探索,受到法律教育界的广泛关注。近日,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下称“上外法学院”)院长张海斌在接受民主与法制社记者专访时介绍说,上海外国语大学紧密对接国家战略和地方需求,提出致力于培养“会语言、通国家、精领域”的“多语种+”卓越国际化人才的发展战略。在此基础上,上外法学院依托学校特色和优势,创新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在国内率先探索培养多语种涉外法律人才。

“我们的目标是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沟通能力、法律功底扎实、外语技能精湛、能胜任涉外法务与国际法务的多语种卓越法律人才。”张海斌说。

对接国家战略

上外法学院成立于1994年,是国内最早培养“法律+外语”复合型涉外法律人才的摇篮,也是上海市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

张海斌说,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实施,以及中国“走出去”战略、自贸区建设和中国参与全球治理和国际法治的进程不断加快,国家对于“会语言、通国家、精法律”的多语种卓越法律人才,特别是小语种法律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巨,已经构成了我国涉外法律服务市场的“短板”。

上外法学院曾经对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语种进行过调研,发现上海律师的执业语种以英语为主,占95%以上,其他执业语种,特别是小语种相对稀缺,绝对数量也不多,这对于提供涉外法律服务非常不利。

而上外法学院在多语种法律人才培养方面,迄今已招收五届多语种法律硕士班,涉及15个语种,包括英语、德语、法语、意大利语、日语、俄语、泰语、印地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朝鲜语、越南语、葡萄牙语、匈牙利语等,其基本覆盖了“一带一路”沿线主要国家。有些语种的法律硕士填补了我国涉外法律服务领域的空白,具有一定的战略意义,受到法律教育领域的关注。

“多语种、小语种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是上海外国语大学密切对接国家战略和地方需求的产物,也是上海外国语大学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创新发展的产物。它在填补我国涉外法律服务语种空白的同时,极大丰富了上海乃至全国涉外法律服务的语种,也适应了新时代国家战略对于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张海斌说,上外法学院走的是一条与国内其他法学院错位发展和特色发展的法律人才培养路径,这也是目前国内法律教育的一个发展趋势。

探索特色人才培养模式

在张海斌看来,近年来国内法学教育日渐呈现特色化、多样化发展趋势。“除了一些传统知名法学院外,大多数法学院都依托本校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的优势,探索符合自身特色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走特色法律人才培养的道路。”张海斌认为,这不仅适应了不同行业和领域对特色法律人才的独特需求,也丰富了我国法律人才培养的模式。

张海斌说,上外法学院在人才培养方面也进行了一系列探索,这些探索是“有益的、成功的。”

为适应多语种法律人才培养特点,上外法学院充分利用其在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上的独特优势,开展了一系列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创新改革,率先推出了“三导师制”,即为每位多语种法律硕士研究生配备了法学专业导师、涉外法律实务导师和不同语种的外国文化与外语技能导师。它既注重提升法律硕士研究生扎实的涉外法律素养和法律职业能力,又精心培养学生跨文化法律沟通能力和外语素养。

张海斌说,上外法学院多语种法律硕士培养有一个显著的特色,即在课程设置上,区域与国别法律特色课程。它围绕不同区域与国别,以国际法、外国法和比较法为重心,整合资源,精心培育了全英文法律课程模块和区域与国别法律课程模块,邀请国内外专家专题介绍不同区域与国别的法律理论、法律文化和法律制度,先后开设了大陆法系专题、英美法系专题、亚洲法专题、世界法律文明史专题等特色课程。

此外,上外法学院还先后开设了“国别与区域法治”“法律职业与涉外法务”“外国文化与外语技能”系列讲座,邀请国内外知名法律专家开设讲座,不断丰富和优化学生法律知识结构。同时,为展示多语种法律研究生硕士生的研究成果,上外法学院每年都举办区域国别法律论坛,出版《上外法硕论丛》《上外法律评论》等,介绍不同语种国家和区域的法治动态与研究成果,培养学生法学研究的问题意识和跨文化法律研究能力。

据张海斌介绍,上外法学院特别重视学生“多语种+法律”法学研究能力培养和涉外法律职业素养及法律实践能力培养,其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改革项目获先后获得上海外国语大学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上海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张海斌认为,我国目前法律人才培养逐渐从自发状态,向精准对接和服务国家战略、地方需求的自觉状态转型;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更清晰,培养过程更具针对性,培养质量也越来越高。同时,培养环节更重视法律人才培养的实践维度,更重视法律人才培养的市场需求,彰显“为谁培养人”和“培养什么样的人”的双重使命。“法律人才培养日渐呈现复合型趋势”。

注重与国际接轨

张海斌说,随着中国参与全球治理和国际法治进程的不断深入,加强法律人才培养的国家合作,培养德法兼修的涉外法律人才显得越来越迫切。目前,许多高校法学院系在这一块都做很有特色,成效显著。“加强法律人才培养的国际合作,对于拓展法学院学生的国际法律视野,提升其跨文化法律理解和沟通能力,培养卓越国际化法律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张海斌认为,法律教育国际化的一个重要维度,是师资队伍的国际化。在这方面,上外法学院根据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需要,建设了国际化特色鲜明的专业教师团队。除聘任外籍法律专家参与教学工作外,上外法学院大多数法律专业教师具有国外知名大学留学或进修经历,其具有较好的跨文化法律教学与研究能力,可以有效满足法学院多语种法律人才培养需要。

上外法学院和美国、法国、意大利、新西兰、匈牙利、荷兰等国家15所大学有12个合作项目,与美国多所高校法学院联合举办暑期法律研修班,由美方法学教授和我国相关法律领域知名专家学者共同授课,授课形式丰富生动,有专题讲座、学术沙龙、案例研讨、模拟审判等,它较好地拓展了学生国际法律视野和跨文化法律理解能力。

为了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国际法律视野和比较法律思维,增进学生对国别区域法治的了解与研究,上外法学院还创办了内部半月刊刊物《上外区域与国别法治动态》。它要求不同语种的法律硕士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第一时间从相关语种国家媒体上,编译涉及该国立法、执法、司法、法学研究、法律教育等内容的最新成果、动态,并报送国家和地方相关部门参考,受到各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2013年,上外法学院成立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实验班,积极开展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改革,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支持下,已连续有五届实验班实现了整体出国交流半年以上。

张海斌介绍称,目前上外法学院在校学生整体出国交流率近50%,学生毕业后赴国外名校深造的比例达28%,从事涉外法律服务的毕业生占比超过70%,许多毕业生选择到涉外律师事务所、涉外金融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外资企业、银行等机构单位就业。

责任编辑: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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