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夏英:培养涉外法治人才重在“精英化”
发布日期:2019-12-12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作者:李晓磊

20191213193552.jpg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我国涉外法务活动日益增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建设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

1978年设立“国际商法教研室”以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专业历经40多年发展,始终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法律人才为目标,注重将国家战略情怀根植于教学理念之中。目前,已形成了完整的本科、硕士、博士人才培养体系,下设国际法、民商法、经济法、诉讼法、理论法、刑法、宪法与行政法7个学系,且早在1985年就成为全国首批获得国际经济法专业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院校之一。作为一家具有国际化视野的高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专业的教学科研工作有何特色?民主与法制社记者专访了该校法学院院长梅夏英教授。

 

培养全球治理人才

记者:与其他高校法学院相比,贵院涉外人才培养有何特色?

梅夏英:首先,我院以建设全英文专业课程和实务课程体系为目标,除在一般性专业课程中广泛推行“双语教学”外,还依靠外籍教师、本土师资中的“海归博士”和多年从事全英文教学的资深教师,为各专业学生配置达20多门成系列的全英文专业课程,并通过与国内顶尖律所和涉外仲裁机构密切合作,在全院范围开设“国际投资仲裁理论与实务”“外商投资与PE投资法律与实务”等10多门涉外实务课程。

其次,我们以本科实验班建设为主要抓手,通过精英化教育落实国家“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我院早在2008年就创办了“国际化特色人才实验班”,截至2014年共培养7届学生,使其精通法律、经贸、外语成“三会人才”。

在此基础上,2015年秋季开始我院又开设了“涉外型卓越经贸法律人才实验班”,每年面向全校招收约30名本科新生,进行独立建制、独立培养。这为我院培养“有中国情怀、懂政策、知国情、会管理、精业务、宽视野、善沟通”的全球治理人才打好了基础,做好了铺垫。

在硕士研究生培养中,我们新增了国际争议解决方向和国际法律诊所课程。2017年秋季,我们在法律硕士(法学)专业中新增了“国际争议解决方向”,每届招生约15人,围绕国际争议解决相关议题设置了7门必修课,部分课程进行全英文授课。目前,该方向的首届毕业生大多前往外资律所或在国内知名律所从事涉外法务工作,实现了预期培养目标。同一时期,我院还引进了国际经贸法领域的全球知名法律诊所项目“领英(Tradelab)”,专门为学生打造硕士阶段学习的涉外实践教学平台。

再次,我院以国际学科竞赛为主要实践性教学平台,全面提升涉外法治人才的专业素质和全球竞争力。近4年来,学生在参与的所有赛事中取得的成绩均稳居全国前列。如:国际投资仲裁模拟法庭比赛进入全球4强,维也纳仲裁比赛香港赛进入全球32强,普莱斯传媒法赛进入全球16强,欧洲法学生联合会—世界贸易组织学生模拟法庭竞赛进入东亚4强,连续三届获“贸仲杯”竞赛冠军等。

我认为,我们之所以能不断强化国际化特色,奠定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坚实基础,与我们的师资队伍具有深厚的涉外背景关系密切。比如我院教授沈达明、冯大同首创国际商法特色学科;石静霞教授曾获美国耶鲁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武汉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博士学位,现任罗马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理事会成员、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调解员等。目前,我院教师博士化率达97%,相当一部分教师曾在耶鲁大学、哈佛大学、剑桥大学等欧美法学名校学习或进修过。同时,我们还专门聘请了国际知名专家学者前来任教,如世贸组织上诉机构前任法官张月姣、现任法官赵宏等。

最后,我院以培养输送国际组织人才为重要使命,结合对外交流,不断强化合作。2012年迄今,我们累计派出40余名学生赴耶鲁大学、哈佛大学、剑桥大学、哥伦比亚大学等美欧名校交流学习,形成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常规外培机制。近年来,受益于“卓越计划2.0版”国际人才培养计划,我们与诸多重要国际经济组织建立了稳定、良好的关系。比如,2017年,我们与国际统一私法学会签署合作备忘录,实现了“实习直通车”;2018年,与和国际组织关系密切的瑞士卢塞恩大学法学院建立合作,且成功获批“国家留基委”首批资助。

 

有成果,也有不足

记者:贵校具体如何开展教、学互动,以及实践教学?

梅夏英:在课堂上,我们鼓励讨论式教学、案例式教学,重点强调教学互动;在课堂外,我们通过本科生导师制加强师生课外联系,鼓励教师以组织读书沙龙、座谈会等方式开展师生互动。

实践教学方面,我院设有10余门实务课,由仲裁员、律师和法官为学生讲课,为法律硕士研究生配置专门的校外实践导师,鼓励教师开设模拟法庭、法律谈判等课程。

记者:贵院科研成果、对外智力支持以及涉外交流方面情况如何?

梅夏英:我院拥有科研产出质量高、数量可观且稳定的师资队伍。近5年来,我院教师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权威刊物共发表论文10余篇,其他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期刊(英文缩写“CSSCI”)发表论文100余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期刊(英文缩写“SSCI”,SCI的姊妹篇,由美国科学信息研究创建)发表论文10余篇;出版专著近40部;获得国家级课题立项10余项,省部级课题30余项,获省部级科研奖励10余项。

另外,以各种方式向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提供智力支持也是我院教师的重要工作。比如通过参与全国人大法工委、司法部组织的专题会议,为我国民法典编纂、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外商投资法及《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的制定提供智力支持。同时,我们还以参与各级法院组织的专家论证会、承接各级法院委托的课题等方式为司法实务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涉外交流方面,我们与美国、西班牙、以色列等国家的12所法学院建立了合作关系,实现了学生联合培养、学分互换等;与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联合国贸易和发展委员会、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等国际组织建立合作关系,实现了学生海外实习;与美国一流高校法学院建立合作关系,推动我院教师出国访学。

记者:放眼全球,我国高校培养涉外法治人才水平如何?

梅夏英:改革开放40余年,我国高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取得了重要的成就,特别是在数量和规模上,已经形成了不可忽视的力量,但人才培养的整体质量、水平尚比较低,成果转化率也比较低,大学生低龄化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高难度、高标准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不过,目前,我们也有自己的优势:首先党和国家对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高度重视;其次我们已形成了较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我认为,要改变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困境至少要在三方面改进:一是将语言技能培养与法律专业能力培养进一步融合;二是提升学生在校期间参与国际交流项目向国际化就业转化的能力;三是涉外法治人才实验班的招生和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改进。

记者:如何培养涉外商事高端人才?

梅夏英:一是明确目标,寻找契合自己特点的教学模式,发挥自身所长;二是强化过程管理,构建本硕博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课程体系、学位论文管理体系等;三是重视人才培养的转化率,推动资源投入向人才培养成果转化。

 

应注重服务国家战略

记者:未来,贵校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会加强哪些工作?

梅夏英:首先,培养涉外法治人才应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国外高校在提到全球化法学教育时,总会强调市场竞争和全球竞争,但中国的法学教育,尤其是走向国际化的法学教育,应注重服务于国家战略。服务于国家战略,意味着国内法学院在参与全球竞争时,始终会有国家支持作为基础。这在国外高校同行看来令人惊奇,但这是我们的特色,更是公立大学的使命。

我们应认识到任何致力于提升国际化程度的国内法学院,都不应只着眼于扩大本校的国际知名度、声誉,更要有国家战略需求的考虑。同时,坚持以服务国家战略为导向的国际化发展意识,它有助于国内高校通过项目申报获得国家资助,对强化国际交流合作、提升自身品牌形象和赢得自信也非常重要。

其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应重在“精英化”。它将学生培养的对象锁定于“高层次涉外法治人才”(经贸领域尤其显著),这绝对不可能是“普惠制”的。在人才培养的最初遴选阶段,必须做到优中选优,把有限的资源用于有信仰、有基础、有潜力的拔尖人才铸造。

再次,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应以法律职业教育为导向,在国际经贸法领域尤其如此。从本质上看,国际化的法学教育,一定是以法律职业教育为导向的,否则无法与欧美发达地区在同一平台上竞争。对法律职业教育的强调,意味着必须重视实践性教学,除课程设置上需体现实践性外,在教学过程中也要全面践行这一点。实践性教学最明显的标志是模拟法庭竞赛、课外实习和法律诊所课程。近年来,我院在这些方面成果突出,基本实现了“冲出国门、走向世界”的目标,保障了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质量。

最后,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应高度重视外语技能和跨文化交流能力的培育,缺乏这两种能力,人才培养将如空中楼阁,在以高难度著称的国际经贸法领域更是如此。我们一贯强调专业外语的重要性,一直想方设法促进学生提升外语水平,及早适应国际化教学氛围。

原标题:涉外法学教育的国家战略情怀——专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梅夏英


责任编辑:薛应军
本站系非盈利性学术网站,所有文章均为学术研究用途,如有任何权利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