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武:我国首个环境法学院的“前世今生”
发布日期:2020-03-05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作者:薛应军
及时回应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而创建的甘肃政法大学环境法学院,目前招收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二级学科方向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生态文明法治方向的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环境法治实践,成效显著。

05115906.jpg人物名片:郭武,甘肃通渭人,甘肃政法大学环境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甘肃省“ 飞天学者”。兼任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常务委员。

2019610日,这所全国政法院校“立格联盟”成员、全国最早建立的省属本科政法院校经教育部同意正式更名为甘肃政法大学。

甘肃政法大学环境法学院因何而建?如何运行?它有哪些独特优势?近日,民主与法制社记者专访了甘肃政法大学环境法学院院长、教授郭武。

回应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创建的学院

为什么成立环境法学院?郭武说,甘肃政法大学环境法学院的成立与党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有密切关系。20159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这标志着我国全面、系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体系框架形成。

该方案提出,立足我国国情,以建设美丽中国为目标,以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为核心,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导向,保障国家生态安全,改善环境质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这让我们看到了‘生态文明建设’是重大的时代课题。”郭武说。

郭武表示,上述方案发布后,我国生态文明制度的“四梁八柱”相继形成。2016年,《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实施办法》《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具体制度规范,陆续印发。

同时,甘肃省内分布着我国西部地区重要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水源涵养区等生态区域,构成了独特的生态安全屏障体系。甘肃政法大学作为甘青宁新藏五省区唯一的政法类高等院校,在西部地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法治建设领域发挥着重要的理论研究和智库支持作用。

在此背景下,甘肃政法大学(当时为甘肃政法学院)党委经研究认为,学校应该及时回应党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这一重大的时代课题,责无旁贷地承担相应社会责任,遂创办环境法学院。

该学院具体如何运作?郭武称,它与学校其他二级学院并列并独立运行,是具有独立建制的研究教学型学院,目前招收两种类型的硕士研究生:其一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二级学科方向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其二为生态文明法治方向的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将在时机成熟时承担学校法学专业本科学生培养任务。

培养能综合运用环境法学知识的人才

“学院人才培养的目标是:培养能够综合运用环境法、生态学、环境科学等领域专业知识,独立从事法律实务工作或适应环境资源管理实务工作的人才。”郭武说,甘肃政法大学环境法学院现有专职教师12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4人,10人具有博士学位;1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入选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1人入选“中达环境法青年学者”奖励支持计划、1人入选“甘肃省领军人才”,3人入选“甘肃省飞天学者”特聘计划,3人被聘为学校“文翰学者”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多人兼任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常务理事,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副主任委员、常务委员、委员,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自然资源法学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常务理事,世界自然保护同盟(IUCN)环境法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在郭武看来,我国各法学二级学科发展中,民商法学、刑法学等传统学科一直是各高校优先扶持发展的学科,相对而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发展并未引起高度重视,这在全国各政法类院校中表现非常突出。甘肃政法大学地处欠发达地区,在传统法学学科发展上很难做出更好成绩,而新近发展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科,不仅在学校具有较明显优势,而且在全国环境法学界具有较重要的学术影响。同时,与其他政法类院校相比,其在研究团队、学缘结构、研究特色等方面具有相对优势。

郭武表示,甘肃政法大学环境法学院目前在环境法学基础理论、环境法学研究方法、西部环境资源法治的理论与实践等领域已形成了研究特色,并将其研究成果,有效运用到了教学实践及其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化发展中,形成了系统的人才培养理念:要求毕业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法律职业伦理原则和规范,能综合运用环境法学和相关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能力,具备特定法律职业任职资格等。

近年来,该学院教师在《中国法学》《法商研究》《政法论坛》等核心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40余篇,多篇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出版专著、译著10余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项,省部级项目10余项;研究成果获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等科研奖励20余项。

郭武表示,目前,学校正在进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科研究生课程教学改革,面向全校本科生开设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课程已经成功入选全校第一批本科双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

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环境法治实践

成立环境法学院、专注环境资源法治领域研究,甘肃政法大学环境法学院在服务国家生态环境法治方面做了哪些工作?郭武说,该院师生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环境法治实践,成效显著。

郭武称,该学院现有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甘肃省环境司法研究与应用协同创新中心。其已经与甘肃省高院、甘肃矿区人民法院合作共建了“甘肃省环境司法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与华东政法大学合作共建了“华东政法大学博士后流动站甘肃政法大学科研基地”。

在实践基地建设方面,该院已建立了甘肃省高院环境资源保护审判法庭、甘肃矿区人民法院、甘肃端方律师事务所等6家实践教学基地,充分保障了学生实习实训的需要。同时,学院从实践教学基地、其他相关实务部门聘请15名资深实务专家担任研究生培养实务导师。

目前,该学院多名教师担任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司法监督咨询专家、甘肃省政府法律咨询专家、甘肃省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甘肃省环保厅法律顾问等。学院教师通过承担《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甘肃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武威市节约用水办法》等地方环境资源立法和参与地方环境执法、司法等,服务地方环境法治建设。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凝练学科方向,推出一批更具影响力的研究成果。”郭武说,该学院未来还将积极开展合作办学、国际交流,深入推进学科团队成员在国家和地方环境法治建设中的智库作用,争取为法治政府、美丽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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