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名片:梅传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西南政法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多年来为国家输送了大批法治人才。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是1998年学校院系调整中,由原法律系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刑法教研室、诉讼法教研室以及原刑事司法系部分教师组建而成,原名法学三系,2002年改为法学院。近日,民主与法制社记者就该学院的教科研特色等专访了该院院长梅传强。
学科及人才培养特色
记者:目前,贵院学科设置及师资队伍如何?教学方面有哪些特色?
梅传强:我院下设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司法制度与司法文书四个教研室,拥有刑法学和诉讼法学两个学科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位点。我院所属诉讼法学科是国家重点学科,刑法学科是重庆市重点学科。我们拥有诉讼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毒品犯罪与对策研究中心2个重庆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还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建人民法庭研究中心,与最高人民法院、新华数据公司共建执行研究院,与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共建国家毒品问题治理研究中心,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建刑事检察理论研究中心。
我院现有专职教师96人,其中博士生导师23人,硕士生导师66人;50岁以下专职教师全部具有博士学位。孙长永、唐力和我先后获得全国十大中青年法学家、重庆市教学名师、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等称号;孙长永、唐力、石经海、陈伟、王杏飞、张吉喜等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等。
在教学特色上,我院以“实践性教学观”为教学理念,以模拟法庭、模拟仲裁、法律诊所、实习实践、案例教学、辩论比赛等为具体教学方法,将实践性教学融入法学教育各个环节,科学设计多层次实践项目,构建了立体式、多交叉的实践教学模式,打造了科学高效、统筹兼顾的法学实践教学体系。
在课堂教学改革方面,特别是研究生教学方面,我院专业核心课程都采用了“多师同堂、专题研讨式教学方法”,即每个专题上课教师至少有3名,包括1名主持教师、1名主讲教师、1名参与教师;除校内教师外,还包括校外实务专家;根据专题需要,既有实体法教师,也有程序法教师。这种教学改革,极大地激发了学生学习兴趣。
记者:贵院人才培养的特色是什么?
梅传强:我院人才培养的特色是“实务教育与论辩文化”,这也是我校法学专业的办学特色。我们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是,以法官、检察官、律师、政府工作人员、企业法务人员等岗位群为依据,以就业为导向,以法律职业能力为核心,着力培养系统掌握法学专业理论知识和司法实务技能,具备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能够在国家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实务和法学教育、研究,以及社会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在研究生培养方面,我院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行分类培养、分类管理。前者注重学术创新能力培养,以培养具备扎实基础理论和系统专门知识,能够创造性地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和独立担负专业工作的高层次研究型人才为目标;后者注重实践创新能力与职业发展能力培养,其以培养具备全面职业素养的应用型、职业化高层次专门人才为目标。
与法院、检察院、律所建立紧密的人才培养关系,推动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实务专家进课堂,实现人才培养过程与实务部门需求间无缝对接,实现法学专业教育与实务部门法律职业训练联合培养深度融合。同时,我院参与了“西部基层法律人才实验班”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并选派专任教师讲授相关专业课程。
实践教学的创新
记者:贵院在实践教学方面有哪些创新做法?
梅传强:近年来,我院着力改革教学模式,强调实践性教学,加强与实务部门的合作。
第一,制定实践教学方案。顺应国家法律人才教育需求,我院近年来重新制定了学生培养方案,实行理论教学方案与实践教学方案双轨制,增加实践教学课程的种类和学时,增加实践教学环节在整个教学中的比重。
第二,强化实践教学师资。我院从数量和质量上对实务导师进行把控,聘请了近200名来自全国各级法院、检察院、律所等实务部门的专家做兼职教师和实务导师,共同参与和指导学院的实践教学工作。
第三,建立实践教学基地。我院在广东、重庆、四川、浙江、江苏、安徽、河南、云南、贵州等多个省市的法院、检察院建立了实践教学基地,每年均会派专职教师带队前往各个实践教学基地,指导和辅助学生进行集中实习,从而培养和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社会适应能力等综合素质。
2019年开始,我院在法律(法学)硕士研究生中遴选试点班,开展“学校+联合培养基地”人才培养新模式:学生第一学年在我院的法律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实习,担任法官助理和检察官助理,所有课堂教学(理论学习)都安排在晚上和周末进行。这一培养模式契合了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提高了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实务能力和实践技能。
国际交流和人才培养优势
记者:贵院在国际交流合作方面,取得哪些成果?
梅传强:近年来,按照“走出去、引进来”的思路,我院每年均选派3-5名青年骨干教师赴海外高水平大学攻读学位或者进行为期10个月以上的研修,目前学院40岁以下的青年教师绝大多数均有海外学位或访学经历。
依托重庆市“巴渝引智计划”及学校国际化人才项目,我院每年邀请3-5名海外高水平大学的著名学者、教授作为“短期外专”到我院进行讲学,拓展师生的国际化视野。我们先后与日本早稻田大学法学研究科、美国辛辛那提大学法学院等海外知名法学院系签订合作协议,就师生互访、共同举办国际会议、开展课题研究等合作。同时,我们鼓励和支持我院学生积极参与国际交流项目,并在语言学习、海外学习费用方面给予相应经费支持。
记者:除上述内容外,贵院在法律人才培养方面,还有哪些优势?
梅传强:在多年实践探索中,我院已形成独特的人才培养优势。
第一,构建适宜人才全面发展的精英教育。我院充分尊重每一位学生的不同潜质,克服了一般法学教育人才培养的单一化、同质化倾向,积极搭建能有效激发学生兴趣、挖掘学生潜质的平台,例如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探索多种类型的人才培养体系,因材施教,以顺应法学教育以及一流学校、一流学科的教育发展趋势。第二,依托国家级重点学科和省级重点学科建设,培养了一大批创新型人才和应用型人才。第三,庞大而多元的优质校友资源。无论是在为学生提供实践平台、实习基地等方面,还是发展横向课题研究、为学生提供就业经验和就业渠道等方面,我院的校友资源均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