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佩君:为青藏高原法治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发布日期:2020-04-08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作者:李卓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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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开始招生,1983年成立法律系,2005年组建法学院,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是青藏高原最早成立的法学专门人才培养基地。该院1989年在全国率先培养汉藏双语法律专门人才,2002年开始法学硕士研究生教育,2011年获得法学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它现有法学理论、民商法学、刑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法律史、民族法学等9个法学二级学科硕士点,2018年,在民族学博士点下招录、培养民族法学博士。经过近40年的发展,青海民族大学法学学科已经成为集本科生、研究生多层次法学人才培养的优势学科。

近日,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白佩君接受民主与法制社记者专访时表示,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具有“尚德明法、足履实地、博学笃行”气质,今后会把握“厚德育,铸就法治人才之魂;强专业,筑牢法学教育之本;重实践,强化法学教育之要”的精神,形成“教学研践”并举发展的法学教育培养体系,把学院建设成为青藏高原一流的具有明显优势和特色的高层次法律人才培养基地。

助力青藏高原法治建设

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在办学过程中本着“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思想,紧密结合国家、青海省重大战略及法治实践,夯实法学本科专业基础教育,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注重区域法律实务和法学特色学科研究型人才培养。

“我们希望把法学院建设成为助力我国西部地区法治建设学科研究、服务地区法律复合型人才培养的摇篮。”白佩君说,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学术研究立足青藏高原区域法治建设,在三江源生态保护、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少数民族习惯法、宗教事务法治化等方面形成了鲜明的特色,取得了一系列研究成果,已出版《藏族古代法新论》《藏族“赔命价”习惯法研究》《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立法问题研究》《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研究》等专著30余部,并有20项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

值得一提的是,由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发起的“青藏高原法治论坛”已成功举办四届。它主要围绕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民族地区社会治理、“一带一路”法治建设等热点问题展开,已成为青藏高原独树一帜的学术品牌,其在青海省内外法学界产生了一定社会影响。

白佩君表示,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已成为青海省法治建设的智囊团,其多名教授担任青海省人大常委会、青海省人民政府、西宁市人大常委会、西宁市人民政府等法律顾问或立法咨询专家;多人担任各级法学研究会理事或常务理事,其在地方立法、法制宣传、案件评析、法律监督等方面积极、有效地参与社会服务。

“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定位清晰。”白佩君说,本科教育方面,它以本为本,注重质量,突出特色:以汉藏双语诉讼、青藏高原环境保护法律建设、少数民族习惯法教学为主。研究生教育阶段,师资结构优化,找差距、补短板,力争在短期内达到法学教育基本要求。在人才培养思路上,它坚持“立足青海、面向西部”,其人才培养规格实行“111”模式,培养时段实行“3121”模式,同时积极服务青海社会经济发展,参与“一带一路”倡议。

白佩君表示,自元代以来,青海形成了汉、藏、回、土、蒙古、撒拉等多民族共同居住的格局,形成了稳定和谐的民族社会结构,积累了丰富的处理民族关系的地方性经验。“我们法学院通过对西部民族地区社会稳定与民族法治建设、青藏高原生态法治建设等方面的研究,将本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转化为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优势,推出的成果在民族法学领域产生广泛影响,为民族地区长治久安和社会经济发展贡献了重要力量。”白佩君说。

打造区域特色学科

历史积淀深厚,经过几十年的积淀、发展,形成了民族法律文化、民族习惯法、民间法和青藏高原环境资源法学等符合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需要的特色学科,尤其是在法学(汉藏双语诉讼方向)与区域特色结合方面,形成了较完备的学科与专业教育培养体系。

目前,青海民族大学法学学科除基本覆盖传统法学教育研究方向外,还重点关注依法治国框架下的青藏高原法治进程、青藏高原区域民族习惯法与国家法互动关系、三江源地区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构建、宗教管理与法治、多元文化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民族区域自治法与少数民族权益保障等内容。

白佩君介绍称,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拥有省级科研机构青海省法学研究所、校级科研机构民族法学研究中心、青藏高原环境保护法学研究中心及其他相关研究机构;拥有一支学缘结构、学历结构合理,精通双语、熟悉国家和地方重大战略及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高层次师资队伍;还拥有学校法律援助中心、汉藏双语法律人才教育与实践中心及20多个法律实务训练基地。

白佩君表示,该学院今后将充分利用对口支援优势,加大教师培养力度,鼓励、支持青年教师攻读博士学位;鼓励教师申报出国研修,开拓国际视野,提高专业水平;加大科研奖励力度,支持和鼓励教师产出一批高质量原创性论著;利用现有师资力量,组建由博士、教授及相关学科带头人组成的老、中、青人才梯队;进一步优化考核评价体系,鼓励教师充分利用实务部门、合作单位等资源优势,争取立法评估、地方立法、第三方委托等横向课题;积极与青海省各级法律部门合作,推进民族地区法律实务人才“订单式”培养工作,拓宽学生就业渠道。

据了解,作为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中国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委员单位、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截至目前,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已为社会输送5000余名合格的法律人才和优秀科研人才,为青藏高原乃至西部民族地区法治建设提供了人才保障与智力支撑。

培养藏汉双语诉讼人才

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的双语诉讼专业是青海省特色专业。它实施4年制本科教育,按照法学(藏汉双语诉讼)专业特点,制定培养方案。白佩君说,该专业前3年专注法律专业、汉藏翻译学习,第4年注重实务教学,重点开展藏汉双语诉讼模拟法庭活动,学生前往藏区法院旁听藏汉双语诉讼案件审理,邀请藏汉双语实务专家开展藏汉双语法学教学与交流,同时组织学生参加为期一学期的专业实习。

“本专业主要培养政治素质过硬、系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同时又能熟练运用藏语,具备藏语交际能力和翻译技巧等双语使用技能,熟悉藏区传统、习惯、风土人情,能够‘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适应民族地区基层法治建设和社会稳定的高层次优秀藏汉双语复合型、职业型法律人才。”白佩君说。

为此,青海民族大学积极引进熟练掌握汉藏双语的法律人才充实教师队伍,组建汉藏双语法律人才团队,积极聘请精通汉藏双语的法律实务人员为实务教学导师,申请学科建设专项经费组织翻译及编写藏汉双语法律教学参考书。在解决双语法律师资基础上,不断修订培养方案、调整课程体系,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但目前该学院仍面临汉藏双语法律教学师资紧缺、汉藏双语法律教学教材少、尚未形成较成熟的课程体系和培养方案等困难。


责任编辑:薛应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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