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仲玲:为云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培养法治人才
发布日期:2020-09-04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作者:汤瑜
设立“卓越班”、开设“民族法学”等特色课程、定向培养少数民族双语法治人才、开展“法学+南亚东南亚非通用语”双学位教育,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结合学校学科优势,立足西部,培养扎根云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法治建设的人才,取得了不菲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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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名片:孙仲玲,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兼任云南省法学会常务理事、云南省法学会澜湄合作法律研究会会长。

近年来,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在西部基层法律人才培养、教学创新、服务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法治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不菲的成绩。日前,民主与法制社记者就此专访该院院长孙仲玲。

设立“卓越班”培养创新型拔尖人才

2012年,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入围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为此,我院制定了《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建设实施方案》《法学院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实验班实施方案》,并严格组织实施。”孙仲玲说,该校西部基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采用专门设立“卓越班”模式,单独培养,鼓励创新型拔尖人才脱颖而出。

据孙仲玲介绍,该院“卓越班”学生通常在大学一年级第二学期选拔,二年级第一学期组成“卓越班”,每届30人左右,实行“3+1学制”:三年本科阶段学校学习和一年本科阶段校外实习实践学习,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该院在保证法学专业16门核心课程教学前提下,要求学生适应西部基层政法机关和法律实务部门工作特点和需要,多参加学校以课程或专题讲座形式增设的相关教学内容的学习,同时加大实践教学比重,使其占法学教学总量的20%以上。

该院形成理论导师与校外实务导师共同发力的“双导师制”,共同完成对“卓越班”学生的培养任务。

奖助体系建设方面,该院在奖学金分配中对“卓越班”学生优先考虑,并设立专门的“卓越法律人才助学金”,资助“卓越班”贫困学生。

开设“民族法学”等特色课程模块

结合学校学科优势,整合校内资源,在课程设置上,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开设了“民族法学”“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学”“社会学”“民族地区纠纷解决机制概论”“民俗学”等特色课程模块。

“我们的培养目标是,学生走向社会后能够运用民族法学的理论和知识服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为稳定民族地区社会秩序、促进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繁荣作出积极贡献。”孙仲玲说,该院积极开展第二课堂,鼓励和支持学生利用寒暑假,到民族地区开展社会调查,撰写反映民族地区法治建设情况的社会调查报告和案例分析报告,为毕业后到民族地区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孙仲玲表示,致力于为少数民族服务是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的办学宗旨,该院“卓越班”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适应西部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需要的,信念执着、品德优良、基础知识扎实、实践能力与应用能力强的,且愿意扎根西部的基层法律人才。

在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方面,该院近年来建立了“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加强与司法实务部门的联合培养人才,其先后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云南第二女子监狱等20余个司法实务部门,共建人才培养基地和教学实践基地,并通过组织教学实习、开设“法官讲坛”等逐步加强合作,实现了资源共享、人才培养质量提升。

定向培养少数民族双语法治人才

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作为云南省政法系统“少数民族双语法治人才”培养单位,多年来,一直坚持定向班招录和人才培养。“按照省政法委下达的招录计划,我校自20099月起,从参加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入学考试的考生中共招录了包括景颇、傈僳、瓦、拉祜、阿昌、德昂、普米、布朗、基诺等24个少数民族的考生共计519名。其中,法院系统144名(涉及定向县级人民法院56个、8个民族自治州所辖29个县、其他市所辖20个民族自治县),检察院系统76名,司法行政系统299名(涉及71个县、乡)。截至20157月,我们已按照培养协议顺利完成人才培养计划。”孙仲玲说。

同时,该院高度重视与政法系统合作培养少数民族法治人才。据孙仲玲介绍,该院曾多次组织召开包括用人单位参加的定向班人才培养计划和课程设置专题研讨会,对培养方案进行论证和研讨,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套既符合法治人才培养一般规律和体现法学教育主流,又充分彰显定向法治人才的民族性、地方性、实战性特点的培养方案和教学体系。

在孙仲玲看来,该校定向班招录和人才培养,是一项学生、家长、学校和社会满意度较高的“民心工程”,对解决云南少数民族地区“双语”法治人才严重短缺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值得一提的是,2012年,云南电视台以“大山深处的法官——少数民族双语法官班专题报道”为题,深入报道了该院的定向人才培养工作,赢得了众多社会好评。

此外,针对云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法官紧缺的情况,该院还专门设立民族预科班,培养既懂民族语言又懂汉语的人才,培养适应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法治人才。

目前,该院毕业的少数民族学生,有的不仅是双语法官,还是多语法官。孙仲玲说,像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金平县人民法院的刘文真,懂瑶族、苗族及部分哈尼族语言;大理白族自治州漾濞县的施金平,懂彝族、白族语言,现已被任命为审判员;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磨憨法庭的李先勇,除会哈尼族语言外,还会傣族话,2015年被任命为磨憨法庭负责人。此外,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陇川县人民法院的吴兴香、金祖仙,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福贡县人民法院的桑丽丽,均被任命为审判员。

孙仲玲表示,该院下一步还将继续开展双语少数民族法治人才培养工作,建立并完善少数民族法治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与最高人民法院及云南省政法部门合作,推动双语法官在职培训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少数民族地区法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创新联合育人模式

目前,该院在与政法部门合作建立少数民族双语法治人才“订单式”培养模式基础上,又与知名律师事务所合作成立律师学院,准备继续推进、深化“行业合作、联合育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近期,该院设立了“真元法学奖学金”“唯真法学奖学金”,组织师生开展社区法律服务、开设法律讲座、参与社区矫正等活动,创新与行业联合育人模式。

孙仲玲表示,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在做好“少数民族双语法治人才”培养工作之外,目前正在开展“法学+南亚东南亚非通用语”双学位教育,培养面向南亚东南亚的涉外法治人才。同时,建立和完善质量评估与保障体系,继续探索毕业生跟踪调查和第三方评价机制,不断提升法治人才培养质量。

在孙仲玲看来,该院目前的“双语法治人才”“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教育基地”“律师学院”已积累了一定的培养运用型、复合型法治人才的经验,初步形成了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地区法治建设需要的人才培养长效机制。今后,他们还将在教育教学改革、深化学分制改革、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持续改进。





责任编辑:薛应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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