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们已初步构建了独具特色的财经法治人才培养课程体系。”日前,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佴澎接受民主与法制社记者采访时说,成立于2000年的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与全国其他院校相比,虽然是一个比较年轻的法学院,但该院自创立以来,秉持“立足西南,面向东盟,走向国际”的办学理念,在法治人才培养中,结合学校在经济学、管理学方面的学科优势,突出财经特色;结合学校地处云南省毗邻南亚、东南亚的区位优势,强调国际化特色,成效显著。
据佴澎介绍,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成立20年来,已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数千名法治人才。该校的许多毕业生已成长为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仲裁机关等法治实务部门和党政机关的骨干人才。
独具特色的人才培养体系
经过20年的发展,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已形成以本科教育为主,兼有法学硕士、法律硕士研究生和成人教育的办学格局。2018年,该院被云南省学位委员会确定为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拟培育建设单位;2019年,被教育部确定为首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
目前,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为云南省法学会东盟投资贸易法律研究会、行政法学研究会、教育法治研究会会员单位。该院一方面以“立足西南,面向东盟,走向国际”为办学理念,培养德法兼修、具有国际视野的法治人才;另一方面,密切结合学校学科优势,重视法学与经济学、管理学交叉融合,在专业课程外开设经济学、管理学必修课和财税法、金融法等选修课,突出财经化特色优势。
佴澎称,在课程设置上,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在法学专业必修课之外,还开设了《经济学原理》必修课,以及《财税法》《金融法》《票据法》《房地产法》《司法会计》等与经济学、经济活动联系密切的法学选修课程。“我们的目标是致力于培养适应国家经济建设需要的卓越经济法治人才。”
同时,该院结合学校地处云南省毗邻南亚、东南亚国家的区位优势,依托“云南省卓越涉外经贸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开设了“卓越涉外经贸法律人才培养班”“涉外经贸法律双语课程群”、云南省唯一的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专业,专门培养国际经贸领域的人才。
佴澎说,2012年开始,该院在全国率先开设“卓越涉外经贸法律人才培养班”,每年从全校新生中选拔高考英语和语文成绩优秀的学生组建单独的“卓越涉外经贸法律人才培养班”,制定单独的培养方案,强化英语和第二外语教学,开设《国际经济学》《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与实务》《国际投资法与实务》《国际金融法与实务》《世界贸易组织法》《国际商事仲裁法与实务》《东盟法律制度》《东盟国家商事法律制度概论》《南亚国家商事法律制度》等双语课程,培养精通国际经贸规则和英语、熟悉南亚、东南亚国家商事法律制度的卓越涉外经贸法律人才。
值得一提的是,2015年,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成为云南省“卓越涉外经贸法律人才培养基地”。“目前,我们已经建立较完善的卓越涉外经贸法律人才培养体系,设置了科学合理的涉外经贸法律双语课程体系,其中《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与实务》是云南省仅有的两门法学专业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东盟法律制度》是云南省省级精品课程。”佴澎说。
多措并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近年来,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已成为该校首批“三全育人”试点学院。佴澎表示,该院全面贯彻落实“一课双责”和“课程思政”总要求,制定出台了《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一课双责”和“课程思政”实施方案》,要求所有专业课结合课程特点、体系和内容,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学生的理想信念,帮助树立学生正确的法治信仰。
同时,该院积极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和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关于坚持德法兼修 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采取多种措施,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首先是强化思想品德教育,坚定学生理想信念。”佴澎说,在人才培养中,该院注重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贯穿于法治人才培养全过程各环节;积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社会公益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教育,让学生在感悟法治进步中坚定理想信念。据了解,早在2014年,该院就在法学专业开设《法律伦理学》选修课,后按照国家要求改为《法律职业伦理》必修课。
“其次是优化理论课程教学,夯实学生专业理论基础。”佴澎表示,基础理论知识教学是法学教育的基础和核心。通过多年探索实践,该院不断优化理论课程设置,现已形成“一体两翼”的专业理论课程体系,即以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国家标准规定的“法学专业基础课和必修课”为主体,以“经济法类选修课”和“国际经济法类选修课”为两翼。
为规范和提高理论课程教学质量,该院制定出台了《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专业课课程标准建设方案》,要求所有专业理论课程制定教学标准和考试考核标准。结合学校综合学分制改革要求,推行专业理论课程对标建设,要求专业理论课程对标国内一流院校的课程,聘请对标院校的专家对课程建设和教学成效进行评估评价。
除此之外,该院积极推行专业学业导师制度,大学一年级开始,为每个学生指定专业导师和学业导师,引领其成长、成才;推行研究生助教制度,拓展延伸对学生理论课程学习的辅导、指导。
“四位一体”的实践教学新模式
实践教学和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是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最终目的。近年来,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积极深化实践课程教学改革,提高学生实践实务能力。在人才培养中,该院通过提高实践教学学分比例等方式,支持学生参与各种实习实训等实践活动,积极探索新的实践教学模式方法,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和效果。
佴澎介绍,该院近年来不断进行实践课教学改革创新,初步构建了旨在提高学生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分析解决现实法律问题能力的以仿真诉讼教学模式为核心的“四位一体”实践课教学新模式。
“第一,课内实践教学。要求在主要理论课程中增加一定的方法论和案例分析。第二,仿真诉讼。引进模拟诉讼软件平台和真实案件卷宗材料,在春季学期,为学生开设仿真民事诉讼、仿真刑事诉讼、仿真商事仲裁等实践课。借助模拟软件平台,让学生按照诉讼法的相关程序要求,依据真实案件材料撰写、提交各种‘诉讼法律文书’,完成‘开庭’前的程序演练。第三,模拟庭审。在完成仿真诉讼‘开庭’前准备的基础上,夏季学期,让学生集中开展模拟诉讼或模拟仲裁庭审,做出‘裁判’,并与相关案件的实际处理结果进行比较。第四,见习实习。寒暑假期间,安排学生到法律实务部门见习,在大学第八学期组织学生到法律实务部门进行为期8周的毕业实习。”佴澎说。
佴澎表示,为提高实践教学的质量、效果,该院目前已与数十个法院、检察院和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协同育人协议,建立了人员双向交流机制、资源共享机制、联合科研机制,并共建实践基地。在这些协议中,该院特别要求法律实务部门尽量多提供、分享已判决案件材料,给予学生参与案件分析、研判和处理的机会。
另外,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注重科研成果服务社会,积极为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建言献策。民法典颁布以来,该院响应国家号召,多名教师受邀参加云南法治网推出的“云法观察·民法典名家谈”系列网评,从不同角度对民法典进行解读;还组织教师赴云南省生态环保厅、云南省直机关工委、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委统战部等单位,深入浅出地宣传、讲解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