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大第一届‘’人工智能与法律"学术研讨会圆满举行
发布日期:2020-11-26 来源: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官网 作者:徐子凡(整理)

2020年11月28日,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15周年院庆系列活动“人工智能与法律”学术研讨会圆满举行。研讨会由中国政法大学智能法律与营商环境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共同举办。来自实务界和国内知名高校的专家学者及师生代表40余人参加了会议。

据悉,本次研讨会聚焦人工智能与法律主题,围绕“人工智能与社会治理”、“人工智能与权益保护”两个单元进行了学术交流。

实务远见:人工智能与社会治理会治理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副主任贺德银以“人工智能与智慧检务”为题进行了报告。他提出,应多关注人工智能的伦理和“数字鸿沟”问题,秉持科技向善的正确理念。

北京市互联网法院副院长佘贵清以“人工智能与智慧司法”为题,从互联网审判(诉讼)模式、法律人工智能实现路径、法律人工智能的挑战三方面进行了报告。他认为,法律人工智能是多交叉学科,依然面临着许多挑战。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物联网部/大数据中心副主任李胜广以“人工智能与智慧公安”为题进行了报告,报告分为“公安物联网”、“公安大数据”、“人工智能”三大版块。他表示,公安部获取的数据量巨大,但在数据运用和数据安全方面仍需进一步优化,大数据的发展与个人信息保护问题之间的冲突仍需完善。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薛军以“人工智能时代‘人’的保护”为题做了报告。他提出,人类应认识到人性特点与人工智能的差异,秉持科技向善的理念,才能推动人工智能不断发展。

南方都市报个人信息保护研究中心研究员冯群星以“人脸识别应用公众调研报告”为主题进行报告。冯群星研究员表示,对于人脸识别技术,认识新问题、新挑战,建立科学的管控规则,扩大其优点,抑制其风险,是当务之急。 

法理之声:人工智能与权益保护  

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研究院副院长王立梅以“人工智能背景下个人信息匿名化问题”为题做了报告,她从互联网困境、技术与法律的紧张关系、信息处理过程中的泛基准风险、法律语境下个人信息匿名化规则重塑等方面进行分享。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周学峰围绕“人工智能商业应用背景下的侵权责任问题”进行阐述,报告分为人工智能是什么、人工智能对侵权法的挑战以及侵权法应当如何回应三部分。在第三部分“侵权法应当如何回应”板块中,周学峰教授从“损害”、“因果关系”以及“规则原则”三方面进行具体阐述。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未来法治研究院副院长丁晓东以“人工智能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挑战”为题做了报告,他以实例展示了普遍存在的人工智能环境下个人信息泄露问题,并提出完善个人信息处理的知情权和反对权以及坚持数据收集的最小化原则等建议。他认为,怎样规范人工智能数据二次处理也是一个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副院长刘智慧做了“人工智能与人:后民法典时代的民事法律关系反思”的主题报告。她提出了“完善既有制度的适用”、“提供制度供给”以及“形成调控制度体系”三项建议。

百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研究员张丽君从“人工智能应用多场景下的权利与责任”的角度做了报告。她认为,“十四五”规划和新基建落地将推动产业互联网驶入发展快车道,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发展。

中国政法大学智能法律与营商环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韩文生教授以“人工智能与司法公正”议题为切入点进行汇报,围绕算法歧视、算法歧视成因、法律人工智能算法歧视以及未来的选择四部分进行论述。

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教研部副主任刘炫麟分享了旁听心得,他认为人工智能在医疗领域的投入应用使得医疗过程更为高效便捷,但是仍存在信息泄露问题,因此分析“医疗”究竟是产品还是服务,在人工智能民事侵权研究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最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梁敏副院长致闭幕词。他表示,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角度而言,人工智能是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但它的广泛应用也带来了新的社会治理问题、法律问题以及伦理规范问题,因此“人工智能与法律”这一议题具有非常高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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