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法学期刊创新发展研讨会在武汉大学举行
发布日期:2020-12-02 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蒋安杰

  11月29日,由武汉大学法学院主办、《法学评论》编辑部和《武大国际法评论》编辑部承办、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协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新时代法学期刊创新发展研讨会”在武汉大学法学院举行。来自国内21家期刊(排名不分先后)的主编、编辑会聚一堂,与武大法学院师生代表共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讨法学期刊在新时代如何更好地服务于全面依法治国。《法学评论》主编秦前红教授主持开幕式,武汉大学人文社科研究院副院长陶军、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冯果教授、《法学研究》社长张广兴研究员、《政法论坛》主编王人博教授、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夏金莱博士分别致辞。
  陶军简要介绍了武大人文社会科学的历史底蕴、学科实力、重要平台、重大成果、期刊方阵等情况。他认为,期刊作为学术发表和交流的重要阵地,是学术进步的重要支撑,他期待法学期刊在新时代不断创新,并引领哲学社会科学的整体发展。
  冯果代表武大法学院对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前来参会的期刊界同仁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冯果认为,不久前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用“十一个坚持”系统阐述了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和战略部署,广大法律工作者深受鼓舞。这次期刊研讨会要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致力于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期刊是学术交流的重要平台,武大法学院长期以来得到法学期刊界的大力支持,造就了一大批优秀法律人才,希望各位一如既往支持法学院,特别是支持法学院的青年教师,希望在更多的优质平台上看到他们的文字、听到他们的声音、见到他们的学术成果。
  张广兴从期刊的角度谈了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几点体会。一是幸运。他认为这一代期刊人是幸运的,见证了新中国一系列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重要成果,尤其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正式确立;二是责任。在当前全社会学习、贯彻、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热潮中,法学期刊作为思想、学术的传播平台,如何发挥应有的功能、如何作出应有的贡献,责任重大;三是期待。他期待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贯彻要基于权威的解读和准确的理解,期待法学编辑能进一步提升理论水平以避免工作失误,期待法学期刊上发表的有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成果能促进中国的法治建设。
  王人博发言的主题是法学研究应当重视中国知识和中国价值。首先,要注重理解“中国法治思想”的特定意涵。中国的法治思想,放在中国的知识这一视角来看,既包含了照章办事,也强调统筹格局(大局意识和统筹意识),换言之,既有坚持原则,又有灵活安排。其次,关于价值。如何正确认识共同性价值和具体价值的关系,这是当前中国的法治研究和法治实践中值得重视的问题。一方面,共同主义价值依赖“中心——边缘”结构,在目前西方价值中心化的这个结构里,我们现实可行的做法是,在观念上先把共同主义价值与它的传播方式、途径区别对待,不能把西方的殖民扩张、征服、霸凌行为与共同主义价值混同,不能仅仅停留在意识形态层面把共同性价值一起否定。另一方面,基于价值的“共同性——具体性”结构,共同性价值深植于特殊性的具体实践中,离开具体的人、具体的实践,所谓共同主义价值也只是一句口号而已。共同价值不能取代具体价值,不应凌驾于具体价值之上,相反,共同价值要尊重中国的具体价值、尊重中国人的民族习性和文化习惯。
  夏金莱向武大法学院以及现场所有的学界前辈、同仁们表达最真诚的感谢。
  秦前红转达了法学期刊研究会会长张新宝教授对本次会议的寄语“政治立场坚定是安身之本;专业要强是立命之术;工作认真细致是要务;身体健康是常态”。
  主旨发言环节由《法商研究》常务副主编温世扬教授主持。《比较法研究》副主编丁洁琳就期刊发展谈了四点看法:一是要认真对待博士生的文章,《比较法研究》对于博士生稿件不关门,重要的是严格把关,而不是由关系远近、打招呼人的身份高低来决定用稿;二是在目前C刊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建议C刊扩大页码数,给博士生发文提供更多机会,鼓励博士生成长成才;三是对双作者稿件严格控制,防止利用人际关系碰瓷;四是建议法学期刊研究会制定期刊引证行为准则,制裁虚假引证行为,打击期刊之间相互虚假引证和作者虚假引证行为,建立期刊引证黑名单制度,以创造良好的、健康的、风清气正的办刊环境。
  《环球法律评论》副主编支振锋研究员认为,目前期刊论文也有内卷化的现象,期刊编辑与学者之间要有一些相互理解的环境。他强调,期刊要做到不忘初心,发挥期刊原本应有的平台和载体功能以呈现好文章;同时他强调在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过程中不能走形不能犯错,严把学术标准。
  《新华文摘》编审王青林认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要在政治站位准的基础上推进创新,要有一定的解读能力和解读水平。此外,他认为我们应当拥抱和欢迎新兴学科,比如监察法学、卫生法学,也要注重文理科的前沿交叉问题。
  《当代法学》副主编李海平教授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对十八大以来法治思想的高度提炼、概括和总结。期刊从业人员应当注重政治逻辑和学术逻辑的关系问题,既要把握政治方向,也要尊重学术逻辑。要认真对待新兴学术热点与学术基础理论,给基础理论更多空间。关于外国法理论的移植与学术创新问题,他认为要以国外法作为理论工具的同时更加注意历史的转向和未来的转向,外国法理论最好能为我们呈现某个理论的全景而不是某个片段。最后他认为学术批评性文章偏少,而批评性文章恰恰非常能够推动学术发展。
  《法学论坛》副主编吴岩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是不断发展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同时也为法学研究提出了许多新的研究课题,法学期刊应加大相关领域的研究力度,比如对涉外法治的研究。法学期刊还承担着培养年轻法治人才的使命,应当注重发表年轻学者和博士生的文章。
  《法律科学》主编杨建军认为,法学期刊要积极学习、宣传、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了新的法治理论,重构了法治话语体系,开创了不同于传统法治的一种新的法治模式。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内涵独特的法治理念、价值追求,提出了新的制度设计。
  《北方法学》主编董惠江教授着重强调了期刊和评价体系的关系问题。提出作为期刊编辑更要重视论文质量,期刊评价应当更注重学术评价而不是数字评价,为了更好的发展,期刊应当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董惠江还就期刊该如何理解破“四维”问题、如何正确看待引证率、论文长度与期刊版面之间的矛盾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分组讨论阶段,与会代表就学习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时代法学创新发展中的多领域法律问题展开专题学术对话,并就教师代表提交的论文从选题、研究方法、结构安排、文献引用、投稿策略等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各项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责任编辑:徐子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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