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芹:爱心献维权,擎法惠民生
发布日期:2020-12-23 来源:山东大学法学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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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芹,山东大学法学院1988级本科生,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国家一级律师。第十一、十二、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特约监督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山东省律师协会副监事长,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潍坊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潍坊市总工会副主席、潍坊市劳模协会会长,潍坊市法学会副会长。曾获评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全国优秀律师、山东省十佳律师、山东省优秀共产党员、山东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山东省律师行业先锋奖、首届山东省十大法治人物等荣誉称号。2019年10月1日,获得“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

求学筑牢心中热爱

上世纪七十年代,一部以“京汉铁路大罢工”为题材的怀旧电影《风暴》给年幼懵懂的高明芹师姐留下了深刻印象。影片中20世纪的首位劳工大律师施洋不收分文,以法律为矛、正义为盾,为捍卫京汉铁路工人的利益献出生命。这种凛然大义带给师姐强烈的撼动与冲击,激起她对法律的向往与热爱。十多年后,高考结束的师姐怀揣对法律的憧憬,坚定地选择了山大法学院。山大求学经历培养了高明芹勤学思考、认真踏实、严于律己的学习和工作态度,开启她踏上漫漫法律之路的大门。

谈及山大往事,师姐仍清楚地记得校园里弥漫着的浓厚学习氛围,洪楼老校教堂前草地上肆意的漫谈,图书馆蕴含法律之美的浩瀚书海,模拟法庭上进行着的“唇枪舌战”。而令高明芹记忆最为深刻的是乔伟老师法制史课上的一幕,那次,师姐宿舍全体因为记错时间而迟到,本以为会受到治学严谨的乔老师的批评责怪,而忐忑的她们却从乔老师的一句“快进来,别耽误了上课”中感受到关切与温暖。在四年的时间里,这样温暖的瞬间不胜枚举:辅导员老师生活上无微不至的照顾,专业课老师课间耐心细致的讲解……都让师姐体会到山大法学院对学子的深切关怀。

本科毕业后,高明芹进入潍坊市律师事务所,从“学院派”转为“实务派”。虽是科班出身,但形形色色的司法实践让师姐深感“书到用时方恨少”。于是,高明芹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从繁忙的工作中每天晚上挤出时间,逐字逐句研习法律条文,阅览“文法理工农医”各类书籍。经过不懈的努力,师姐以优异的成绩取得全国律师资格证,正式开始执业办案。二十多年来,高明芹始终坚持“把经手的所有案件都做成精品”的理念,将百分百的热忱与诚意投入到纷繁复杂的民事案件、重大疑难的刑事案件等各类案件中。在代理北新集团潍坊建筑陶瓷厂改制过程中职工安置案件时,高明芹虽然已经怀孕临近生产,但仍多次坚持参加职工会议,针对七百余名职工的不同情况,提出相应的安置建议,并被采纳。伴随着每一起案件的妥善处理,师姐实现了从一名新人律师成长为资深律师的完美蜕变。

从1994年潍坊首例专利侵权案到1999年标的额达1.2亿元的潍坊市某化纤公司借贷纠纷案,再到如今每年代理案件总标的额均过亿元,高明芹始终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发挥着自己的光热与价值。“我是中国法治力量浩荡进步的见证者”,从执业之初仅有的《民法通则》到2017年出台的《民法总则》,再到2020年《民法典》,师姐目睹了中国法律的渐臻完善;从1992年山东省为数不多的执业律师到2019年29960人的律师队伍,师姐亲历了中国律师行业的发展壮大。

扶弱捍卫业界良心

2000年,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从国办所改制为合伙所,年仅31岁的高明芹成为改制后律所的首位主任。“优秀的律所更注重公益事业”,在师姐的倡导下,“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成为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在潍坊市乃至全省全国的一张特色名片。因“总是为打不起官司的人发声”,高明芹成为潍坊职工帮扶中心首任全权法律顾问,为一线困难员工撑起法律“保护伞”。为维护农民工权益,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成立了农民工维权部,为深陷困境的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与法律帮助。与此同时,师姐推动律所与潍坊市总工会联合成立“潍坊市职工维权中心”,开设24小时法律服务热线,将自己的手机号作为公布的热线之一。高明芹带领团队推出的系列维权措施致力于解民困、惠民生,切实维护了职工权益,受到广大职工的一致好评。

“心中始终装着老百姓”,无论工作多繁忙,只要百姓有困难,师姐都会热心接待、亲自处理,从来不计报酬。2001年,山东青州农民工王某因工伤死亡,雇主支付2097元的医疗费后不闻不问,导致失去“顶梁柱”的农村家庭陷入窘迫。王某妻子孙某慕名向高明芹求助,鉴于被代理人的困境,高明芹毫不犹豫决定无偿代理此案。师姐先后10余次从山东潍坊前往青州市调查、取证、开庭以及督促执行,行程累计1000余公里,垫付各类费用上万元,一年历经六次审理,终于替孙某讨回公道。“困难职工那一双双满含泪花的眼睛时常在我脑海浮现”,高明芹因此坚持为弱势群体呐喊,为社会正义、法律公平而努力。二十八年来,高明芹累计帮助农民工3万余名,成功追讨补偿款金额达1300万余元,2007年,她被评为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同时也是当年获此殊荣的唯一一位女性律师。

在高明芹的感染和影响下,越来越多的青年律师投身职工维权事业中,匡扶正义、扶危济困。为给职工提供更完善的法律服务,针对维权实践中出现的劳动关系难以认定等“疑难杂症”,高明芹在律所内部组织模拟法庭、辩论赛等活动,亲自担任评委现身说法,极大提升了青年律师代理维权案件的业务能力。受到每月一次的模拟法庭训练的启发,本因缺少证据而举步维艰的潍坊市某服装加工厂职工维权案件顺利找到突破口,律所维权团队多方协调,最终为职工们争取到补偿款200余万元。律所坚持走专业化路子,不断拓宽业务领域,设立民商事法律部、金融证券法律部,建筑房地产法律部、刑事法律部等十个业务部门。在扩大律所规模的同时,高明芹对律所管理与人员培养提出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师姐正着力打造一个更具人情味的百人大所,让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成为潍坊市第一个咖啡飘香的律所,让律所成为律师们“温馨的家”。

铁肩兼济四方道义

“让党建成为律所发展的强劲动力”,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探索律所党建新思路、新模式,以工作创新抓党建,以党建促律所发展。在党支部书记高明芹的带领下,律所积极开展红色党员活动,组织律师党员前往中共代表王尽美烈士纪念馆,重温入党誓词;参观临沂孟良崮战役纪念馆和红嫂纪念馆,学习革命光荣传统;赴湖南参观毛泽东同志故居和毛泽东纪念广场,接受爱国主义教育。“律师及时剖析党委政府政策以缓民众之急是普惠民生之举”,在师姐的言传身教下,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精神在律所蔚然成风。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组织送法下乡。“山区法律使者”裴桂峰律师赴贵州省长顺县提供法律援助一年,在当地十余所学校开展普法公益活动,将律所的真诚与爱心传递至山区。“百姓不仅要生活得好,还要生活得有尊严”,高明芹带领律所为社会尽责任、做贡献,以实际行动彰显“铁肩担道义,倾情惠民生”的法律情怀。

2011年,高明芹担任山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组织协调省律协的各项工作与活动,并取得不斐成绩。师姐曾出席第十五届华东律师论坛,分享山东省律师在代理申诉方面的工作亮点;多次参与年轻律师的培训,总结、交流律师服务民生的工作经验。此外,高明芹带领同事积极开展对外学习交流,曾赴澳大利亚进行司法与检察制度的考察研习。2019年,高明芹以山东省律协副监事长身份,参加全国律师行业党建培训工作专题会,助推监督律师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守住律协工作‘最后一道防线’”,师姐通过律协热线与民众保持密切联系,热情受理律师和社会各界关于律协工作各类意见要求的来信来访,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努力推动形成民主和谐、务实高效的律协内部工作机制,以促进山东省律师行业有序、健康、迅速发展。

“只有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才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特约监督员,高明芹通过近距离观察并参与最高法、最高检工作,及时监督各类司法文件的出台与具体案件检察、审判作风,数十次参与最高法、最高检组织的论证会与听证会。2019年,在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工作座谈会上,高明芹表示,在履行特约监督员的职责中,将努力结合律师工作中的热点难点,拓展参加各项活动的广度和深度,更好完善司法与社会沟通的平台。高明芹期望法院、检察院通过邀请代表、委员和各界人士参加听证、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各种途径,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我们不仅要做司法工作的监督员,还要做社情民意的调查员、法治建设的宣传员”,通过发挥司法监督、桥梁纽带、舆论引导的重要作用,师姐急民众之所急,想民众之所想,真正做到带着责任与感情为民发声。

献策守望百姓心声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弱势群体”是师姐不变的心声。担任人大代表后,有了更宽阔的舞台。2003年,作为省人大代表的高明芹提出关于制定《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的议案,引起众多与会代表的共鸣。“发挥自己的业务特长,站在更高处继续开展法律援助,做弱势群体的代言人”,2008年,高明芹当选为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此前,师姐已经多次赴山东菏泽、临沂等地的典型贫困村,与村民直接面对面,与‘第一书记’进行座谈,深入调研扶贫情况。她利用节假日业余时间进社区、下基层,走访慰问潍坊各辖区的贫困职工,“你的帮扶责任人今年来看过你几次?”“你的退休劳模待遇是否已经解决?”“大家在维护职工权益方面还有哪些建议?”师姐就是这样挨家挨户与职工交流,耐心听取他们的看法意见。

历经三年无数个日夜的调研与分析,2008年高明芹形成关于尽快制定《法律援助法》等多项议案,促使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开启“从有到优”的新阶段。在师姐与代表们的努力下,2012年《刑事诉讼法》进一步扩大了法定法律援助的范围,正式建立了通过申请获得法律援助的制度。2014年十八届四中全会再次将法律援助制度作为国家整体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以强调。“代表工作要用心用情,努力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高明芹通过关注以贫困职工为代表的弱势群体,真正做到了民有所呼,她有所应。

“我是一名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行代表的神圣职责”,师姐充分发挥执业律师精通法律业务、接触社会广泛、联系群众密切的优势,为立法工作的开展献计献策。高明芹结合目前物业管理服务存在的收费难、发展水平滞后等多样性矛盾,提出制定《物业管理法》的议案;针对当前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建设不够完善的问题,建议制定以和解、调解、仲裁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与诉讼方式协调联动为内容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促进法》;为促进我国慈善事业的阳光健康发展,提议出台《慈善法》,通过建立合理的慈善组织工作人员工资福利保障机制,推动慈善体系建设。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亲切接见了高明芹,鼓励她为依法治国多做贡献。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中,习近平总书记与高明芹亲切握手,鼓舞律师代表继续敢于发声。高明芹认为,“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想成为一名让人民满意的人大代表,必须练好“看家本领”,才能让履职更有底气,有勇气,有能量。只有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新方法,总结新经验,才能做人大工作的“行家里手”。高明芹将继续努力打通便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让“群众满意”成为代表工作最闪亮的名片,努力成为新时代的优秀建设者,为和谐民生建设保驾护航,始终向着助推中国法治建设的更高目标前进。

责任编辑:徐子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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