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民法典走进群众心里——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王旭
发布日期:2021-01-01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赵林

《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这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将起到什么作用?对每个人的生活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如何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纪检监察干部如何学习运用民法典?带着这些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王旭。

记者:《民法典》的施行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将起到什么作用?

王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民法典》的施行,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第一,彰显坚持党的领导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巨大优势,凸显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民法典》的编纂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的产物,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具体实现和展开,是新时代党领导立法的成功典范。《民法典》的施行意味着我们有了民事生活基本秩序,这是在我们自己的国情基础上充分提炼形成,汲取新中国民事立法智慧和萃取当下中国民事生活经验的集大成,坚定了我们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

第二,进一步巩固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基础。《民法典》是对我国民事立法、民事习惯和民事生活风貌的详细梳理、总结与提炼,是对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尤其是侧重于市场经济与社会共同体生活等重点领域立法的完善,回应了21世纪中国人面对新科技、新业态、新生活模式所形成的集体意识,塑造了新的信念共识,为进一步高效法治实施、严格法治监督、有力法治保障、促进党内法规与民事法律协同提供准据,为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供统一尺度。

第三,进一步促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维护民法典权威的有效手段。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这一重要论述强化了我们对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关系的认识,深化了我们对行政法法律渊源性质的认识。当《民法典》直接成为司法裁判规则和行政执法准据时,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必然成为一体建设的整体。此外,传统观念认为行政法法律渊源主要是调整行政组织、行政行为和行政争议的规范集合,而《民法典》包含了大量的行政法主体、行政行为的制度,其内在的巨大规范包容空间和各种转介条款使得它直接成为行政法的重要渊源,成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准据,更紧密连接了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建设互相依赖、互相促进、互相转化的程度和水平。

第四,进一步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民法典》不仅仅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也是治国理政的工具箱,通过法治的逻辑和规则体系有助于提高制度供给能力,有力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例如,国家治理体系包含着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等有机部分,《民法典》在物权编的部分对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和经济权利进行了规定,并区分了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和个体所有,形成了不同规则,促进了基本制度之下各种具体规则的和谐与协同,巩固了社会主义根本制度的基础;《民法典》明确的民事权利清单,是宪法上国家保护义务的具体化,内在包含着明确性、比例原则、尊重权利核心领域等一系列重大的公权力行使原则,既对国家机关提出了尊重义务,也对国家机关提出了给付和保护的重要要求;《民法典》回应新时代科技与产业革命而设定了数据权利保护、人格权体系、居住权规范等,使得国家治理能够与时俱进,提升应对、处理新问题的法治能力。

记者: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其施行将会对每个人的生活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王旭:首先,《民法典》的施行是对公民民事生活秩序的基本整理。《民法典》体现了国家对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的分配正义,实施好《民法典》使得我们能够生活在一个稳定的生活秩序之下。

其次,《民法典》的施行发挥着矫正正义功能。尤其是在高度不确定的风险时代,大规模侵权、风险识别与规制的困难,都需要民法典充分发挥救济与惩罚并重的功能。

此外,《民法典》的施行也影响和塑造着每一个人的价值世界、心灵秩序。平等、自愿、诚信、公平、公序良俗等重要价值将通过富有时代气息的规则成为我们生活世界的背景规范,成为沉淀到我们内心的价值准则。

记者:徒法不足以自行。如何让民法典真正落实,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王旭:落实《民法典》是国家机关执行立法的宪法义务。民事制度和民事权利尤其需要国家机关的尊重、保障与保护,尊重意味着各级国家机关带头遵守《民法典》,保障意味着国家机关积极作为,努力实现《民法典》所规定的各项民事权利,保护意味着有相应职责的国家机关防止第三人对民事制度和民事权利主体的侵犯。

落实《民法典》,还需要公民认真学习、自觉践行,知晓自己的民事地位、民事权利、民事义务,将《民法典》作为自己的行为规范。

记者:纪检监察干部如何学习运用民法典?

王旭:民法典调整规范的是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既与每个人的生产生活密不可分,也与纪检监察工作紧密相关。熟知掌握、精准运用《民法典》,是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要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准确识别公权力违反《民法典》的风险点,注意防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利用《民法典》赋予的民事主体资格和权利来接受利益输送,以民事身份掩盖违纪违法行为。要结合监督对象的职权,梳理出《民法典》中与之相关的责任清单和义务清单,加强政治监督、日常监督,确保《民法典》在公权力行使过程中得到严格遵循。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更规范地行使执纪执法权,保障好公民的合法人身、财产权利,保证公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本文原载于《中国纪检监察报》2020年12月31日理论周刊第7版)

 

责任编辑:徐子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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