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道丹心,桃李葳蕤 | 南京大学法学院吴建斌教授光荣退休
发布日期:2021-02-05 来源:南京大学法学院官网

吴建斌教授,1956年2月生,江苏启东市人。1982年7月于南京大学经济系毕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后留校任法律系经济法教师;1983年3月在中国政法大学进修经济法;1989年5月至1990年4月于日本爱知大学法学部进修商法博士课程;1992年10月晋升副教授;1994年1月调入南京大学商学院国际经济贸易系;1998年3月晋升教授;2000年9月于南京大学工商管理系攻读博士学位;2001年4月至10月任日本大阪大学法学部特邀研究员;2003年7月博士研究生毕业,获工商管理博士学位;2004年4月聘为博士研究生导师;2005年1月调入南京大学法学院;2006年9月起兼任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级研究院研究员。吴建斌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公司法和法律经济学,开设课程有公司法、公司法专题、比较公司法、法律经济学。

在教书育人、潜心治学三十八载并收获满园桃李、累累硕果后,吴建斌教授将于2021年光荣退休。


任教生涯

岁月承载着历史的步伐,但不会忘记每一位教师的付出。在过去的三十八载中,吴建斌教授坚守在教育一线,兢兢业业、勤勤恳恳,用知识的甘霖滋润学生,培养了一代又一代优秀的青年学子。吴建斌教授授课认真细致,内容丰富,条理清晰,循循善诱,启发学生,在三尺讲台上出色地扮演了组织者、引导者与合作者的角色,真正实践了“知识是美丽的,学习是幸福的”。不仅如此,课余时间里,吴建斌教授总能在学生需要帮助的时候及时提供指导,耐心敬业。例如,2016年第六届亚太地区企业并购模拟大赛中,南京大学代表队的同学们在吴建斌教授的率领下与多所高校的优秀学子同台切磋,成功斩获“最佳书状奖”。三十余载斑斓岁月,吴建斌教授培养的大量学生已带着老师的谆谆教诲走向工作岗位,为我国法学研究和法治建设、为我国社会发展与国家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此外,吴建斌教授亦情系后辈,甘为人梯,一直不遗余力地以自己的所得所思助力青年教师。


感谢有您

三十八载春秋,一万多个日夜。为育青禾,甘愿淡泊;不问收获,只问耕耘。在南京大学执教的三十八载,吴建斌教授怀着对法学学科诚挚的热爱,对教育事业坚定的信念,始终保持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创新开拓的教育理念与睿智亲和的人格魅力,用自己的行动生动诠释了“为人师表”与“不忘初心”。万语千言,道不尽我们对吴建斌教授的感激与眷恋。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祝愿吴建斌教授在荣休后的日子里身体健康,生活幸福,安康永远!

——法学院党委、行政


以下是吴建斌教授的学生们为老师送上的真挚祝福:

2017级经济法学硕士 彭茹:

祝吴老师生日快乐,感谢老师在研究生三年期间对我学术上的指引,仍然忘不了您在学术论文写作过程中对我思想上的启迪与帮助。感谢您的谆谆教诲,如春风般,永铭我心。祝您在今后的日子里桃李满天下,在学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2017级法律硕士(非法学)徐於雪:

智者言简,师者语详,传道授业解惑,是您的职责,更是您的高尚;不遗余力,诲人不倦,是您的风格。感谢吴老师,愿所有的幸福如意都围绕您,生日快乐!


2015级经济法学硕士:

垂教之恩常怀于心,庆幸能得吾师谆谆教导。先生耕耘不懈、学术斐然,为人平易谦和、言传身教,教导吾辈求知做人。惟愿吾师身体康健,万事顺意。


2016级经济法学硕士 毛晚晴: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在求学的路上,幸得吴老师指引关怀,成为更好的人。愿吴老师安康、幸福,祝您生日快乐。


2016级经济法学硕士 柴佳宁:

很荣幸进入南大法学院后能成为吴建斌老师的学生。吴老师治学严谨,为人和善。在我三年研究生生涯中,吴老师一直是我做人、做事、做学问的榜样。真诚祝愿吴老师生日快乐,身体健康,阖家欢乐!


2017级法律硕士(法学)孙乃毓:

十分有幸成为吴建斌老师的学生。老师如海,宽容做舟,方知海之宽阔;老师如山,宽容为径,循径登山,方知山之高大,师生交心,心心相印,方知心之高尚。感谢吴老师的悉心教诲,无论是学生时代还是步入工作阶段,都让我受益无穷。祝愿吴老师生日快乐!岁岁年年身体安康,万事如意!


2016级法律硕士(非法学)束双红:

学而不厌,诲人不倦,桃李芬芳,教泽绵长。敬佩于吴老师的治学严谨和渊博学识,幸入师门,学贵得师,读研三年,感恩吴老师的谆谆教诲,受益终生,学生不忘此情。在此祝愿吴老师生日快乐,万事顺意,岁岁年年,幸福安康。


2016级法律硕士(非法学)张晓伟:

桃李满天下,师恩如海深。南京大学读研的三年里,吴建斌老师的谆谆教诲如春风瑞雨,感谢老师的辛苦付出。祝愿老师生日快乐,身体安康,阖家幸福美满。


2018级法律硕士(法学)巩睿:

回忆起在南大的学习生活,我真的很感谢我的导师吴建斌教授。我到现在还记得,第一次和吴老师见面的场景,他就如家里最亲切的长辈,跟我聊家常,聊学习,聊未来规划;在之后的学习指导包括论文写作中,吴老师也是循循善诱,让我学会如何独立思考;同时,我也一直觉得老师是一个很懂生活的人,老师的朋友圈处处透露出对生活的热爱,彰显着精神世界的富足。所以,我也真挚的祝愿老师,在今后的日子里,身体健康,永葆快乐!


2015级经济法学硕士 陈若滢:

吴老师在生活中幽默随和,在治学时一丝不苟,一直是我心中的榜样。感恩吴老师在几十年教学生涯中对学生们的无私关爱与付出!恰逢吴老师生日之际,衷心祝愿老师生日快乐,平安喜乐,万事顺意!


2017级法律硕士(非法学)王煜:

吴老师,生日快乐,转眼我已经毕业半年多了,但是在学校里无论是您有趣的课堂,还是您细心的论文指导,我都记忆犹新,并且在毕业后更加感到弥足珍贵。有时候看到您在朋友圈里分享一些生活的小日常,觉得非常美好,除了拜读您的学术作品以外,也很喜欢这样享受生活的您。真心地祝愿您今后的日子身体健康、天天开心、远离烦恼。


2018级法律硕士(非法学)王思璇:

生就福如东海澜,日临南山青松岚。您用心血育得百花盛开,您用严谨为教学事业增光添彩。也感谢您给了我许多宝贵的指导和亲切的鼓励,让我受益良多。吴老师,生日来临之际,谨祝您快乐、幸福!


研究成果

(一)学术著作

1.   现代日本商法研究,独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2.   日本公司法规范,主编,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3.   最新日本公司法,独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4.   日本公司法典,合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

5.   参阅案例研究(商事卷),第一辑,第二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

6.   国际商法(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

7.   参阅案例研究(商事卷),第二辑,第三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年版;

8.   国际商法新论(第四版),独著, 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9.   经济法律概论(第三版),独著,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10. 公司冲突权利配置实证研究,独著,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

(二)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的论文

1.关于股份制的法律思考,《中国法学》,1988年第2期;

2.构筑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科学法律基础,《中国法学》,1998年第1期;

3.日本引进独立董事制度的经验及启示,《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2期;

4.试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责任及其限制,《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3期;

5.科斯法律经济学本土化路径重探,《中国法学》,2009年第6期;

6.公司法人格否认成文规则适用困境的化解,《法学》,2009年第7期;

7.公司设限股权转让效力新解——基于江苏公司纠纷案件裁判的法律经济学分析,《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9年第1期;

8.合意原则何以对决多数决——公司合同理论本土化迷思解析,《法学》,2011年第2期;

9.关于我国公司冲突权利配置效率观的反思与重构,《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2期;

10.公司修改章程强行收购股权效力辨析——基于Calabresi&Melamed模型的解释,《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12年第1期;

11.探寻法律人化解法律经济学难题的蹊径,《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3期;

12.上海外滩“地王”案的二维解析,《法学》,2013年第7期;

13.从波斯纳到科斯的回归:澄清法律经济学理论的本源,《法律与社会科学》,2013年第12期;

14.公司法结构性改革总体思路,《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14年第2期;

15.非营利性民营机构发展的法律规制——以非营利性改制医院为例的分析,《南京社会科学》,2014年第9期;

16.公司纠纷指导性案例的效力定位,《法学》,2015年第6期;

17.股份转让自由原则再审视,《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2015年第3期;

18.指导性案例裁判要点不能背离原案事实——对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67号的评论与展望,《政治与法律》,2017年第10期;

19.从“孟文公案”中的优待股论争看类别股权益的平衡路径,《中德法学论坛》,2018年第1期;

20.科斯理论中的界权成本及其现实意义,《南大法学》,2020年第2期。

 

责任编辑: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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