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保护长江行动
发布日期:2021-03-03 来源:西南政法大学

为了积极响应国家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重大战略需求和推进“双一流”建设目标,西南政法大学于2018年1月挂牌成立了生态法学院,与经济法学院“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生态法学院依托的环境资源法学科是重庆市重点学科,获得重庆市优秀教学团队、重庆市精品视频公开课程等荣誉称号。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科共有专任教师16人,其中教授占比25%,副教授占比44%,博士占比100%,组建了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与公益诉讼研究、自然资源法律制度改革研究和能源法制改革研究等3个科研团队。团队成员中徐以祥、张志辽、张辉被重庆市高院聘为环境资源审判参与专家,徐以祥作为公益律师参与的生态环境损害公益诉讼案,选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保护长江经济带典型案例。

围绕《长江保护法》的颁行,形成研究成果

西南政法大学环境法教学研究团队围绕《长江保护法》的颁行,在环境法基础理论、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等方面取得了显示性的成果,形成了一定的影响力,2021年1月7日,《法治日报·法治周末》刊登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生态法)学院教授徐以祥、杜健勋,副教授郭美含,讲师孟甜、 周骁然等五位老师的研究成果。

宣讲:开展《长江保护法》普法活动

2021年1月19日,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生态法)学院举行《长江保护法》回乡宣讲活动启动仪式暨培训会。宣讲团成员由经济法(生态法)学院团委组织招募,经过层层选拔最终确定了20名宣讲团成员。本次宣传活动鼓励成员们采用情景剧表演、知识宣讲、问卷调查、法律知识问答等多样化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鲜活生动的事例,推动群众深入了解《长江保护法》,促进长江保护常态化。

进乡村

在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同德镇共和村(长江上游金沙江畔),宣讲团成员罗贵雨对双河社区、湾村社区、分水岭社区共计大约100户人家进行了普法宣讲。通过宣传资料发放、问卷调查、宣讲、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结合仁和区一对夫妻违法捕鱼被判处刑法的真实案例,向大家解读了《长江保护法》中有关禁渔、禁止非法采砂、防治面源污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法律规定,介绍了美丽乡村建设和生态振兴战略的部分内容,同时结合当下村委会工作开展需要,详细阐述了厕所改造政策、森林防火条例的相关规定。

进社区

在重庆市南岸区铜元局街道花满庭小区(长江上游支流嘉陵江南岸),宣讲团成员陈丽帆、代黎、刘婧三人组成“益起爱江,给她呼吸”长江保护小组。结合小组成员制作的《长江保护法》宣讲PPT,通过知识宣讲、视频展示、案例介绍、知识问答等环节向所在社区的居民简单介绍了《长江保护法》的出台及实施时间、意义、主要内容、对公民行为的限制,使得所在社区的民众提高了对长江生态保护的关注度,有效扩展了居民对《长江保护法》的了解程度,形成了居民与居民间、社区与社区间的关于长江保护的信息传播,居民也通过讲解开始规范自己或身边人的捕捞、食用等行为。

在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七更点社区(长江下游,长江三角洲中心区27城之一),宣讲团成员江振军采取点对点宣讲访谈+微信公众号宣传+走访三者相结合的活动方案,进行长江保护法的宣讲和调研。思考“长江十年禁渔”政策和长江保护法的实施,针对退捕禁渔补偿政策的落实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和对策。

在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新化社区(长江下游),宣讲团成员吕玉瑶利用线上问卷与线下访谈并行的方式将活动在社区周边,乃至全国范围内铺开。在深入把握和分析了居民对于这部法律的了解程度和长江保护实践程度后,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普法宣讲,阐发了这部备受瞩目的法律的重要意义。宣讲过程中还采用互动和有奖竞答的形式来激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取得了良好的反响。

进学校

在四川省南充市西华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长江上游支流嘉陵江中游),宣讲团成员敬婕在研读《长江保护法》及相关政策法规,学习《长江保护法》宣传手册100问重点知识后制作PPT,从南充市嘉陵江近况引入,结合PPT讲解《长江保护法》主要亮点和部分条例,并对非法捕捞国家保护野生动物、非法侵占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电毒炸、破坏长江生态系统等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同时在过程中与学生进行互动答疑。

进企业

2021年2月26日,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生态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科乔刚教授受邀至中共重庆广阳岛绿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长江保护法》宣讲活动。

宣讲现场,乔刚教授围绕《长江保护法》立法背景,详细讲解了该法出台的必要性、紧迫性,并解读了该法的亮点、特点。他表示,《长江保护法》在立法思路上体现了流域法的基本定位,在篇章安排上彰显了环境保护立法新的体例结构,在制度设计上昭示了统筹治理的生态系统观,在导向方向上诠释了依法治理、依法监管的实践要求。

责任编辑: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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