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8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广州召开。此次会议的表决中,《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获全票通过。该条例草案由中山大学公法研究中心刘恒教授团队主持起草。
2018年4月,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刘恒教授团队负责“《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起草”课题。接受委托后,课题组与委托单位先后进行了省外立法调研及省内立法调研工作:前往上海、浙江、江苏三省市进行省外调研,学习和借鉴长三角地区的社会信用工作经验及立法经验;前往深圳、惠州、中山、汕头、珠海等省内地市调研,听取地级市社会信用工作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的意见建议;前往广东省工商管理局、海关广东分署、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调研,了解涉及社会信用工作的其他主要部门的工作情况与立法需求;并全程邀请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征信管理处参与调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课题组广泛征求、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于2018年4月、7月分别举办专家学者座谈会,于2018年9月征求省直单位、地市发改部门以及社会公众意见,于2018年10月12日举行立法听证会,于2018年10月20日举行立法专家论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