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校友郭星亚
发布日期:2021-03-25 来源:西南政法大学

郭星亚,女,1943年出生于重庆,1966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一级律师,西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1986年调深圳市司法局,后任深圳市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主任;1988年任深圳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副处长;1991年任深圳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处长、局长助理;1993年创办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郭星亚曾担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深圳市人民政府证券管理委员会委员、深圳市政府法律顾问、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获得全国律师行业20年突出贡献先进个人、律师之星、办案能手,深圳市首届优秀律师等光荣称号。郭星亚主要著述有:《深圳股份制改革中的律师实务》《美国商法释义》《深圳特区涉外经济合同法实践》《企业破产清算中的律师实务》《中国国际私法理论与实践》《三色光》等十多部专著。

坚守:从磨床工人到西政老师

1962年秋,郭星亚如愿以偿地考取了西南政法学院保密专业,这对当时的她来说,是种幸运。“我的眼眶一下就湿润了,说不清是高兴、激动,还是庆幸。”郭星亚说。在那个年代,因为家庭和社会的原因,她几度被认为考不了大学,当时的大学普遍压缩招生,录取名额为考生的25%,而郭星亚所在的年级一共只有120人。她没有办法,也没有选择,她只能破釜沉舟般地学习,为自己争取接受教育的机会。

大学最吸引郭星亚的地方是校图书馆,她最大的乐趣就是读书。每天上午上课,下午就去图书馆看书,文学、哲学、美学......古今中外、应有尽有。“打开一本书就进入了一个全新的世界,与那些智慧的先人、哲人对话,是心情最愉悦的时刻。”郭星亚说。常年泡图书馆的她结识了几个同年级的书友,从车尔尼雪夫斯基的《怎么办》到列夫.托尔期泰的《战争与和平》《复活》《安娜.卡列尼娜》再到普希金的抒情诗,他们讨论了个遍,并且研读了大量马列主义理论,郭星亚对人、对社会、对世界逐步有了自己的看法,这也对其后面的人生选择有着重要影响。

在时代的洪波巨浪之下,人如浮萍。毕业后,郭星亚被分配到了江苏,从一名法律系的大学生变成了一位磨床工人。异乡漂泊,她住过传达室,遇到很多困难,在命运的安排下,一个弱女子显得无可奈何,而也在那时,她感受到了最质朴的情谊,工人们总是亲切地叫她“大学生”,把她当成他们的亲姐妹来看待。他们常常从家里带来好吃的家常菜给她吃,冬天做棉鞋给她穿,逢年过节把她接到他们家里过。“现在回想起来,这才是人间最真诚、最单纯、最宝贵的情谊。”郭星亚说。这份恩情她一直记着,如今常常主动接济他们。

几年后,她从车间调到厂化验室工作。她开始跑书店、图书馆,自学大学工科的物理、化学,尤其是分析化学。已经结婚生子的她,白天在化验室做试验,晚上回家背着小孩看书本。半年以后,她已经能够独立操作并出具化验报告。“说实在的,生活是一本最好的教科书。”郭星亚说,“这段经历让我深刻体会到了‘落后就要挨打’这句话的真谛。并因此激发了我重新做出人生选择的勇气和决心。”1973年,她进入中学执教,边教边学,成为了一名化学老师。人生角色在命运的摆布下变换,她从未服输。每一个夜深人静的夜晚,她都会想起自己的法律初心,她期待着法治春天的到来。

改革开放后,她回到了检察院工作,几年的工作经验让她对当时的中国执法水平有着担忧。恰逢这时,西南政法大学向其抛来橄榄枝邀请其回校执教。从在检察院搞批捕起诉转到大学教书育人,从刑法转到经济法,有很多东西她都需要重新学习。她整整做了一年的功课,才真正登上大学的讲台,在学校经济法系担任经济法课程任课老师。春夏秋冬、寒来暑往,她始终埋头书桌,不仅很快被评为讲师,而且逐渐得到了老师和学生们的认可,成为了当时经济法系的一名骨干教师。

下海:创设中国首批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时代已经到来,郭星亚并不甘止步于此,她要做出选择直面风浪。1984年冬天,全国经济特区法制研讨会在中国改革开放的“试验场”深圳召开,她代表西南政法大学应邀去参加会议,此次出行她获得了深圳市委的赏识,希望她前往深圳工作。郭星亚敏锐地感知到自己必须要面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圳这样一座崭新的城市正在迅速崛起,对人才有着渴望与重视。“所有人都劝阻我,没有人赞成我去。但我想,一个人一辈子要做点事,而不是到和平顺利的环境去生活。”郭星亚说。于是,已经43岁的她放弃学校留美学习的名额,单枪匹马,一只背包闯深圳。

20世纪90年代初,广东省开始推动国办律师事务所向合伙所转制。而在这一场制度改革过程中,郭星亚留下了浓重的一笔。因为要面对1997年香港回归、深港两地法律服务对接的历史性课题,1992年,时任深圳市司法局局长助理的郭星亚受命主持深圳市律师体制改革,拉开了中国律师制度改革的序幕。“律师需要的是行会管理,把律师变成社会法律工作者。”郭星亚说。于是,经过充分调研,郭星亚及其工作团队制定了符合时代发展的改革方案。

改革之路并不好走,一次次递交改革方案,受到同行的质疑……这些困难都没有动摇她带领广东律师改革的决心。就这样,郭星亚下海了。放弃了福利性住房、医疗保险、退休工资等被人艳羡的一切,50岁的郭星亚主动脱辞去公职,带头改革。

1993年,她与其他3名律师一道,创设了中国首批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深圳星辰律师事务所(现为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接受市场经济的考验。“既高兴又激动,在这么多反对的声音中,到底还是走出来了。”郭星亚评价说,“那时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为处在改革开放前沿的广东律师业带来了无限生机。”正是在这一背景下,郭星亚察觉到律师业务应当紧跟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节奏向前迈步,拓展业务势不可挡。

首先是国有企业的改革要求律师为其提供法律上的认证,上市公司同样需要一份公平公正的法律意见。“市场需要这种服务,那我们律师事务所就要顺应市场需求增加这一项服务。”其实,在1988年,郭星亚提出,深圳律师要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但她希望能够进行更深层次服务:一是进入领导层,帮助决策;二是参与具体的经营,帮助把关公司和外商谈判等业务。

在开拓证券市场的法律业务时,郭星亚还曾亲自前往深圳市体改委。当时,体改委负责审查上市公司的文件,当看到体改委主任案前小山堆一般的待审查材料时,郭星亚就提出,体改委人手太少,应付不了这么多的上市公司材料,无法“走出去调查”。她建议,这种审查工作应该交给公平公正的法律中介,可信度较高,也可以分摊体改委的责任,律师出具审查报告,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各司其责。郭星亚回忆那时她站着和体改委主任讨论了一个多小时,建议终被采纳。很快,深圳市体改委和司法局共同发文:公司要上市,必须要有律师出具的专业法律文书。这是中国第一份允许律师进入证券市场的联合通知,深圳律师参与该业务后,国家司法部也很快发文,开展律师进入股票市场的资格考试。这块业务的开拓,是中国律师开展非诉讼业务的里程碑。

郭星亚对她出具的第一份法律意见书印象尤为深刻,“有公司要上市,让我们提供法律意见,我也不懂,只能自己翻阅美国的商法典获得知识,又到香港走访,向香港证交所和法律人士学习,并根据中国特色和体改委的要求,写了8个方面的法律意见。”此份法律意见书成为了中国第一份上市公司法律意见书,也成为了当时全国竞相学习的模板。

如今,郭星亚步入古稀,她再一次站立在时代潮头。“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的建立,郭星亚从中看到了广东律师业乃至中国律师业发展的新机遇,由此开始了新的尝试和探索。在郭星亚的带领下,星辰律师事务所成为了最早一批在前海设立分所的律师事务所。

感恩:感谢母校,为律师事业奋斗一生

在郭星亚的自传《三色光》里,她将大学生活称为“非常大学”,在那个年代,她破釜沉舟,考入西政。后来,她回校教书,向母校捐款。她说:“我想,我要感恩西政,感恩我的老师,没有他们对我严苛的要求,我不会有今天,不会有这些成就。在安逸的环境里,练就不了真本事。舒服长大,培养出来的人不知道艰辛,也不会去努力。我一生很幸运,每到关键时候,总遇得到帮我的人,他们不是帮助我有安逸的生活,而是帮我多干事、多搞创新、多做事业。我永远都有一颗感恩的心。”

“大学是学习法律的功底,要掌握学习法律的钥匙和方法:一个新的法律颁布出来,我应该知道哪个是要点,是调整的哪个方面的关系,主体客体是什么,它所要调整的对象是什么。”她谈及大学教育,“在大学学习法律,是教你这把刀怎么用,而不是背某某法条。还有我们的世界观与方法论,应该在马列主义系统的学习中,得到彻底的改造,学习分析问题的能力、思想、观点。”

古稀之年的她,希望年轻人们更有作为。她说:“我更希望看到年轻人来继承我们的意志、理想,这样我们国家的法治才有希望。荣誉我都已经得到了,我没做什么事。我就是要实干,才对得起人民,才对得起对我寄予希望的人。”

“我们走到律师行业中来,就是要为中国法治建设作贡献,要为律师行业奋斗一生,这就是我的初心。”郭星亚说。生命从逆境中突围,从逆境中奋起,从逆境中化茧成蝶。郭星亚见证了中国法律一段历史,并切身去推动与改变,她是实干家,是梦想家,更是创造者。 


责任编辑:景杰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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