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4日下午,南国北师大讲堂第十四讲——“作为规制的行政立法”,在北京师范大学励教楼C301顺利举行,中山大学法学院刘诚副教授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异彩纷呈的讲座。本次讲座由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马剑银副教授主持,由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叶一舟副教授与谈,法学院数十名本硕同学积极参加。
讲座伊始,马剑银副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郑重的介绍,提出行政立法是当今社会不得不面对的一个现象,期待刘诚老师从规制视角进行的解读。随后,刘诚副教授从历史背景谈起,首先介绍了行政国家及规制制度的兴起,通过不同视角间的对比,阐明了在法制与规制视角下行政立法的不同意义,引出了“作为规制的行政立法”这一主题。刘诚副教授引经据典,明确了规制与行政立法的初原概念,界定了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运用大量的真实案例,生动讲述了在法治社会中,行政立法是实现规制目标的重要方式。刘诚副教授强调,行政立法对实现规制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并对在行政立法甚至在所有的立法中存在的命令、市场、共识、沟通、代码五种规制工具进行了分述。
讲座最后,叶一舟副教授对规制与行政立法的严谨概念进行了学术探讨,引发了在场各位的新一波思考。本次讲座持续了两个小时,刘诚副教授精彩深刻的讲座大力拓展了在场同学们的法律思域,讲座在全场同学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