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下午,“中大法学学术论坛•法律实务大讲堂”第一期在中山大学东校园法学院模拟仲裁庭顺利举行。为增强学生对涉外法律实务领域的学习、理解和应用,提升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质量与成效,本次法律实务大讲堂特邀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副秘书长兼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杨玲博士以“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仲裁——立法回顾、司法演进和前景展望”为主题开展。本次讲堂由中山大学法学院罗剑雯教授主持,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广州市律师协会陈健斌副会长担任评议人。广州市律协多元化争议解决法律专业委员会石新秘书长、委员代表及中山大学法学院本硕博学生参加了讲堂。
讲座伊始,罗剑雯教授代表法学院向杨玲博士赠送了“中大法学学术论坛•法律实务大讲堂”的纪念证书,并对杨玲博士莅临第一期法律实务大讲堂表示衷心感谢和热烈欢迎。
杨玲博士首先以我国法院审理的“大成气体案”和“布兰特伍德案”为切入点,生动有趣地介绍了境外仲裁机构在我国仲裁的司法、政策和实践背景,并进一步从立法、行政、司法层面和当事人与机构视角四大维度分析了境外仲裁机构在我国仲裁的实际影响和现实效力。杨玲博士详细解读了“仲裁地”的法律意义,并强调在国际商事合同中要充分重视“仲裁地”这一具有高度法律性质的内容。最后杨玲博士向在座师生介绍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并根据自身实践经验,认为于我国而言,境外仲裁机构在我国仲裁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希望未来通过立法、行政、司法机关和仲裁机构的不断努力,我国能够成为国际商事仲裁的首选地。
精彩的讲座过后,陈健斌副会长进行了深入的评议。陈健斌副会长指出,虽然目前境外仲裁机构在我国仲裁仍面临着一些困难,但是国际商贸仲裁仍是一块待开发的蓝海业务,前景广阔。陈健斌副会长鼓励中山大学法学院的学生们积极学习国际商事仲裁的前沿理论和实务经验,努力成为优秀的涉外法治人才。
讲堂尾声,杨玲博士和陈健斌副会长从自身实务经历出发,为同学们详细解答了关于如何成为涉外法治人才、如何成为仲裁员以及境外仲裁与国内仲裁的审限和程序区别等问题。在答疑阶段,杨玲博士充分肯定了粤港澳大湾区的经济活力,鼓励中山大学的法科学子们坚定信心,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积极参加与国际商事仲裁有关的活动,利用广州的区位优势,借助大湾区发展的有利条件,不断提升自我,开阔国际视野,努力成为国际商事仲裁领域的杰出人才。
“中大法学学术论坛•法律实务大讲堂”立足于法学学科的本质、特征及新时代高端法治人才培养的需求,旨在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传承学术精神,激励学术创新,提升学术影响力,同时积极引导学生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知行合一和学以致用,着力培育学生家国情怀、德法兼修、追求卓越的精神,定期邀请含括立法者、法官、检察官、监察官、执法者、仲裁员、律师等法律实务届领军人物、杰出人士向师生们分享法律实务经验与技能,传递实践前沿知识与信息,交流法律实践命题与思想,为全面依法治国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