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旭主讲习近平法治思想
发布日期:2021-04-07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消息,2021330日晚,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联合发起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系列讲座举行了第十一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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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讲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治与社会治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王旭教授主讲,题目是“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讲座开始时,王旭教授首先明确地指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里,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具有原创性的理论命题。这个命题不仅仅是法治理论的一个重大判断,也是改革开放以来进入新时代以后,我们在中国社会科学的研究领域里,贡献了中国方案、凝聚了中国智慧的一个重要的原创性的富有时代气息的表达。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实际上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巨大飞跃,是带有标识性的原创性的一个概念。

接下来,王旭教授对这个问题从两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第一个方面是为什么要坚持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第二个方面是如何促进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的效能提升。

对于为什么要坚持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问题,王旭教授从四个角度进行了深入的剖析。第一,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深刻的革命。第二,法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第三,全面依法治国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具有保障性、基础性、长期性、全局性的重要作用。第四,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体系与治理体系的独特优势。针对以上四个角度,王旭教授结合习近平总书记的原话、原文、原典进行了条分缕析地阐述,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相关的内容做了条理化的讲解。比如,在谈到法治的作用时,王旭教授结合习近平总书记的论述,讲个五个方面的作用:第一个方面,法治提高了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能力;第二个方面,法治确保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第三个方面,法治本身能够促进整体法治体系的建设;第四个方面,法治对于改革发展稳定起到了引领、规范、保障的作用;第五个方面,坚持依法治国锻造了一个高素质的法治人才队伍。

对于如何促进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的效能提升的问题,王旭教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相关内容为根本依据,谈了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一,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第二,要进一步通过法律体系的完善来完善国家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第三,要让法治充分的发挥轨道作用,要实现执法司法的公正、高效;第四,要加快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的法治人才队伍。 

在讲座的最后,王旭教授高度总结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和伟大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一个博大精深、体系完备、内涵深刻、逻辑严谨的思想宝库,也是我们这个时代真正基于中国的国情、基于人民的情怀、基于为世界求大同的理想的恢宏的理论和思想的体系。

责任编辑:杨玉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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