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消息,2021年3月30日,该院博士生第二党支部,在支部书记朱敏艳同志的主持下,于光华法学院党员之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大会特别邀请到了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郑春燕教授为支部各位党员同志系统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脉络与核心要义。
郑春燕教授指出,从2006年习近平总书记主政浙江到2020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成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从法治浙江到法治中国的发展脉络上来看,全面依法治国具有三个核心要义:坚持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法治道路。
郑春燕教授指出,首先,在党的领导中,我们需要思考的是党对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重心在哪里。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最根本保障。党要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习近平同志主政浙江期间就曾指出:“努力推进浙江依法治省,首先要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不断完善立法机制,提高立法质量。”第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重点在于构筑回应人民需求的法治模式。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法治中国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以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前两点核心要义恰好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源。坚持党的领导决定了中国特色的法治是一种“权威之下的法治模式”。以人民为中心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能动回应的特征。立法的目的导向,执法的行政裁量,司法的实质性解决纠纷勾勒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特色:其一,依法治国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在确立党的权威地位的前提下探索中国特色的权力监督模式。其二,依法治国要兼顾形式与实质正义,以人民的利益为目的发挥法律的整合功能。
光华法学院博士生第二党支部的同学们在听了这一场生动精彩、内容丰富的党课后获益匪浅,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有了更系统、深入的理解,纷纷表示要结合自己的研究方向和专业领域继续学习和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