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消息,2021年3月29日,中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生第三党支部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党员之家召开党员大会,在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引领下,博士生第三党支部结对院领导胡铭教授给本次党支部大会上了一场题为“从‘枫桥经验’学党史,将法学研究扎根于基层实践”的党课。本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娄琳主持,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常务副院长胡铭教授主讲党课,并与党员们进行关于党史学习和学术研究如何结合起来的交流。
胡铭老师在介绍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动员大会的精神后,以“枫桥经验研究”为具体讨论议题,展开了详细的阐述。习近平总书记曾六十多次针对“枫桥经验”发表谈话以及作出批示,“枫桥经验”成为党治国理政的重要经验。浙江大学高度重视“枫桥经验”研究,依托法学院成立了浙江大学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
胡铭老师指出,“枫桥经验”是地方基层治理实践的结晶。“枫桥经验”的核心内容,就是通过基层党组织发动群众,在基层社会管理中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依靠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就地解决当地发生的各种矛盾、化解纠纷,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1963年11月毛泽东批示要总结和推广“枫桥经验”,从此在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域树起了一个创新党的群众路线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的先进典型;2003年11月以来,习近平不断对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把学习推广新时期‘枫桥经验’作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总抓手”,使“枫桥经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创新发展有了更加深厚的社会影响和长久的生命力。“枫桥经验”是基层干部群众的创造,也是我们党探索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党的执政规律的一面旗帜。
接着,胡铭老师介绍了浙江大学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的四个阶段性目标。第一阶段,至2021年底,研究院进行团队建设和工作开展。第二阶段,至2022年底,研究院进行平台建设和经验推广。第三阶段,至2023年底,研究院进行理论建设与服务“一带一路”。第四阶段,至2025年底,研究院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针对研究院的下一步工作思路,胡铭老师介绍了研究院近期举行了新时代“枫桥经验”指数项目新闻发布会,引起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高度关注。同时指出,“枫桥经验”研究本质上是一种实证研究,是扎根基层并把论文写在中国大地上的研究,正是博士研究生应该积极倡导的研究方法。
党课的最后,胡铭老师鼓励各位党员同志投身于“枫桥经验”的研究。博士生在专心学术研究的同时,应当把握中国法治的脉搏,关心实践中的法治发展。博士生既要关心文章发表,也要思考如何创新文章选题。“枫桥经验”的研究就是在实践中创新,也是我们通过学术研究推动社会实践的发展。
党员大会的第二个环节是表决支部成员的转正申请,两位同志向支部成员汇报了个人情况,并受到支部的表决通过。会议最后,党支部书记娄琳同志宣布会议议程圆满完成,并鼓励全体同志继续加强党史学习。通过此次的党员大会,支部同志通过学习党课,以“枫桥经验”研究为切入点,了解党史主题学习教育的目的和意义,对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有了更深的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