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举办论坛
发布日期:2021-04-13 来源: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

据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消息,202149日下午,该院党史学习教育论坛启动仪式暨第一讲于法学院会议室顺利举行。美术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学校党史学习教育第四指导组成员胡文会出席指导,法学院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由法学院党委书记杨莉萍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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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教工第一党支部宣传委员、法学理论教研室教师邵六益以《在建党百年的视野中理解<民法典>》为题,围绕新中国前三次民法典编纂的历史、此次民法典编纂成功和社会主义性质的民法典三方面展开分享交流。

他谈到,新中国成立初期虽然没有民法典,但是存在的事实民法起到了民法典的作用,1947年颁布的《土地改革法》,1950年颁布的《婚姻法》和调整了当时平等主体间主要的人身和财产关系。20世纪的中国遇到19世纪的民法典,是社会主义与个人主义、区分化与形式平等的内在冲突,而事实民法没有也不可能法典化。此次《民法典》编纂取得成功,是因为新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革新了人们对法律的看法,社会主义传统、中国古典传统和自由主义传统进行了融合,更是因为法治手段使用已被娴熟地作为社会治理工具,邵老师以《民法典》第206条为例,展示社会主义精神如何借助宪法渗入民法之中。邵老师还认为,在理解《民法典》的有关争论时,要看到背后的阶级问题、经济问题、自由主体和社会主义的张力问题,自觉坚持社会主义的法治传统,在讲座的最后部分,邵老师还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争论为例,表明民法典的社会主义精神品质。

教工第一党支部书记、理论法学教研室主任阿依古丽老师对本次讲座做了点评。她谈到,邵老师的研究独辟蹊径,紧密结合国史党史,站在历史观的角度理解《民法典》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新中国成立初期未编纂民法典,但有单行法涉及对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即承担着民法典对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进行调整的功能,虽然形式不同,但实质功能是一致的;在人类法律史上,1804的《拿破仑民法典》开创了现代民法典编撰的先河。且之后的现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其纷纷加以继受和模仿。而之后经历三十多年的艰苦努力,我国也制定并出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部民法典。诚然,从其功能和调整的社会关系上来看,与资本主义的民法典亦表现出很多相同之处,但是我国的民法典显然属于社会主义民法典,这与许多西方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民法典在阶级属性上有本质的不同,呈现出社会主义特性。

美术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学校党史学习教育指导小组第四小组成员胡文会老师充分肯定了法学院本次党史学习教育论坛,他认为法学院创新形式,从法学专业的角度把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有深度有特色,值得学习借鉴。

法学院党委书记杨莉萍作了总结,她谈到法学院党委将继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论坛,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拓展党史学习教育阵地。她鼓励各教工党支部开展接力,通过论坛交流思想、发表见解,深刻领悟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把学习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

法学院党史学习教育论坛创新党史学习教育形式,努力发挥专业特色,把法学专业教学科研和党史学习教育充分结合,力图引导全院师生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把握历史规律、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理论自信,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杨玉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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