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潭大学法学院发布招聘公告,招聘法学理论、法制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等各法学研究方向的优秀教学科研人才。有意者可将应聘简历发送至邮箱46675037@qq.com或1351481593@qq.com。
一、院校简介
湘潭大学是一代伟人毛泽东同志亲自倡导创办的大学,是湖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是教育部与湖南省支持高水平大学和特色学科建设高校。学校创办于1958年,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校名。1978年,学校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16所文理工综合性重点大学之一。1981年,学校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18年9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学校作出重要批示,希望湘潭大学扎根伟人故里,努力把学校办得更好、更有特色。
湘潭大学法学院是湖南省最早开展法学本科教育(1983)、最早获得法学硕士(1993)和法学博士学位授权点(2003)的院系。2007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1年获批法学博士一级学科授权点,2012 年获批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是湖南省唯一的国家级法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和全国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国家级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法学类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13 年牵头成立的“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确认为湖南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2017年获批湖南省一流学科,2019年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现有专任教师79人,其中教授30人,全体教师具有博士学位。湘潭大学法学院拥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教育部法学类专业教指委委员等一批高层次人才。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 B+。
二、招聘专业、层次与条件
招聘专业
法学理论、法制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等各法学研究方向的优秀教学科研人才。
招聘层次
1.教授
2.副教授
3.讲师、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4.优秀应届博士毕业生
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2.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本职工作。
3.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高层次人才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4.师德师风好,教学科研能力强,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三、引进待遇
1.对于引进的教授,符合学校博士生导师聘用条件的,可推荐担任博士生导师。
2.对于引进的副教授,教学科研成果突出的,可先聘为院聘教授。
3.对于引进的优秀应届博士毕业生、讲师、出站博士后,可推荐担任硕士生导师。教学科研成果突出的,可先聘为院聘副教授。
4.对于全职引进的人才,除享受工资、福利、社保、公积金等待遇,学校按照规定提供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进入韶峰学者人才工程的,还可享受人才津贴,特别优秀的或特别急需的人才待遇还可追加,高层次杰出人才一事一议。具体标准如下(见表)(税前,人民币):
四、联系方式
1.请应聘人员进入湘潭大学人事处主页,点击“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http://zp.xtu.edu.cn/),填写应聘信息。
2.应聘者亦可联系湘潭大学法学院(0731-58292179,黄老师),并将应聘简历发送至邮箱46675037@qq.com或1351481593@qq.com。
3.应聘者亦可直接将简历邮寄至: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湘潭大学法学院黄彬,邮政编码:41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