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法学院韩大元教授荣获“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发布日期:2021-04-17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消息,2021年4月16日,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电视电话会议在京举行。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活动是经中央批准,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针对全国食品安全工作领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食品安全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人士组织的评选表彰活动。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执行主任韩大元教授荣获“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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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大元教授任国务院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委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合法性审查工作组委员、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执行主任。他长期致力食品安全治理研究,为食品安全治理重大政策制度设计和重要决策咨政建言,为食品安全标准合法性审查严守尺度,为推动食品安全治理法治化做出了贡献。

韩大元教授及其研究团队深入学习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形成相关理论研究成果,并将其贯彻落实到食品安全治理工作中。韩大元教授率先提出“食品安全是底线安全”、“食品安全权是新兴人权”等观点,在光明日报、法制日报、中国食品安全报等报刊发表《通过法治推进食品安全国家战略》、《食品安全治理,人文社会科学大有可为》、《食品安全权是健康中国的基石》、《发挥法治“稳预期”作用,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等有影响力的文章,为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理论支持。

早在2013年,韩大元教授意识到,食品安全治理专业性强、问题复杂,需要融合多领域多学科人才知识资源、突破理论与实践壁垒。在他和胡锦光教授共同推动下,中国人民大学成立了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中心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实务部门支持下,有效聚集社会创新要素和资源,加强法学、食品科学、管理学、环境学、国际政治等多学科交叉融合,全面开展食品安全治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国际合作交流工作。中心重视人才培养,在全国高校中率先开展食品安全治理方向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并招收食品安全法方向博士生、博士后,培养高层次食品安全法治人才,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储备和输送大批专业人才。中心组织专家深度参与《食品安全法》等重要法律制修订工作,开展食品安全跨学科研究,承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多项重要课题,成为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平台和高端智库。

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创办“中国食品安全法治论坛”“食品安全治理跨学科学术沙龙”等学术活动,设立国内首个食品安全法教席,成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研究所,打造食品安全研究合作的学术平台。中心搭建食品安全中外交流合作桥梁,先后创办“亚太食品安全法治论坛”“中日韩食品安全圆桌会议”等学术论坛;与哈佛大学建立密切合作交流,与荷兰瓦赫宁根大学、意大利图西亚大学等签署合作备忘录和学生交换协议,推动与日本一桥大学、韩国釜山大学法学院共同开展“东亚食品安全研究”项目;与韩国食品安全信息研究院等中日韩学术研究机构共同开展同一亚洲食品安全发展2030合作项目等,提升了中国在食品安全治理领域的学术话语权。

韩大元教授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作为食品安全法治宣讲团成员、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科普宣传和风险交流专家组成员,多次为国家机关和社会各界开设食品安全讲座;作为“全国儿童食品安全与健康守护行动”项目专家委员会委员,组织开展中西部农村中小学生食品安全营养状况调研;作为北京市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多次提交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和教育提案并获得重视采纳;在新冠疫情期间,他组织开展“仓储运输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后疫情时代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题研究和研讨会议,推动疫情期间食品安全监管规制完善。

在韩大元教授涉足食品安全治理领域的十多年中,他用自己的研究、教学和社会工作,传播思想、建言献策、搭建桥梁。他常讲,食品安全关系国民健康,关系子孙后代的健康成长,食品安全治理法治化是对“维护人的尊严和生命健康权”宪法精神的落实,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他这样讲,也是这样做的。

责任编辑:赵子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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