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消息,2021年4月14日晚上,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华东政法大学章志远教授做客中财法学院,主讲“中国特色行政审判制度的新发展”。法学院蒋劲松教授、白斌副教授参加与谈,《财经法学》副主编、刘权副教授担任主持人。
在讲座伊始,章志远教授回顾了中国行政诉讼法的三十年发展历程,提出在当下我们要关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下行政审判制度的新发展。章志远教授的报告主要从三个方面展开。
第一,司法权对行政权从监督到互动的关系转变。章志远教授认为,此种互动关系主要包括两种类型的表现形式。一种是个案处理型,主要包括裁判、协调化解、出庭应诉制度、司法建议三方面制度内容。另一种是法治促进型,涵盖行政审判白皮书和联席会议两种制度。我国司法与行政之间的互动具有一定正当性基础,其正当性来源于我国的党政体制、优化环境和行政任务转型。章志远教授提出,此种互动关系的法治建构需要通过体系化解释和过程公开化这两条路径展开。
第二,从解决行政争议到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章教授从“何为实质性解决”出发展开论证,通过梳理“林建国案”“于艳茹案”等案例,提出“实质性”包括查广度上的整体性、深度上的一揽式、厚度上的可接受性三个层次的基本特征。在此基础上,章教授与同学们探讨实现实质化解决行政争议的具体途径。
第三,从事后消极维权到诉源治理。诉源治理的实践样态主要涵盖非诉调解前置分流、案后繁简分流分道、诉中府院协调分进。章志远教授认为可以通过建立政策参与型和法治规范型两类理想类型来进行诉源治理。政策参与型强调诉讼减量,法院充当参与者、分流者的角色。法治规范型着重杜绝争议,法院的角色更倾向于主导者、裁判者。
随后,在嘉宾与谈环节中,蒋劲松教授和白斌副教授就本次讲座发表了自己的感想。蒋劲松教授就行政法、领导法领域的中国特色的不同内涵展开分析。白斌副教授则提醒同学们在法学学习与研究中要多加关注制度的成因与来源。
在互动交流环节,2019级本科生杨烁同学就实质法治观分享了自己的见解,2020级研究生敬玉清同学针对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在司法审查中的矛盾与困境提出疑问。章教授进行了详细解答,引发同学们的热烈讨论与深入思考。
最后,主持人刘权副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总结,并向章志远教授的精彩讲授表示感谢。刘权老师认为,章教授用一个半小时的时间,把一个看似非常枯燥的问题,讲得非常生动有趣,让我们对中国行政审判的中国特色有了深刻认识。总结起来有三个关键词,一是“府院互动”,即政府同法院积极开展良性互动,共同实现公共目标;二是“实质性解决”,行政审判重视实质性化解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三是“诉源治理”,行政审判重视从消极解决纠纷到积极事前预防矛盾。在一片热烈的掌声中,本次讲座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