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大举办硕士学位论文指导与写作系列讲座
发布日期:2021-04-23 来源: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

据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消息,2021年4月21日晚,中欧法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指导与写作系列讲座”第3讲在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明法楼305教室举行。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于飞教授受邀来到中欧法学院,漫谈硕士学位论文在写作过程中出现的选题、结构、内容等常见问题,进行了细致分析并提出了相关建议。本次讲座由中欧法学院中方联席院长刘飞教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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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开始,刘飞老师代表中欧法学院表达了对于飞老师的欢迎。之后,刘飞老师强调,研究生要重视硕士学位论文的写作,要有充足的钻研时间,同时要积极主动与导师沟通。基于本院培养模式的特殊性,他建议同学们在研一就开始考虑毕业论文的选题,争取在研二欧洲法学习阶段结束不久,就能够在导师指导下基本完成硕士论文的写作。

之后,于飞老师从六个方面介绍硕士学位论文写作的注意事项。首先,于飞老师说明了研究生掌握研究能力的重要性。他认为研究能力是法律人职业生涯的基本有用物,是法律人的核心竞争力,而最终试炼与证明硕士阶段研究能力的便是硕士论文。其次,于飞老师谈到了进行法学研究的主要方法。他建议同学们要在平时多练习文献综述,尽量掌握多门外语,找到最主要的学术脉络。第三,于飞老师阐释了“立法论”与“解释论”的区别,从司法实践的需求、法学的实践性以及法典时代的客观要求三个方面论述了“解释论”的必要性,为同学们的论文写作指明了方向,避免陷入“立法论”的桎梏。

最后,于飞老师具体讲解了如何处理论文选题、引言、结构、结论这四个部分。第一,于飞老师以个别失败的论文选题为例,警示同学们硕士论文的选题应“宁小勿大”,要学会在案例中发现问题,在学说的比较中发现问题。第二,于飞老师认为,硕士论文的引言相当于期刊论文中“问题的提出”,应囊括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现状等部分。除此之外,于飞老师建议硕士论文由三到五部分组成,避免材料堆砌,最终达到“删繁就简三秋树,标新立异二月花”的效果。最后,于飞老师简要说明了结论与摘要、结语的区别,以及结论起到的作用。

在提问环节,同学们就写作风格的选择和学术问题的发现、知识体系的构建等问题进行了提问,于飞老师耐心细致地答疑解惑。

讲座最后,赵天书老师进行了幽默简短的点评,点出了本场讲座的三个“关键词”:说服力、释法与功能。本次讲座在同学们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责任编辑:赵子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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