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大学法学院消息,2021年4月28日上午,山东大学法学院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法校合作共建协议签约活动在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华岗苑举行。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方民、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党工委书记孔令栋出席签约仪式并分别致辞,法学院党委书记于向明主持仪式。
孔令栋书记首先代表学校对青岛市中院领导莅临青岛校区表示热烈的欢迎,并介绍了法学院办学历史、师资力量及学科发展等情况,以及近年来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国际交流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山东大学青岛校区为法学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比较好的平台,学校有义务为依法治国的进程提供更多的人才,也更希望得到政法部门的支持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同时法学院与青岛市中院的合作也是为地方服务的一个重要举措。因此合作协议的签订对于法学院和青岛市中院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希望校院藉此深化、强化双方的合作交流,实现共赢目标。
李方民院长在致辞中指出,青岛中院与山大法学院有着深厚的渊源,希望通过本次合作为山大法学院的教学科研工作提供便利,使山大法学院学生有机会深入接触司法原生态,从而实现司法实践对法学研究的反哺。李方民强调法学是一门应用学科,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因此青岛中院与山大法学院的合作也将会为学生的实践能力的提升提供一个帮助,使法学院学生毕业后能尽快的成为一个合格的法律工作者。希望此次合作能实现优势互补、共同提高理论水平和实务办案能力。
法学院院长周长军与青岛市中院政治部主任文冰峰代表双方签订合作共建协议书。双方希望通过院校合作、促进司法理论和实践研究成果转化,形成全方位、多领域、高效益的合作新格局,建立具体化、实质化与常态化的合作新机制。
青岛市中院研究室主任张坚、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綦元乐,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满洪杰,党委副书记董雪梅、组织员江小荃共同出席了本次的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