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科院大学法学院举办教学沙龙活动
发布日期:2021-04-29 来源:中国社科院大学法学院

据中国社科院大学法学院消息,2021年4月21日,中国社科院大学法学院举办了第二期教师沙龙,本期沙龙的主题为:“如何培养法科学生的规范思维——德国鉴定式教学的启示”。

法学院常务副院长吴用老师向大家介绍了我校法学院案例研习类课程的设置初衷和建设目标,希望与会老师畅所欲言。

既以学生身份亲身体验过德国法学院的鉴定式教学,又作为教师在自己的课堂上借鉴过这种教学方式的程捷博士,结合自身教学实践做了主题分享。

程老师首先谈了鉴定式案例解析方法在德国法学界的传统和地位,为什么在我国法学院的教学中需要借鉴、介绍鉴定式案例解析方法,他认为原因有三:1.案例研习是弥补法律知识抽象化的唯一途径;2.鉴定式是稳固和锻炼法律思维的最好方法;3.鉴定式能够提供法律职业人的内在精神性和外在安全性。随后,他向与会老师介绍了贯彻鉴定式解题的几项前提,并结合实例向与会老师简单演示了鉴定式案例审查的框架和步骤。最后,他还谈了自己开展鉴定式教学的过程中所遇到的学生反映出来的普遍问题,例如,不习惯先有分析后有结论的思维方法;喜欢跳步骤,不习惯一步步思考;中间问题切分不够细;不善于拟定分析提纲;规范基础找不全等等。

程老师的主旨发言引发了与会教师的强烈共鸣和热烈讨论。

同样有过德国鉴定式教学的体验与经历的樊文老师、柳建龙老师则介绍了德国案例式教学的更多特性,例如:以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目标,循序渐进的教学安排,大量的课下自主练习,相应教辅人员与配套措施的保障等。

门金玲老师结合我国法学教育体系及司法实践的现状,对鉴定式教学在法科生职业能力、职业伦理培养中的作用和意义进行了交流和分享。她强调我们的法学院教学中应该把法律分析中找到逻辑起点的方法教给学生,在尚未形成体系化的教学协作之前,任课老师们可以在各自的教学工作中先行先试。

林潇潇老师从环境法学学科发展,以及他本人对于法律论证理论研究的兴趣出发,类比了美国法学教育中的案例式教学活动,重点谈了部门法学科建设中如何从法政策学向法教义学发展。

梁鹏老师、周宝妹老师也分别就“法教义学”,法学教育对于逻辑分析能力的培养与重视等问题分享了观点和看法。

责任编辑:赵子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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