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消息,2021年4月26日,中欧法学院北京选修课涉外法律实务前沿讲座第二讲成功举办。本次讲座主要围绕欧洲养老金法展开。讲座邀请了Hans van Meerten教授主讲,娄宇教授担任评论员。中欧法学院欧方执行院长Monty Silley主持讲座。Hans van Meerten教授任教于乌得勒支大学,曾就职于高伟绅律师事务所, 目前是独立律师。同时,他也是Westerbrink Consultancy的合伙人。娄宇教授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社会法研究所所长。
本次讲座的主要内容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养老金概述,重点介绍了养老金三大支柱,现收现付制(PAYG)与基金制(Funded)的区别以及两种不同的养老金计划;第二部分介绍了欧洲养老金立法,重点介绍了IORP Directive,欧洲个人养老金计划(PEPP)以及欧洲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方法即资本市场联盟;第三部分介绍了中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方法。
Hans van Meerten教授从世界范围内人口老龄化问题切入,详细讲述了养老金的相关概念。首先,他介绍了欧盟基本立法体系和自由流动条款,以帮助同学们理解欧洲养老金立法。之后,他具体讲解了养老金的三大支柱,第一支柱为社会保障养老金,第二支柱是职业养老金,第三支柱则是私人养老金。关于社会保障,他提到国家养老金属于现收现付制(PAYG),这意味着在职工人为退休人员支付费用,而随着退休人口增多,第一支柱即社会保障养老金面临着巨大的压力。随后,他介绍了现收现付制(PAYG)与基金制(Funded)的区别在于是否有资本公积进行投资。同时,他提到两种不同的养老金计划,即固定福利计划与固定缴款计划。具体到荷兰,他指出荷兰养老基金在欧盟中规模最大,为2000亿欧元,90%的员工参与养老基金,并且此种参加具有强制性质。
在介绍欧洲养老金立法部分,Hans van Meerten教授提及了IORP Directive,这是在欧盟层面为解决老龄化问题做出的努力,然而由于模糊的概念,IORP Directive并没有起到解决问题的实质性作用。接着,教授围绕欧洲个人养老金计划(PEPP)展开介绍了此计划的特征、具体运作、目标及市场。
在第三部分,Hans van Meerten教授简单介绍了中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方法。教授指出我国新国有企业正加快推动个人养老金计划,他认为这是第三支柱的发展。最后,教授指出“天下一家”,所有国家应当共同面对老龄化问题,和谐共处。
在Hans van Meerten教授讲解结束后,娄宇教授进行了点评。娄宇教授指出Hans van Meerten教授讨论了欧洲养老金制度中最重要的法律因素,同时谈及了中国的养老金、法律制度以及第三支柱,并对中国未来的养老金制度进行了展望。娄宇教授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在现收现付制(PAYG)中,每一代人既对自己这代有责任,也对下一代有责任。同时,他指出中国的养老金支付体系借鉴了欧盟的做法,即在不同的地区进行支付和计算。最后,娄宇教授向Hans van Meerten教授提出了关于养老金律师具体工作内容的问题,Hans van Meerten教授在回答中指出其主要工作内容是帮助公司解决工人的养老金问题,具体而言是制作养老金计划,给出相应的顾问意见。
在主要内容讲解结束后,讲座进入了问答互动环节,同学们踊跃提问,所提问题涉及养老金系统如何覆盖个体承包商及中国养老金的城乡差异。Hans van Meerten教授和娄宇教授为大家详细地解答了疑惑,讲座在愉快的氛围中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