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友做客山东大学法学院
发布日期:2021-05-10 来源:山东大学法学院

山东大学法学院消息,2021429日晚,该院鑫士铭法律实务大讲堂(第二讲)在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华岗苑北楼526报告厅开讲。威海市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秘书长郝芳、山东晓鸣律师事务所主任孙晓鸣作为主讲嘉宾,联合奉献了一场题为“从仲裁的理论与实务谈当代大学生的职业规划”的精彩讲座。讲座由法学院院长周长军主持,法学院研究员付本超作为与谈人参与了此次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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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主讲嘉宾默契配合,分别从仲裁委秘书长、律师与仲裁员的不同身份,生动形象地讲述了什么是仲裁、仲裁的特点、仲裁协议以及司法与仲裁的良性互动等内容,并结合自身经历分析了仲裁与法科生的职业规划问题。郝芳秘书长首先讲述了仲裁的概念以及我国仲裁的发展,概括了签订仲裁协议时需要注意的问题,并通过案例指出仲裁协议的约定应秉持严谨性原则,仲裁协议的细节也会对结果产生重要影响。随后,两位主讲嘉宾通过案例分析了仲裁可选择仲裁员、仲裁一裁终局以及仲裁的保密性等仲裁的突出特点。最后,两位主讲嘉宾从实务角度分析了大学生参加仲裁工作应当具备的素质以及如何进行职业规划等问题,使在座同学对仲裁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与谈环节,付本超研究员结合曾经从事过20年海事与涉外审判工作的经历,在两位嘉宾的讲述基础上,就涉外仲裁、仲裁与司法的关系等方面分享了自己的见解,并引用费孝通先生“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表述说明了仲裁与诉讼同为解决民商事争议的方式的利弊所在,引导大家理性选择。

周长军院长用“四精”(讲座:准备精心、PPT精美、形式精妙、案例精准)和“三性”(仲裁:选择性强、私密性强、认同性高)对讲座进行了总结,并向两位主讲嘉宾和与谈人表达了衷心的感谢。

本次报告收到了学生的热烈反响,他们表示,两位主讲人从各自的职业身份出发,介绍了仲裁的基本理论、实务操作和职业发展建议,使同学们领略到了仲裁在解决民事纠纷过程中的独特价值与魅力,对仲裁这一领域有了全新的认识,对于同学们的就业发展及人生规划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山东大学法学院鑫士铭法律实务大讲堂由山东大学法学院与鑫士铭律师事务所联合开办,拟持续邀请法律实务界的知名专家或领导做客大讲堂,交流法律实务经验,旨在推动法学教育与法律实践的更好结合,强化法学院学生的实践思维和实操能力,助力法学院卓越法治人才的培养。                                 

郝芳:威海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秘书长、党组书记。1989年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取得法学学士学位;2005年取得山东大学法学硕士学位。曾从事律师工作,后担任政法委书记、宣传部部长、威海市司法局副局长等职务。

孙晓鸣:山东晓鸣律师事务所主任。1992年毕业于山东大学经济法专业,取得法学学士学位;2005年取得南开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1994年至今从事专职律师执业,2003年晋升副高级(二级)律师职称,2007年取得全国首批个人破产管理人资格。兼任威海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威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威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威海市行政争议审前和解员、威海市人民检察院监督员等,多次被评为威海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先进个人、威海市优秀律师、优秀仲裁员。

责任编辑:杨玉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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